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2/4 頁)
盧修斯倒是並沒在意所有的東西放的亂七八糟,尤其是在已經見識過盧政勳上次吃飯時的尊容的情況下……
他只是依舊面帶微笑的把食物放好,在品嚐了一口後說:“很美味,謝謝。”
“真的?”盧政勳很高興,然後用叉子給了田螺一個暴穿,“啊嗚”塞嘴裡,突然發現盧修斯在看他,正準備大嚼的兩排牙立即斯文起來,可田螺的大小又容不下牙齒太斯文,於是只好把田螺從左邊滾右邊,右邊滾左邊,吐出來不好看,咽又咽不下……
“吃飯應該是快樂的事情。”雖然作為斯萊特林對禮儀的要求一直都是苛刻的,但是當情況需要,禮儀也可以靠邊站。盧修斯放下刀叉,拿過一塊小麵包,撕開,用它們沾了沾盤子裡的醬湯,然後直接塞到了嘴裡——當然,這是盧修斯能做出的最……的舉動了。
盧政勳沒察覺出鉑金貴族為了讓他自在點而特意做出的改變,他乘著起來拿酒杯的時候,背過身三兩下把那個已經被口水泡得沒味道的田螺嚼下去,坐回去以後再也不敢碰那玩意。
雖然吃得有點緊張,但美食總會讓心情愉悅,而且,“佐餐”的美人也非常下飯,盧政勳自己都不知道,他一直在邊吃邊傻笑。
這對雙方來說,都應該是舒適的一餐,不過,一般來講,和別人共進晚餐並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吃飯後的“節目”。今天給盧政勳一點甜頭是必須的,但是盧修斯很苦惱,頭一次面對這麼一個單純的笨蛋,這個“甜頭”到底應該給到什麼程度?
眼看著飯就快吃完了,盧修斯卻還沒想出答案。
酒足飯飽的盧政勳起勁了,尤其鉑金貴族一直很和善,他不習慣遮掩的脾氣又翹起來了:“你知道我去哪買的嗎?這些。”
“買的?”盧修斯怔了一下,他以為這是小精靈的手藝。
盧政勳說:“小精靈?它們做的也還可以,不過我沒有小精靈,我先去對角巷,然後從對角巷飛出去,在一家叫做香檳玫瑰的店裡買的,桌上的菜基本都是老闆推薦的。”他眉飛色舞地說:“我已經記下路了,你要是喜歡,以後我還去買。”
“……”盧修斯的唇角抽搐了一下,好吧,他當然不是那些愚人,以為吃麻瓜的食物,會把自己變成啞炮,但是……梅林的蛋蛋!這是麻瓜的食物!
盧修斯慶幸這幾天他已經承受了足夠多的打擊,以至於現在已經失去了大聲咆哮的激情。甚至能夠冷靜思考,盧政勳看起來對麻瓜並沒有什麼“區別對待”?
“你飛出了對角巷?出現在了街道上?很多人的面前?”
“要不然怎麼去?”盧政勳笑著說:“我怕騎軍馬會嚇到人,所以是自己去的,幸好,我直接給金幣居然也行,付賬之前忘記先去兌換錢了。”
“……”
“要不要下次試試中餐?不知道有沒有,老吃這些我有點膩了。”飲食結構和西方人不太一樣的盧政勳剛開始,還因為味覺被遊戲虐待了兩年所以什麼都不挑剔,這才沒幾天,就開始懷念中餐了,望著盤子裡的奶油焗田螺,想的是爆炒田螺。
盧修斯的手有些顫抖,很不明顯的那種,他在激烈的思想鬥爭著是不是乾脆把這傢伙揍暈打包送給伏地魔,然後,看在他那層出不窮的古怪物品,以及他所欠下的龐大債務的份上,盧修斯決定嘗試著挽救他一下。
“盧,我想你不知道,人類——不會使用魔法的普通人,他們被我們稱為麻瓜,麻瓜並不知道巫師的存在,也不知道魔法生物的存在。我們對他們來說,已經只是虛幻的傳說了。”
盧政勳回過神,聽出點不對:“你是說……即使對角巷在倫敦,但倫敦市民不知道那個地方的存在?”
“是的,我們和他們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卻是兩個不同的世界。”
“呃,我我……”盧政勳現在才回憶起來,他從對角巷出去以後,好像確實有很多人注意他,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我不是你們這個世界的人,我也不是什麼魔法生物,一開始我以為叫我魔法生物是在罵我,現在我知道了,你們根本把我當成其他物種了,我是個人,一樣的直立行走,一樣的長相外貌,有思維能力,能使用工具,唯一的不同是我有一對翅膀。”
盧修斯的眼睛中有著明顯的迷惑:“這只是說,你是與我們不同種群的,擁有魔法的智慧生物,那你不是依舊……還是魔法生物嗎?”
盧政勳撇嘴:“你背後長了兩個瘤子,你就不是人了?”
“我確實不是人類,我是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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