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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
最初,在那兒的每一天都有新的接觸、新的感悟,唯一不變的就是她會每天晚上打來電話,說一些不著邊際的話。還好,寢室的哥們有一個已經結婚,大多的時候會按時回家,即使呆在宿舍也是隨時待命;另一個每天去網咖通宵,剩下那個養精蓄銳,等到凌晨6點鐘接我的班——接電話,因為他女朋友在遙遠的法國勒芒。
其實我們沒有聊什麼有內涵的事情或者對祖國有建設性的設想,只是訴說自己一天的(炫)經(書)歷(網),不是《愛麗絲奇遇記》也不是《湯姆索亞歷險記》,而是很平常的上課,打盹,吃午飯,打熱水,睡覺,流口水,對樓下的女孩拋媚眼,和周圍的同學吹牛皮。
最初的一個星期,就是這樣子,也就這些。
我一直認為自己是一個很能說話、也很會說話的人,但是和她比起來,才知道什麼叫夜郎自大。所以,在一起通話的時候,在那些夜晚裡,我大多是在那兒聽,除了回答“是的,我在聽”或者“真的嗎”之外,好像這些年就沒學會用其他詞語造句。
同時也感覺真的不可思議:半年前,我在海邊暗自嘆息時,她在古城飄然落淚。只不過,偶然的機會下,我們在網路裡面相遇。最初,一個滔滔不絕一個不言不語;隨後,一個自言自語一個無法言語。在相隔2千里的地方,我們始終保持心靈的距離。
而在一段可能不會再有開始的中斷之後,好像有什麼東西在牽引著一樣,彼此不期而遇:一個在電話一端,另一個也如此。只不過電話線的長度不超過15千米,而此時的我們卻能談論的那麼多,如此多。
距離果然產生美,我指近距離。
因為新老生見面會上遇見那個女孩的緣故,我一般很少提前去教室上課,怕不必要的尷尬。而且每次都坐在最後面緊靠牆,我怕身後有異樣的目光,即便自己感覺不到。於是研究生的三年歲月裡,我和她說的話最少,甚至一度都懷疑我們從來就不曾說過一句話。畢業之後的一次相遇,我問她是否還記得我的那記口哨時,她說早就忘記了。可是透過她的這句話,我知道她一直記得。
於是這也成為我經常逃課的一個理由,只是一個。
我記得好像是從小學5年級開始逃課,經常翻過學校圍牆去外面玩耍——那是1991年吧。從那之後的中學時代,好像不逃課反而不正常了。記得高中復讀那一年,我和一哥們在教室外面的花壇吸菸,不一會兒班主任——政治老師就找到了我們。他滿頭大汗的說找了我們好久,目的並不是責怪我們吸菸,而是希望我們能回去上課。我們很痛快的答應,並迅速離開,結果——上了街。
回來後才知道,那節課上語文老師講了自己如何透過一首情詩捕獲了他上大學時公認校花的心臟和心房。我曾因為沒有向他取經向他學習而感到遺憾,或許這也是我中學時代唯一的遺憾吧。
其實這些年來的逃課,從最初的刺激到後來的無趣,沒什麼可言,習慣而已。我記得第一次逃課是中午看《閃閃的紅星》,到現在還記得:“殺豬的?我看還殺人吧!”這句經典臺詞。中學時候無非去電影院看3級片(我甚至懷疑3陪就由此而來)、坐在交通崗上看過往汽車的標誌,或者躺在河邊柳樹下看那些談戀愛的男女不識愁滋味。
那個時代真的沒有什麼好玩的,至多玩自己。
好像有點扯遠了,或許自己真的有寫劇本的能力。我總覺得這就像拉麵條,使使勁,總會拉長的。
我和那個女孩談了很多,談了很久,因為一個星期之後我的手機欠費了,雖然那時候的花費確實比□還昂貴,可是我們是在同一座城市的不遠處啊。但是也有收穫,至少知道在答應嫁給那個醫生之後她反悔了,後來就再也沒有見過他,而且換了電話號碼。
或許這就是大學畢業前我無法聯絡上她的原因吧。她說對他說抱歉的時候,自己還微笑著祝他幸福。她說自己肯定傷了他的心,可我總覺得可能是因為最初她的男朋友先傷她心的緣故吧。然後,到最後,是我的,但我的不是被傷了,而是直接刪了。
輕舞飛揚
最初的第一個星期,我幾乎沒有在晚上逛過校園,除了那個週五。那天她回家為父母過生日,可能玩到很晚,所以沒有給我打電話。我怎麼說呢,有那麼一點失落。好像有心電感應,她很快發來簡訊說抱歉並祝我晚安。
我以為自己真的能晚安,卻被隔壁寢室的一個老鄉叫醒——一個戴眼鏡顯得很斯文的傢伙。他站在我的床鋪前一言不發的憋了好久,最後說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