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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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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或傳統道德就一定是對的,那麼你就沒有成為駭客的能力。駭客不同於工程師,他們需要很多創意,很多不同於常規的操作方法來達成目標。懂得作弊的人,是有創意的,是頭腦靈活的,而且不會被道德法律所束縛住的,所以你不及格。」

範建仁再怒道:「你這樣認定作弊是對的,你去跟學校講啊!看他們聽不聽!」

羅永恆嘆了口氣說:「看來你不知道重點在那裡。重點不在於犯罪或違規,那只是主觀價值觀的認定,並不是衡量的重點。重點是創意,所有入侵行為大部分建立在創意的不同。你能想到越多的系統潛在漏洞,越多穿過防火牆的方式,越多避開使用者發現的設計,成功的機會就越大!而身為駭客,連作弊這種簡單的事都做不到或不去做,你又要怎麼從弊中堵弊?要防堵作弊,就必需先知道作弊的方式,防堵犯罪也是一樣的道理,防堵入侵當然是建立在知道怎麼入侵之上。」

範建仁怒道:「那麼你的意思是說,像他一樣全回答犯法的行為就是駭客?像是你問到購買音樂專輯的問題,難道那是正確的觀念嗎?這樣不等於在說明駭客是在助長盜版的歪風?」

羅永恆說:「這又是你的敗點。在購買專輯的問題上,你直覺的認定只有三百多塊錢的專輯才是合法的,而其他兩種是非法盜版,我這麼說沒有錯吧?」

範建仁激動的說:「那當然,因為CD專輯本來就是三百多塊的才合法,50元的是盜版,下載的就更不用說了,那是絕對的錯誤。」

羅永恆搖搖頭說:「你錯的離譜。版權的價值不在於它賣多少錢,而是它的授權方式。我想在你的觀念中,只有賣得很貴的叫正版,而不懂所謂的ShareWare、FreeWare、甚至連所謂的GPL授權都不懂。你的刻板印象讓你如同被政府洗腦一般認為三百多塊才叫正版,忽略了非商業行為的公眾授權。駭客是崇尚自由與分享的,你不懂得自由與分享的意義,我想你還是比較適合當商業性工程師吧。」

範建仁又問:「自由與分享?難道我把專輯拿去網路上分享是對的?」

羅永恆搖搖頭說:「你為何一直堅持著自我的主觀價值觀?你為何不去了解這世界上還有許多不一樣的東西?你不瞭解這一切正確性是建築在這樣樣的版權觀念之上。自由與分享,是指一開始就以公眾授權或免費授權等方式散佈的東西,我從未說過那三張專輯是商業版權的產物,何來犯法?」

範建仁心有不甘的說:「你這根本就是要人挑你語病!」

羅永恆說:「就算是吧!但你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可見你根本對駭客一無所知,你只擁有技術和與技術相關的知識,卻沒有更上一層的知識認知這一切,不要單純以為這簡單的面試不重要,這可是『心』的測驗!正因為駭客不是技術高強就叫駭客,所以駭客才要存在的價值。只懂得墨守成規的工程師,或只懂得破壞入侵的Cracker,都不算真正的駭客!」

範建仁最後問:「那麼,駭客專門入侵難道也不對嗎?為什麼你說那不算?」

羅永恆說:「笑話,這個問題宇成已經回答過了,你去問他吧,他比你懂得多了。」

宇成看著卡片問羅永恆:「那麼,拿到這張證照後我能做什麼呢?」

羅永恆說:「通常,這只是一張廢紙卡片。你的能力並不侷限於此,你還有很漫長的道路要走,這張卡片只是你的。你可以加入團體組織,或是開始研究你想要研究的東西,甚至回去過你以前的生活都隨便你。想做什麼,就去做。」

宇成心想:「這是我的嗎?嗯,我要追求知識與技術的極限,我要追上雲飛,我要像爸爸一樣強,我要...我好像有好多的目標,可是我不知道要怎麼開始。好,就這樣吧,從現在開始,先忘記這一切,重新開始!」宇成帶著微笑,看著這張好不容易得來的駭客屬性特級證。

範建仁又發問:「我可以放棄這張卡片嗎?我想再重考一次特級。」說完,漸漸流下淚,摘下眼鏡後哭泣說著:「我不想輸給那些人,我不想就這樣啊!」

羅永恆說:「你可以放棄,但你必需重最低層級開始重考,否則就接受它吧!在過去許多屆考試,每一屆都會有像你一樣的人,我知道這很殘忍,也很痛苦,但這就是我們的規定!而且,這張卡片也不代表你的一切,並不是要當一個駭客就一定要我們認定的,你也可以走你自己認定的駭客之道啊!就像這世界的對錯,只是多數人的價值觀認定,你不一定要認同啊!」

範建仁只是一直哭泣,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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