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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的事情。你們注意到沒有,寶嫂是穿著婚紗的。顯然,她當天下午以及去吃晚飯的時候,不可能穿婚紗。”
大寶顫抖了一下,閉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氣。
“你的意思是說,兇手在房間有個潛伏的過程。”林濤說,“有道理。我剛才的推論不成立,畢竟寶嫂的財物沒有任何丟失,兇手有充足的時間在傷人後找錢。”
“也可能是因為傷人後,害怕了,來不及找錢就跑了?”小羽毛說。
“不,老秦說得對。”大寶沙啞著嗓子說,“他傷害夢涵的時間應該是晚上9點左右,他在房間潛伏了很久。”
“你怎麼知道?”我驚訝地問道。
死亡時間推斷對法醫來說不是難事,但損傷時間受個體差異、環境因素、損傷輕重的影響則很難推斷。法醫不可能透過傷者頭部的損傷輕易推算出受傷的具體時間,而且還精確到幾點。
大寶嘆了口氣,又低下頭摳起了指甲。
“你說話啊。”我說。
“他不願意說就別逼他了。”小羽毛對我說,“讓他安靜一下吧!”
三個小時後,我們駛下了高速。
南和省的同行熱情地接待了我們,直接引著我們來到了同樣被稱為“9·7”專案的發案地樂源縣。
“案發時間是9月7日晚間。”負責給我們介紹案情的警察一邊播放幻燈片,一邊說,“案發地點位於我縣風興大道邊的一棟六層民居內,被害人叫石安娜,女,22歲,原定於9月8日早晨接親結婚。這棟民居是六層,每層八戶的結構,現場位於503室。根據現場勘查,可以判斷兇手是從原本開著的廚房窗戶進出的。”
“攀牆入室?”我問。
民警點點頭,說:“攀爬的痕跡非常明顯。而且因為這棟樓的四樓窗戶進行了修補,白水泥還沒有完全凝固,兇手在爬牆的時候踩了上去,留下了完整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鞋印。帶著白水泥的鞋印也在中心現場出現。”
“那兇手有在現場潛伏停留的過程嗎?”我緊接著問。
民警說:“根據調查情況,死者石安娜當天整天都在家中未出門,家裡也有很多親戚。親戚們是從下午6點左右陸續離開現場的,但是死者的父母和死者一直都在。潛伏估計是很難做到的。而且根據現場遺留的白水泥痕跡,兇手入室後,到大房間也就是死者父母睡覺的房間門口看了看,然後徑直走到小房間實施殺人,沒有任何侵財、性侵的跡象存在。”
“那她父母一點兒聲音都沒有聽見?”我問,“他們幾點鐘睡覺的?”
“原定於9月8日早晨7點08分來接親的,畢竟縣城小嘛。”民警說,“所以死者父母和死者睡得都很早,大約晚上8點就睡了。而我們判斷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是晚上11點左右。”
“兇手是尋仇嗎?”小羽毛問。
民警說:“目前是從愛恨情仇這些方面開展工作的,畢竟是婚禮前夜這個特殊的時間段,所以主要調查工作是針對死者之前的感情糾葛。”
“有進展嗎?”林濤問。
民警遺憾地搖了搖頭。
我皺著眉頭喝了口茶,說:“你們覺得,兇手在殺人前,知道不知道死者第二天要結婚?這很重要。”
“肯定知道。”民警說,“如果是前男友什麼的,既然會殺人,肯定就是知道她第二天要結婚。如果是其他因素,兇手也應該知道。因為我們這邊有風俗,就是結婚前一天,孃家要擺酒請客,然後在窗戶上貼上迎親花,哦,就是一種特別的窗花,只有在婚禮前夜,孃家窗戶上才貼。”
“會不會是兇手直接針對新娘下手?”我說。
“不知道。反正性侵是排除了,現場也沒有財物丟失,而且,這邊的慣犯一般是不偷新娘孃家的。”民警說,“這也是我們明確因仇殺人動機的主要原因。”
“我知道秦科長的意思。”南和省公安廳法醫科的李磊法醫說,“你是想串並對嗎?把屍檢情況介紹一下吧。”
樂源縣公安局的楊法醫接過電腦,說:“死者是被繩索勒頸導致死亡的,現場沒有發現作案工具;應該是睡夢中直接被勒死,沒有任何抵抗搏鬥的痕跡。可想而知,也沒有能夠發出聲音。
“身上有鈍器傷嗎?”我問。
“頭頂部有個鈍器傷,但是不能判斷是磕碰還是打擊。”楊法醫放出了一張照片。
因為頭部的損傷輕微,只是一個片狀的皮下出血,腦內沒有任何損傷,所以確實不能明確它的成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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