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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long time no see。How is everything?”
“書恆,不需要在這裡還跟我拽英文吧。”
“你還是對英文如此深惡痛絕?”
“狗改不了吃屎。我艾默改不掉對任何語言的憎恨。當然,計算機語言除外。”
“你不是個挺紅的網路寫手麼?居然如此不待見人類語言。難以理解。”
“你就不用諷刺我了。就我那千八百次的點選率還叫紅?你是色盲吧。而且,你知道的,我寫文純粹為了發洩情緒,和語言,文學無關。”
艾默點了一杯Bloody Mary,卻在酒保轉身之前換成了Jack Rose。
“怎麼了?有心事?”書恆心思果然敏感。
艾默搖搖頭,“還好,時差還沒有倒過來,應該少喝點兒Vodka。”
“你總算回來了。我還以為你要在那個鬼地方孤獨終老,永遠沒有勇氣踏上祖國的土地。”
“如果嚴雨聽到你這麼說,他會因為你如此忽略他的存在而傷心欲絕。”
艾默故意忽略了他的後半句話。笑話,被某人拿炸藥的名字黑索今(單質炸藥)做她的外號的艾默會是個沒有勇氣的人?
“我看到了雜誌上的報導。那小子混得不錯,真讓我刮目相看。那年我去Seattle剛認識他的時候,他還只是個BSM(business support manager)。你眼光夠深遠的,都看得出他有這個天分。”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誰。”
艾默的酒好了。看著耳杯裡玫瑰紅的汁液,她覺得自己選擇很對。Jack Rose淡淡的恰如其分,清香,酸甜。而Bloody Mary過於濃烈,酸甜苦辣混在一起,讓人無所適從。
“嚴雨回來做他的總裁,你呢,聯絡了哪個實驗室?”
“沒有。我在某大電子工程系找了個講師的位子。”
“不會吧。你在MIT辛苦了五年,難道就是為了回來當講師。他們也太欺負人了吧。”
“我並沒有在簡歷上寫MIT的部分。”
書恆愣了一下,斜靠在吧檯上,臉靠近過來看著艾默,又抬手摸了摸她的額頭。
“你發燒了?”
艾默打掉他的手,用食指抵著書恆的腦門把他推開,“我好得很。”
“那你為什麼要隱瞞自己的實力?”
“我只是想隨便找個工作,打發時間而已。我已經不年輕了,不想再那麼累了。”
“What the……你敢說自己老了?你才32歲啊,妹妹。三十而立,你要學歷有學歷,要工作經驗有工作經驗,要專業有專業,你幹嗎要這樣埋沒自己?”
“因為……我很懶。”
“You are so not yourself。五年前我離開Seattle的時候,你不是這個樣子的。”
“你怎麼知道我究竟是什麼樣子。也許我本來就是如此懶惰的一個人。”
“艾默,你這句話對誰說都有用。唯獨對我沒用。我太瞭解你了,我認識你多少年了?二十七年。艾默,你一直都是個有野心的女人,否則當年你也不會……”
書恆發覺自己提到了不該提到的話題,硬生生閉上了嘴。他偷偷看向艾默,見她神色如常,低頭抿了一口酒,黑色長髮從耳邊垂下,擋住了她的臉,只不過半秒的時間,又顯露了出來,並未有半分不悅的表情。
“你多久沒見過我了?五年。世上的一切都在改變,書恆,我也在變。五年的時間足夠改變一個人了。”
沉默良久,書恒大手一揮,“Whatever。”從口袋裡拿出一個信封拍在桌子上。
“TY下面的WXHJ工程研究所,你去也要去,不去也要去。”
艾默盯著信封看了一眼,抬手推了回去。
“謝謝,不用了。”
書恆一臉恨鐵不成鋼的表情, “你……”指著她顫抖了兩下,深呼吸讓自己平靜下來,“艾默,你在AI(Artificial Intelligent)方面的研究技術,正是他們所需要的。”
“可是,我離開的時候有簽署一份合約。”
艾默沒有明說,書恆看著艾默好一陣子才反應過來。
“狗屁合同,美國鬼子的小破伎倆。你是不是中國人啊。祖國培養你這麼多年……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