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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在各地武鬥中廣西的情況最為嚴重:一部分人破壞鐵路交通,造成無法通車。他們還多次衝擊軍事機關和部隊,哄搶援越抗美戰略物資,僅在柳州就搶了一千八百多萬發子彈。六月十三日中央發出特急電報,他們仍拒不執行。一九六八年七月三日經毛澤東批准,由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發出佈告,稱為“七三佈告”,以嚴厲的措詞責成兩派立即停止上述行為,並且指出:“對於確有證據的殺人放火、破壞交通運輸、衝擊監獄、盜竊國家機密、私設電臺等現行反革命分子,必須依法懲辦。”這就是著名的《七三佈告》。但是,一些省市的武鬥並沒有因《七三佈告》的釋出而停止下來,各地武鬥愈演愈烈,規模越來越大。七月二十四日根據毛澤東的批示,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再次發出佈告,稱為《七二四通令》。
《通令》規定:“一、任何群眾組織、團體和個人,都必須堅決、徹底、認真地執行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批准的‘七三佈告’,不得違抗。二、立刻停止武鬥,解散一切專業武鬥隊,教育那些受矇蔽的人回去生產。拆除工事、據點、關卡。三、搶去的現金、物資,必須迅速交回。四、中斷的車船、交通、郵電,必須立即恢復。五、搶去人民解放軍的武器裝備,必須立即交回。六、對於確有證據的殺人放火,搶劫、破壞國家財物,中斷交通通訊,私設電臺,衝擊監獄、勞改農場,私放勞改犯的現行反革命分子以及幕後操縱者,必須堅決實行無產階級專政。”
《七三佈告》和《七二四通令》的相繼發表,在全國範圍內產生了巨大的威懾作用,使國內緊張局勢得到明顯緩解。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首都“工人毛澤東思想宣傳隊”進入清華大學,宣傳制止武鬥,收繳武器,拆除武鬥工事。蒯大富同“井岡山兵團文攻武衛總指揮部”頭頭任傳仲等人緊急商討對策後,決定抵抗還擊,結果致使工宣隊員王松林、張旭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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