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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益將帕子扔回水盆,手上臉上**的,寒意透了骨,只感到說不出的疲憊。
他跟慧嫻沒有愛情。但是二十多年的夫妻,恩情不淺,他對妻子,對家庭有責任。他們是夫妻,夫妻一體,他和慧嫻縱有多少不快,然而大半輩子都過去了。
慧嫻的青春過去了,他的青春也過去了。
他對離不離婚已經不在意。不離婚其實是好的,夫妻維持表面的感情,私底下互不干涉。離婚會有壞處,要跟李羨吵架,要對不起爹孃祖宗,要跟慧嫻的孃家交惡,要被人指責議論。他不離婚,和馮憑在一起,旁人頂多是私底下揣測他們的關係,或者暗地裡笑笑,雖有些不大正經,但也只是再尋常不過的一樁風流韻事。年輕的皇太后和大臣有私情,這實在算不得什麼。可他若因此離婚,性質就不一樣了。一旦離婚,他李益怕是要聲名掃地。知道的人如他兄長李羨,會說他腦子進水了,這把年紀了還追求什麼愛情,為了個女人連家都不要。傻了?中降頭了?不知道的,就得說這個男人卑劣無恥,無情無義,為了攀附皇太后,連臉都不要,竟然連結髮妻子都拋棄。偷情不是罪,甚至是風流美談,可光明正大的談情,就是**悖俗的大罪,這世上無處能容你。
更何況,這世上人彷彿容不得有男人不娶,女人不嫁。只要你是獨身,千方百計也要給你找個匹配物件。離了婚也不能安生。你若是拒絕,那又是另一重罪。
反正怎麼歸,最終都得落得個小人之名。只要他和慧嫻離婚,就要冒身敗名裂的危險。
李益最終還是回家去了。
出門的時候天陰黑黑的,大朵大朵的雪花自天空降落,將街道鋪上了薄薄一層白絮。他坐在車中,閉著眼睛,不帶感情地想:下雪了。
昨夜沒睡好,寺中寒冷,被子又薄薄的,又沒火盆,一夜翻來覆去。此時他感到頭腦鈍痛,渾身酸難,眼睛也乾澀的厲害。他在一片苦澀中,又想起了馮憑。她熱情又內斂的微笑,她飽含水意和深情的眼睛,她洶湧的愛慾,像暗夜中的潮水,將他的**和靈魂一同席捲。
他知道。
她和他並沒有真正了斷。
她說了分開,他也同意。但他知道他們並沒有真正分開。昨夜的分手,她還在戀著他,他也在戀著她。他不想分開。
他坐在車中隨車搖晃,隱隱約約聽到外面有人罵:“丟人現眼的畜生!還不滾到陰溝裡去!”他好像靈魂被人當頭打了個洞,那剎那身體一震,差點以為那是在罵自己。他掀開車簾,探出頭去看,原來是馬車經過一處宅子外。那大門口有兩隻狗在交。媾,屁股連線在一起分不開。一隻狗跳,一隻狗叫,滑稽地轉來轉去。一群小兒在一旁吱吱哇哇叫著,從地上撿石頭丟那狗。一個僕婦樣的女人從門內出來,用棍棒撲打那兩隻狗,同時罵聲不絕:“滾!滾!成天不看家,淨知道跟騷浪蹄子鬼混,滾陰溝裡食屎去!哪天把你宰了吃肉!”
李益從沒聽人這樣罵狗的,倒像是在指桑罵槐,一時感覺心裡怪怪的。幸而那馬車在行進,很快將這一幕甩到身後了。
李益受了這靈魂一驚,心中若有所感。
愛情。
能結婚的才叫愛情,不能結婚的只能叫□□。未婚的男女私奔,或婚姻不如父母允許,尚且十惡不赦,不能入族譜,更何況你和她呢?所有亂。倫悖俗的戀情,在當事人,自然是轟轟烈烈,捨生忘死,美的超凡脫俗。在旁人眼裡,卻只不過是街頭巷尾的緋色豔聞,茶餘飯後的談資。你以為你是真愛,迷人浪漫,是夢裡尋花,水中撈月,雖九死猶未悔,在他人眼中,只是下流猥褻的笑話,充滿了汁液和陰謀的苟合。
說出來甚至不如路邊兩隻交。媾的野狗好聽。
他老實放棄了離婚的念頭。
他這樣的高官顯位,他是要活名的人。給自己招一身汙水,並不能有任何好處,也並不能換來她和他,身體或戀愛的自由。他閉上眼睛,重新靠回車座上,將這一切都從腦海中拂去了。
慧嫻在房中,已然哭的不行了,李益一露面,她就衝上來,抬了拳頭捶他胸口,狠命撕打。她像頭牛似的掙扎發瘋,眼淚鼻涕蹭了他一身,彷彿要將他打成散架!她先是捶打,捶打不夠,就開始痛聲大哭。她緊緊摟著他腰,痛苦嗚咽出了聲:“你混賬你!你跑去哪兒了!”
她哭聲斷斷續續,壓抑著巨大的悲痛:“你混賬……你怎麼能這樣對我!你怎麼能這樣對我!你走了,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擔心……你的心怎麼這麼狠!”
李益伸手穩住她,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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