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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寵物。二等,馴服型,是你在野外,透過各種卑鄙無恥下流三濫的手段,將其制服後,獲得的寵物。三等,召喚型,不透過暴力手段,以文明的方式,用你強大的實力,出眾的人品,詭異的魅力~~~將其召喚為寵。最高等的就是——通靈型,那是所有魔寵愛好者的終極目標(當然,有另類追求的同學們仍然除外),透過純淨無比的精神世界的連線,達到寵我合一,水RU交融,靈肉合一,欲仙欲死~~~的最高境界。
再來談談“召喚契約”。
“召喚契約”也分為四等(當然每個等級的“召喚契約”,對應相應的“契約卷軸”)。一,二,三,四,由低到高,但是真正意義上的熟低熟高,還需要你們自己衡量。
一等為“奴隸契約”(對應卷軸為“奴隸契約卷軸”)。在主人與寵物簽定奴隸契約以後,後者完全聽從主人的意願。除非在主人許可的情況下,不然,不允許奴隸有自己的生活,家庭,及其財產~~~。而且,由於這種記載了實體魔法能量的“契約卷軸”,有了真正意義上,靈魂烙印的制約功能。所以,簽定“奴隸契約”的主人,對自己的奴隸,有著絕對意義上的生殺大權。而奴隸的精神和肉體上,都完全無法反抗!所以說,這招“奴隸契約”不可謂不狠辣!
繼續說說,二等為“主僕契約”(對應卷軸為“主僕契約卷軸”)。在主人與寵物簽定“主僕契約”以後,後者完全聽從主人的意願。但是,卻可以擁有自己的生活,家庭,財產~~。“主僕契約”仍然具有靈魂烙印的制約功能。所以,當主人要求介入僕人的家庭,乃至佔用僕人那張,夫妻合用的“床鋪”時,哎!那估計也得受著。所以這招“主僕契約”,仍然是赤裸裸的剝削和壓迫。
我們在來談談三等契約——“召喚契約”(對應契約為“召喚契約”卷軸)。其實,能夠到達這個高度的,這種已經介入精神層面的契約,已經不再需要什麼形式主義了。但是在物質化的今天,我們仍然需要這樣一張一紙契約,來表達自己的忠誠和對彼此的信賴。此時,主人與魔寵之間,完全是親密無間的朋友或著更進一步的關係(具體到哪一步,縱然是到了HUM與ORG的那一步,仍然需要同學們自己來拿捏。嗯嗯,當我什麼都沒有說)。但是“召喚契約”仍然是有實體能量束縛的,只不過在很大程度和意義上,這種束縛會顯得微乎其微,畢竟相敬才能如賓。
終於到了最後,最高等級的契約了,沒錯,那就是四等契約——“通靈契約”(沒有契約卷軸)。不受契約本身限制,那完全是心與心的共鳴,沒有任何羈絆,不受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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