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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冶仁的身份不止報紙老闆那麼簡單,他點上根香菸。面無表情地問:“沒有第三個?”
“據我所知沒有,如果劉先生感覺無法接受。大可請蔣領事或阮樂化神父再想想辦法。”
阮文馨被趕走之後,蔣恩鎧就接到臺北命令求見吳廷琰。
商談堤岸華校教材和新聞審查等事宜,推薦使用國民政府教育部的小學和中學教材,建議加大新聞審查力度,關閉取締一些思想偏左的報紙和雜誌。
要是沒有李為民,沒有華青會。吳廷琰真可能答應,因為後世就是這麼做的。但有李為民這個可信賴的華領,有華青會這麼“進步”的華人青年團體,吳廷琰用不著求人,毫不猶豫拒絕了。認為這是在干涉越南內政。
劉冶仁權衡了一番,輕描淡寫地說:“既然只有兩個選擇,那我願意接受政治文化及社會調查局審查。”
眾人倍感意外,他竟然寧願向越南政府低頭,都不願意接受華青會人員加入編委會。
沒給他們面子,他們自然用不著給自己面子。李為民倒不怎麼意外,若無其事地說:“沒問題,畢竟我們在一問題上的立場是一致的。”
劉冶仁笑了笑,不無譏諷地問:“李委員,李主席,劉某冒昧請教請教,除了解散中華理事會,解散五幫會館,接管五幫幫產,政府針對華僑還有沒有其進一步舉措?”
這個問題問到眾人心坎上,包括老丈人吳達遠、舅舅馬國宣在內,所有人不約而同朝他看來。
李為民端起杯子喝了一小口茶,以肯定地語氣說:“諸位,越南不是一個移民國家,更不是一個發達國家,並且正處於最困難的時期,甚至被分裂為南北兩部分。人多地少,資源有限,無論出於國家還是民族利益,政府和人民都不會允許國內生活上百萬只享受權利,卻不承擔義務的外國人。
考慮到華僑在越南生活多年,客觀上為越南經濟作出過一定貢獻,接下來政府會允許符合條件的部分華僑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入籍,成為越南公民,享受與本地人同等權利,履行與本地人同等的義務。
另外受吳廷琰總理委託,經外國人管理委員會授權,我正打算等武文牧部長回國後約見蔣恩鎧總領事,就華僑問題正式發出外交照會,請中華民國政府做好接受被遣返僑民的準備。”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番話讓眾人大吃一驚,一個個面面相窺,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越南**不一定能抵禦住越盟進攻,但驅逐華僑還是沒問題的。並且本地人對華僑本來就有看法,這麼做不會有人反對,只會有人支援,甚至可作為轉移國內矛盾的一種手段。
劉冶仁豈能不知道他打得是什麼如意算盤,他是在倒逼國民政府,讓總領館去動員華僑入籍。
國力不濟,國民政府根本無力安置那麼多僑民,只能打破門牙往肚裡吞,只能跟著他的指揮棒團團轉。
“政府即將頒發法令,不再承認雙重國籍,不會再出現阮文馨那樣持法國護照的參謀總長。所以不管外面那些人,還是在座的各位前輩,都要認真考慮接下來該何去何從。”
女婿是政府高官,兒子是工投公司董事。
吳達遠不用為自己擔心,但吳家有親戚朋友,有許多來自福建的同鄉,他急切地問:“為民,規定期限是多久,符合什麼樣的條件才能入籍,不入籍又不想走怎麼辦?”
想把要華僑入籍,變成華僑想入籍,條件就不能那麼寬鬆。
只有用飢餓營銷的方式,才不會給越盟分子可乘之機,才能平穩地完成這件大事。
當然,肯定有人不願意入籍要走。
“越華文藝研究會”確實在想方設法增加華人數量,但那種自私自利的人留還不如不留,因為就算留下來他們也不會為華人集團作貢獻。
李為民微笑著解釋道:“具體規定仍在制定中,不過在越南出生或父母中有一人在越南出生的華僑,可直接向外國人管理警察大隊提交申請;在越南生活滿20年、購買過工投債券或為難民安置捐過款的人,將享有優先權。
華青會員思想進步,支援政府,積極投身社會公益,可以理所當然申請入籍……至於期限,國家剛獨立,百廢待興,又面臨越盟威脅,不可能把時間和精力全放在這方面,應該在法令頒佈後的兩個月內,不會拖太久。至於不入籍又不想走,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好事?”
言外之意很清楚,不走會採取強制措施。
“那……那……那想入籍又不符合條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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