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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條約規定一,允許中國商人在日投資辦廠。二承認包括琉球群島在內附近一切島嶼為中國所有。三,日本承認中國在朝鮮享有政治軍事及經濟上之“卓越利益”,並且不得阻礙或干涉中國對朝鮮的任何措置。四,日本支付中國一億八千萬日元的戰爭賠款。
而相對的,中國所要做的就是撤回所有駐紮在日本本土計程車兵,取消海上的封鎖行動,撤回在日本海域上游dàng的全部軍艦。
以清廷的名義簽訂這份條約,羅凱也是做過了一番考量的。現在的臺海島畢竟是大清帝國的臺海省,自己也是大清帝國的封疆大吏一品總督。搞外jiāo籤合約還是以大清的名義來辦才合乎規矩,否則少不得要被朝廷之中的清流派參上一本。
當然,如今的羅凱根本不在乎大清朝廷對自己的態度,他真正在乎的還是名聲,要是被說成搞分裂那還不是千夫所指,自己真正的舞臺應該是在那片地大物博的土地上。
1902年四月二十二日,剛剛回到臺海島的羅凱就迎來了清廷特使的參見。
在羅凱的一畝三分地上,清廷特使顯得很是低調,一點也沒有顯lù出以往外派到地方時候的飛揚跋扈。他給羅凱帶來了一個十分不好的訊息,那就是清廷急招其進京。而理由就是回京述職,順便為他取得的“前所未有之功績”加官進爵進行封賞。
對此,羅凱並沒有表現得太過意外。自己的勢力在清廷眼中已經太過龐大,清廷如果對自己一味的不管不問那才叫奇怪。
這次進京無疑是清廷對自己的試探,如果自己不去,表示自己和清廷是兩路人。如果自己去了,表示自己有被清廷利用的可能。
總之無論去還是不去,清廷都不可能拿自己怎麼樣,畢竟自己偏安一隅,實力強大,在沒有利益上的根本衝突的時候誰也不想來個魚死網破。
利益利益就是互惠互利,現在清廷的影響力已經大不如前,在避暑山莊躲避戰luàn的慈禧與光緒帝在兩個月前剛剛回到北京,如今百廢待興,倒是不可能在這個節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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