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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以沒有喊她。一樓沒有人在,我沒看到手提箱,也沒看見或聽見不尋常的動靜。於是我走到二樓,在右手邊第一個房間發現蘿西·戴利署名的字條。從內容看,她決定獨自前往英格蘭。我將字條留在原處。”
“我看過那張字條,沒有註明寫給誰,你怎麼會認為是寫給你的?”
想到他垂涎欲滴讀完字條,小心放進證物袋裡,就讓我想揍他,更別說他竟然明示蘿西可能反悔了,更讓我火冒三丈。我很好奇戴利夫婦到底跟他說了我什麼。 “當時這麼推斷感覺很合理,”我說, “預定和她碰面的人是我,假如她留下字條,就應該是給我的。”
“她沒有洩漏任何徵兆,讓你感覺她猶豫了?”
“完全沒有,”我露出燦爛的微笑,對他說, “即使現在也不曉得,不是嗎,球王?”
“也許吧,”球王說。他在記事本上草草寫了幾句,眯眼細看。 “你沒到地下室嗎?”
“沒有,誰都不會去。那裡很暗,而且搖搖欲墜,又潮溼又有老鼠,臭得跟地獄一樣,我們一向敬而遠之。我沒有理由認為蘿西會在那裡。”
球王拿筆敲牙,低頭審視筆記。我灌了三分之一杯啤酒,心裡匆匆思考著當時的情景:我在樓上悵然若失,蘿西會不會就在地下室,離我只有數尺之遙。
“所以,”球王說, “儘管你認為蘿西的字條是分手信,你還是回到路口繼續等她,為什麼?”
他問得輕鬆平淡,我卻逮到他目光凌厲一閃。這賤坯可是樂在其中。“誰都期望春天常在,”我聳聳肩說, “況且女人總是善變,我想我得給她時間讓她再回心轉意。”
球王大男人似的輕哼一聲: “女人嘛,是吧?所以你又給了她三四個小時,之後便遠走高飛了。你去了哪裡?”
我按照事情先後,告訴他空屋、惡臭搖滾樂手和慷慨妹妹的事,不過沒提名字,免得他去騷擾人家。球王邊聽邊記,聽完問我:“你為什麼不乾脆回家?”
“衝動,還有自尊。我本來就想搬出去,不管蘿西如何,我都不會動搖。英格蘭對我一個人來說沒什麼意思,但夾著尾巴回家也好不到哪兒去。既然我已經準備好離家的一切,那就繼續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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