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部分(第3/4 頁)
動機,也為抨擊政府包庇罪犯做鋪墊,讓政府下不來臺,下次遇到自己在犯案,就絕對不會在包庇了。
而自己也會因此調查黃秋燕,所以第二天晚上黃秋燕就主動來電話了,這才是一切行動的真正核心,把自己引到懸掛村她自殺的地方,造成自己殺死她的假象。一切都順利成章了。
第四個迷惑,對方為什麼要選黃秋燕?黃秋燕為什麼要心甘情願自殺?
自殺的人往往逃不出兩種情況,一個是看不到任何希望而絕望,另外一個是守護最重要的東西不受傷害。黃秋燕自殺是其中哪一個呢?
據自己從警方哪裡瞭解到的資訊,說黃秋燕是懸掛村人,出身清白,高考落榜後就和幾個老鄉去市裡打工,一起進入了一個工廠,奮鬥了幾年,做上了領班這個職位。家裡有一個弟弟和妹妹,一個上高中,一個上大學,父親早亡,母親患有疾病,而她未婚。這樣一個家庭,是急需錢的。都說一分錢能難倒英雄漢,而她黃秋燕又是家裡唯一的經濟來源和頂樑柱,一旦發生一筆鉅額債務,那麼肯定就絕望了。難道黃秋燕為了錢而甘願自殺?可這是生命,不是別的什麼東西,加上還背上一個被人猥褻的名聲,這對她以後找男朋友或老公,有影響。所以為錢的機率不大。
再說如果為錢,她肯定知道自己,畢竟自己是全國知名神探,如果把這件事告訴自己,自己肯定會給她一大筆錢。所以泛不著為了別人的錢而陷害自己這個正義的人和害她自己。所以為錢而絕望就被排除了。
守護最重要的東西,她這樣一個家庭,要守護最重要的東西,估計就是家人的生命安全了。可是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可以報警啊,泛不著涉險去害別人和自殺,這是愚蠢的行為。
不是絕望,不是守護家人,又會是什麼呢?
加上自己的對手能找人自殺來對付自己,那麼黃秋燕就一定值得自己的對手信任,起碼不會懷疑黃秋燕會失手或食言。涉及到死的信任,是什麼呢?
想來想去,只有愛這個答案。
愛。有時候能讓一個人去死。如果黃秋燕知道她愛的人和自己較量,會有生命危險,是不是會挺身而出?也就是為了守護她最重要的東西,愛。
自己的對手,tm就是黃秋燕的男朋友!
可是又不對啊,因為自己從警方哪裡瞭解到的資訊是黃秋燕沒有男朋友,換句話說那男朋友是秘密的。為什麼要秘密呢?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嗎?
第五個迷惑,那晚去見黃秋燕,想要製造是自己殺的黃秋燕,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這些不可控因素,任何一個達不到,都不可能製造出自己殺黃秋燕的現象產生。
第一個因素:要是自己和那兩個警察一起進去見黃秋燕,是不是就會一起看到黃秋燕被殺?這一點,黃秋燕肯定提前不知道,也就是不可控。
第二個因素:自己要是不站在那大榆樹下打電話,是不是就不會聽見鈴聲?不聽見是不是就不會發現黃秋燕死了?是不是也不會在她身上留下任何指紋?這也是不可控因素。
第三個因素:即使自己發現了黃秋燕的屍體,誰能保證自己會動她的屍體?誰能保證自己不會打電話叫那兩個警察過來?一旦過來在一起動屍體,是不是就什麼事都沒有了?這又是一個不可控因素。
第四個因素:那兩個警察早不來,晚不來,為什麼自己剛剛上樹,剛剛在黃秋燕身上留下指紋,他們就出來了?如果他們晚來一會兒,等自己反應過來是嫁禍自己,那麼自己擦掉指紋,是不是也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可那兩個警察偏偏來得不早又不晚,誰能保證那兩個警察會來得這麼及時?這也是一個不可控因素。
四個不可控因素匯合在一起,那麼就耐人尋味了。
甚至最讓人奇怪的是,那兩個警察一出現就開口就叫自己別動,什麼都不問,就說自己殺人了,趕緊叫支援……尼瑪,這怎麼看都怎麼像是提前就知道自己會殺人,就是等自己留下指紋,他們按章程辦事。
這麼多疑點加起來,只有一個答案了,那兩個警察被收買了。
換句話說,自己那晚不管做什麼,最後都會被安上殺人罪名。因為那兩個警察和自己的對手是一夥的。
可是這裡存在一個邏輯問題。
首先,那民警是刑警打電話叫來的,如果自己那晚不坐警車,那民警是不是就不會出現?是不是就不會發生自己被誣陷的事?也就是說疑點在那個刑警身上。可是問題又來了。
這個刑警是公安局局長派來案中跟著自己的。如果自己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