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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訕笑乎”。一些人雖然認為女子應有參政權,但鑑於政界齷齪,主張婦女不應捲入,應更多地致力於社會改革。女子應該先謀“教育平等”,“要求生活技能”,“謀求新的經濟”,然後再考慮參政。而從海外留學歸國的鄭毓秀,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證明了中國婦女的能力,以無可辯駁的事實揭露了“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荒唐,宣揚了“女子有才才有德”的新觀念。
1925年鄭毓秀回國後,被聘為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她先後寫有《MyRevolutionaryyears——theAutobiographyofMadameWeiTao…Ming》《國際聯盟概況》、《中國比較憲法論》。《國際聯盟概況》於1926年出版,由王寵惠作序,最早向國內介紹了國際聯盟的情況,對於開闊國人視野功不可沒。《中國比較憲法論》是鄭毓秀的博士論文,將中國憲法與外國憲法進行比較研究,意義重大。
1926年,鄭毓秀與魏道明博士在上海法租界開設了“魏鄭聯合律師事務所”,執行律師業務,併成為中國第一個女律師,屢屢打贏了著名官司,名聲噪起,一時應接不暇。同年,鄭毓秀與魏道明結為伉儷。以後,鄭毓秀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和人際關係,積極參與一些重大的社會事務活動,開始揚名上海灘。
第四章 女中豪傑鄭毓秀傳(5)
鄭毓秀除了從事律師工作外,還在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裡擔任過多項重要的社會職務。1927年,鄭毓秀歷任上海審判廳廳長、國民黨上海市黨部委員、江蘇政治委員會委員、江蘇地方檢察廳廳長、上海臨時法院院長兼上海發行院院長。
1928年,鄭毓秀在南京國民政府中出任國民黨立法委員、建設委員會委員。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南京國民政府立法院於1928年成立,次年1月即指定鄭毓秀和傅秉常、焦易堂、史尚寬、林彬五人組成民法起草委員會,專門負責民法的起草工作。由此可見鄭毓秀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和紮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在當時是屈指可數的。抗戰期間,鄭毓秀曾任教育部次長。
鄭毓秀的丈夫魏道明1926年獲得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婚後與鄭毓秀經營律師事務所,賺得鉅額財富。魏道明後任司法部部長、南京特別市市長,時年不過三十歲左右。1942年,魏道明接替胡適任駐美大使,鄭毓秀成了大使夫人,協助夫君開展外交工作。1943年,宋美齡訪問美國,鄭毓秀協助安排,後出任“各國援華會”名譽主席。深諳政治的羅斯福總統夫人稱讚鄭毓秀“具有政治頭腦,不同於歷任中國大使夫人”。美國總統杜魯門的夫人雖不過問政治,但仍和鄭毓秀結為知己。1947年,魏道明改任臺灣省主席,鄭毓秀隨夫赴臺北。由於魏道明非蔣介石嫡系,1948年由陳誠取代魏道明任臺灣省主席,同年鄭毓秀夫婦移居美國,從此淡出了政治舞臺。
五
脫離錯綜複雜的政治中心後,鄭毓秀夫婦曾一度困頓迷茫。為求安身立命,她們前往距離中國萬里之遙的巴西,從事商業活動。但由於經營不善,外加人脈生疏,鄭毓秀夫婦在巴西逗留數年後又復返美國,過著旅居生活。
此刻的鄭氏夫婦,欲返中國大陸不能,想回臺灣,蔣介石又“緩發”他們的通行證。漂泊異鄉的鄭毓秀,痛感英雄落魄而無用武之地,只好終日聚集朋友搓麻將、敘故舊、憶往昔,消磨時日。1954年,鄭毓秀左臂被發現癌變症狀,被迫切除左臂,這對一世英名的鄭毓秀來說,無疑是個沉重的打擊。客居他鄉、倍感落寞的鄭毓秀,晚年疾病纏身,度日如年,於1959年12月16日病逝於美國洛杉磯,終年68歲。1978年其夫魏道明在臺病逝,遺體運往美國,和鄭毓秀合葬。
在清末民初,君權和夫權還非常嚴重的情況下,一個女子能夠義無反顧的投身到推翻滿清王朝,打倒軍閥統治的行列中來,實屬難得。作為女子,她和男同志一樣。堅韌不拔的透過報刊鼓吹、秘密宣傳革命理念,冒著丟掉腦袋的風險去做封建專制的叛逆。她經歷了中國最為動盪的滿清末期和民國政府時期,並長期處於社會上層。她利用其廣博的知識,為中國的婦女解放和法制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鄭毓秀是這一時期的傑出女性。她譯著《國際聯盟概況》與博士論文中文版《中國比較憲法論》,成為後學者的必選法律書籍。其參與制定的《民法》草案,第一次把婦女權益寫進法律條文之中。無論是其為家為國,都為中華民族的振興作出了貢獻。
一個轟轟烈烈的大革命時代過去了,一個奇女子奮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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