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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過這些?”
這時候,幾步外的畢慶堂笑著催促她們,“我說你們姐倆有完沒完,都什麼時候了,總不至於唱一出長亭相送吧?”他這樣的笑語揶揄,明面上調侃著離情別緒,細品起來,內裡卻都是丈夫的對妻子的體恤。生離死別是最勞神傷身的,畢慶堂是曉得這個道理的。
這時,趙綾抬起頭去看畢慶堂,在身後船上煤油燈的微弱光芒下,畢慶堂在她臉上看到了一股濃濃的悲憫之色……
因為趙綾的這副神色,畢慶堂的心情便無端的糟糕了起來。從送走趙綾到坐回車裡,畢慶堂一直一語不發,這樣的表現很不像他那套慣於掌握大局的積極做派。
“對了,綾姐他們這是要去哪兒?”聽見譚央的問話,畢慶堂才後知後覺的發現此時車裡,只有他們兩個,而譚央正坐在他的身旁,咫尺間。答話前他先刻意的笑了笑,所以再開口時,話語裡也染上了愉快親暱的語調,“他們呀,先乘船南下,在南面安全的地方登岸,然後走荒僻的內陸去延安!應當是穩妥安全的,你不用擔心!”譚央如釋重負的點了點頭,緊繃的神經鬆懈下來時,側臉向外看時才發現身上還披著他的大衣。
譚央輕輕拽下大衣,疊了兩疊後放到她與畢慶堂座位的中間。畢慶堂的手下意識的按在那件大衣上,瞥了一眼譚央身上的羊毛大衣,蹙眉道,“穿這個沒法過冬,今年冬天太冷了,你又最怕冷。”“也還好,平日不會這麼晚出來,”說著,譚央想了想,又鄭重其事的開口道,“謝謝你,救了綾姐和李哥。”
“謝我做什麼,我是自來最厭煩你謝我的,再說你認識趙綾還是我介紹的,而且,救他們,我是有私心的!”說到這裡,他見譚央的神色裡露出了無奈與痛楚,便話鋒一轉,“我是要想辦法趕緊把那三個小魔王送走,都把你累成什麼樣了,才養起來的肉,幾天就瘦沒了!”
譚央下意識的摸了摸自己的手腕,“男孩子,大略是頑皮些吧,不像囡囡是女孩。”畢慶堂開懷而笑,“和囡囡比?哪個能比?”“孩子總是自己的好!”聽譚央這麼說,畢慶堂便一本正經的快口接道,“不止是孩子!”
見畢慶堂這麼說,譚央便不敢再開口了,若論說情話,明的暗的葷的素的,這世上便沒誰是他畢慶堂的對手,只要他肯說,總會點到女人的心絃上。這一點譚央最明白,所以之後路上,不管畢慶堂說什麼,她也只是點頭抑或搖頭,不再輕易開腔。畢慶堂卻在心裡垂頭喪氣的感嘆著,十年了,這姑娘麵皮還是那麼薄,人卻學油滑了,愈發的不好拿捏了。
畢慶堂在旁邊連打了幾個哈欠,因他一向精力旺盛身體又好,很少露出這樣的疲態,譚央便問,“怎麼?這些天很累吧?”畢慶堂神色複雜的望著譚央,木然的點了點頭。譚央嘆了口氣,“為了綾姐的事,真是辛苦你了!”畢慶堂苦笑著搖了搖頭。
車快開到譚央住的公寓時,畢慶堂忽然開口道,“南京那邊為了保密起見,本來是要趙綾他們在軍隊駐地就地正法的,若是那樣,我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沒法子救他們出來了,戒備森嚴,又那麼多拿槍的兵。可是據說,上海駐地有位將領極力反對,說絕不在殺敵人前先染上盟友的血,政治犯就是要政府來解決,他們不插手。南京政府沒辦法,就下令把趙綾他們押去南京伏法。我得知這個訊息後還是有些為難,畢竟去南京的路很多,而這次去劫人又是極隱秘的事,我不可能每條路上都安排人,鋪那麼大的局,那就不止是冒不冒險的事了。而就在這個時候,有人給我送來了這個!”
說到這裡,畢慶堂從口袋裡掏出張紙遞給譚央,意味深長的說,“我做的事,我就會一五一十的認下,我既不會頂別人的罪,也從不貪旁人的功!”他一邊說,一邊別有深意的看著譚央。
譚央細看手裡的字條,這是從一公文紙上匆匆撕下的一角,上面寥寥數字,寫著時間和路線。字寫得凌亂而潦草,筆跡卻是譚央異常熟悉的,因為有人曾用這樣的字跡為她寫過整整五大本的課堂筆記。
第二日,恰是晴日,陽光充足的冬日午後,忙了一上午的譚央在辦公室內拿出剛在鍋爐間熱好的生煎打算吃,兩聲敲門聲後,也不等譚央回話,虛掩的門便被亟不可待的推開了,徐治中呆立在門口看著譚央,半月來,他臉上有著顯而易見的憔悴與消瘦。
譚央將手中的生煎放下,輕聲說,“別站那,進來吧。”徐治中長舒一口氣後關上房門,一步步的走到譚央面前,不由分說的去抓譚央的手。譚央的手上還有生煎上的油,便慌忙的往回抽手,徐治中見狀一愣,隨即一股絕望的神色傾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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