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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南母親早逝,獨自居住豪宅別墅,他平日不願談及家庭狀況,所以方蓉也沒多問,更不可能想到——交往五年的男友,竟然是本市最大銀行,“銘大銀行”董事長的親兒子。
方蓉齒冷一笑:“你的行為真令我感到無奈,放棄名牌大學不去上,原來就是為了監視狄南的一舉一動。可笑,卑鄙。”
寒思遠不予否認:“他的快樂,就是我的煩惱。”
方蓉長吁一口氣:“你無可救藥了寒思遠,比那個非要嫁給狄南的小女生更加幼稚。”
寒思遠即刻聯絡到那個缺心眼的小妮子,笑問:“你見到慕樂樂了?看你眼圈紅腫,不會是被她給氣哭了吧?”
方蓉嗤之以鼻:“就憑她?……”沒說完,她嘴角微僵,既然寒思遠就是見不得狄南稱心如意,那她不如也利用寒思遠一回,從而改變狄南的心意。
想到這,她吹了吹指尖:“對了,告訴你一個不幸的訊息,狄南親口證實,他要與那女孩結婚了,我雖不看好這段婚姻,但狄南肯定不會吃虧。”
寒思遠看不出情緒地淺笑:“非常之好,搶他的老婆,肯定比搶他的女朋友來得刺激。”
方蓉慍怒攥拳,眸中劃過一絲犀利:“別太高估自己,你未必會得逞。”
寒思遠不急不緩起身,路過方蓉身肩頭,嘴角微微上揚:“那就走著瞧好了,改天請你吃飯。”
方蓉注視他離去的背影,無法理解寒思遠的心理究竟有多扭曲。
※※
同一時間,狄南宿舍。
慕樂樂如犯了錯的小學生那般,規規矩矩坐在狄南對面的椅子上。
狄南“噼裡啪啦”敲打著鍵盤,她心裡“叮呤哐啷”打鼓。
十分鐘後
狄南將列印好的“協議書”遞給她。
慕樂樂聚精會神地閱讀。
婚後約法三章——
第一:公共場合不得稱呼雙方夫妻頭銜,更不可出現任何親密舉動;
第二:婚後依舊各自居住,週末在雙方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會面;
第三:在女方畢業之前,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性。行為;
第四:婚姻期間,女方的生活費由男方承擔(上限2000元/月)。
除第三、四條為硬性規定之外。第一、二條採取升級處罰制度。一年之中累計違規超過十次者,任何一方亦有權提出離婚,而另一方無權申訴。
男方簽字:_______女方簽字:________女方家長簽字:_______
……
慕樂樂眨了眨眼,嗯,她本來就不想太早當媽媽,完全可以接受,所以拿起筆就要籤。而且,大筆生活費是意外的收穫,嘿嘿。
“先拿回去給你父母過目。”
“我可以代簽,我經常模仿爸媽的筆跡給考卷簽字!”
“……”
“對了,如果零花錢用不完,我可以偷偷存起來麼?”她掏出錢包晃了晃。
“……”
狄南對慕樂樂的智商有所質疑,看不到重點?
“報告老師!……關於婚後性,性……那個問題,老師正值血氣方剛的年紀,萬一對我霸王硬上弓怎麼辦?我是抵死不從呢?還是平躺任君調戲?”慕樂樂迫切知道答案,因為她認為自己不會反抗。
“……”
狄南一掌按在額頭,警告自己不要用言語去傷害還沒發育的幼苗。
“老師不是禽獸。”
“哦……”她失望地嘟嘟嘴。
狄南忽然感到後悔,還沒結婚,他已對婚後生活萌生恐懼感。
他猶豫著,企圖收回協議書:“不如,再……”
慕樂樂卻眼疾手快,立刻捏著協議書起身,一溜煙跑到房門前,火速開啟房門,邊向樓梯跑邊告別:“狄老師,‘作業’明天交給您,拜拜……”
狄南愣了三秒,不由無奈一嘆,搞不懂慕樂樂是真傻還是喜歡裝傻。
※※
慕樂樂回到“孃家”。
正趕上爸媽在吃飯,慕樂樂安靜地坐在一旁,乖得令夫妻倆發毛。
“樂樂,你吃飯了沒?”慕媽顫音問去。
慕樂樂做了個“請慢用”的手勢:“不用理我,您們吃吧,多吃點。”
爸媽木訥地應了聲,繼續開動,但顯然有點堵得慌。
“吃飽了才不容易昏倒。”
“咳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