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4/4 頁)
看繩套有沒有提空。”陳詩羽說。
“對,這要從兩者的損傷機制來分析。”我說,“縊死,也就是上吊死,機制是利用自身全部或者部分重量來施加力量到頸部,導致機械性窒息或者腦缺氧死亡。而勒死,是用外力拉扯繩索,讓繩索鎖閉死者的頸部導致機械性窒息或者腦缺氧死亡。所以,縊死的索溝是不均勻的,受力的地方,繩索受力大,索溝清晰;其他地方會因為受力逐漸減輕而使索溝變輕,最輕的地方几乎看不到,所以我們稱之為‘提空’。但是勒死就不同了。因為整個繩索均勻收縮壓迫,死者頸部各個部位的受力是均勻的,所以索溝也是均勻的。”
“王壯英頸部的索溝有交叉,各部位都是均勻的,說明她是被勒死的,而不是被縊死的?”陳詩羽說。
我點點頭,說:“對,這是—起勒死人後,又偽裝成自縊現場的殺人案件。”
“勒死也有自勒和他勒啊。”楊大隊說。
我說:“對,只要繩結夠緊,自己是可以把自己勒死的。但是這個案件不是。第一,如果自己勒死自己,則屍體應該處於原位,不會平白無故掛到了樹上。第二,如果是自己勒死自己,則兩隻手都要用力,那麼就不可能在頸部形成這一個個面板擦傷了。”
“指甲印?”林濤說。
我說:“對,這是指甲印!我現在懷疑,兇手是先用掐扼的方式導致王壯英昏迷,然後用繩索勒死,再偽裝現場。”
“那就奇怪了。”楊大隊說,“兇手為什麼不直接掐死後,直接偽裝縊死現場?”
“兇手是想把王壯英直接掐死的。”我說,“但是並沒有。可能是因為王壯英甦醒或者做了一些無意識的動作,導致兇手迸一步施加暴力行為。她頸部索溝具有明顯生活反應就是證據。”
“那兇手為什麼不把死者掐暈,然後直接吊起來?”楊大隊說,“這樣不是更加難以被警方發現問題嗎?”
“說明對死者施加侵害的地方,離把她吊起來的地方比較遠。”我說,“他必須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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