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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四人在客廳裡對望了一眼,眼神中很明顯是不相信楊麗華是兇手。
林太太黑著臉說:“找一個死人來頂罪,死無對證,說什麼全憑你一張嘴。你以為我會信?”
“林太太,我知道你不信,因為我也不信,但事實就是這樣。”
“你說楊麗華是兇手,那你有什麼證據?”鐵公雞問。
秦白早就想好了一套證詞。他說:“我說她是兇手,自有我的推論。有以下兩點。”
第一:作案時間。
知道我會約陳倩校門口見面的人不超個七人,分別是劉姓夫婦,我和我師父兩人,還有就是周校長,張主任,楊麗華。然而透過排除法,劉姓夫婦不是兇手,我和我師父更不是兇手,周校長當晚在市裡面,他的鄰居和妻子都可以作證,所以沒有作案時間;再看張主任,他當晚雖然在學校,但12點前上廁所回來,遇到了正要去上廁所的姜源,透過雙方的證詞,證實張主任沒有作案時間;反而是楊麗華,她一直在辦公室批改作業,那麼夜深了還不回家,不值得可疑嗎?而且也沒有人證實她是一直在辦公室。所以她和姜源是有作案時間的。也只有他們才有作案時間。
第二,殺人動機。
根據之前我瞭解到的情況,知道楊麗華和姜源存在曖昧關係,後來兩人深夜懸崖邊上聚在一起,可以確定兩人的關係不一般。那麼是不是可以認為陳倩無意間發現了楊麗華和姜源之間的關係,所以遭到了滅口,只是兩人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機會動手,直到我去找陳倩,將其約出校門外,於是他們知道機會來了,殺了陳倩,然後嫁禍於我。
作案時間和殺人動機有了,兇手就是楊麗華和姜源。
可即使是這樣,林太太還是有疑問:“那我丈夫又是怎麼死的?難道我丈夫也是發現了他們之間的關係?”
對於這個問題,秦白也有答案,他說:“透過菲菲今天查到的各家情況來看,楊麗華家經濟條件很不好,還欠了十幾萬外債。我推測,楊麗華和姜源害怕事情暴露,就想要跑路,只是楊麗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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