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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蜷縮起來,唱歌。
事實上我想我並不熱愛搖滾。1998年的最後一天,我一個人在“忙蜂”酒吧。臺上有很多樂隊,亂哄哄的,熱火朝天。我站在那裡,心裡又害怕又孤單。我誰也不認識。我也不要和他們一樣。
半夜四點我爬起來打電話。電話那一頭的聲音蒼老而疲憊:喂,請說話。
我突然尖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歡快的兒歌:
我是一個粉刷匠,粉刷本領強
哎呀我的小鼻子,變呀變了樣
二、白糖餅的往事
沒有人一生下來就是搖滾歌手。在T大這所工科大學裡,我的名字叫阿飛,學號是960302。老師們在我的學號下面打分,但我不可以。和所有十七歲的入校新生一樣,我不知道自己將來會成長為什麼樣子。我是那種最普通的學生之一:考試成績雖然不是特別好,但都沒有要補考的,所以並不讓教授們操心。絕非學生幹部、積極分子或者文藝骨幹之類,所以也不容易遭人討厭。偶爾無傷大雅地逃一兩節課,學校裡組織什麼活動,也不怎麼熱心。我不孤僻,也絕非大眾情人那一款。每天看看專業書,到實驗室做一整天的實驗,聽聽隨身聽的點播節目。不會化妝,不會扭屁股,不會抽菸,不會喝酒,連搖滾樂都很少聽,是面目可憎語言乏味的學院女子。長得不醜,但沒有人對我驚豔。週末偶爾跳跳舞,認識一些男孩,卻都沒有興趣繼續約會。多年來,我一直無所事事、虛度華年。我的志向無非如此:畢業後做一個端坐在寫字樓裡衣著整潔的白領,學會發傳真、打打字,和男同事或者男上司談談戀愛,最後把自己嫁出去,成為一個洗盡鉛華、燒水做飯的小婦人。等有了足夠的錢財,我要買一輛通體豔紅的天津大發,穿有網洞的黑色絲襪去上班,做美容,不定期翻檢老公的口袋,偶爾罵罵鄰居的貓。
隨著時間流逝,年事漸長,我漸漸悟出一個道理來,那就是:我只能是一個沒有出息的人。
當然,沒有人天生就是沒有出息的。
早在幼兒園的時候,一個天才兒童就已經初現端倪了:因為經常被當地的小孩子孤立,我比別的孩子會寫更多的字,我會用加法做減法,會用加法做乘法,會背英文字母,會唱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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