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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她踏出俞府邁入江湖,拋棄了閨閣束縛開始,她便對這些事無謂了。再好的名聲,也搏不來一個自由自在的前程,她既放開手,便不會再在乎這些。
重生之時,她告訴過自己,這輩子哪怕只得一日,她也要痛快而活。
率性而為,恣意而活,那才是她這輩子所求之物。
而霍錚……他是她這輩子的意外之喜。
他拉下她的手,臉色放緩:“不想你受委屈。”
“別人委屈不到我,這天下能叫我委屈的人,只有一個。”
他便用食指指著自己:“你是說我嗎?”
俞眉遠挑挑眉,往外走去,不回答他。
他兩步追上,與她並肩同行。
殿外陽光正燦,照著行宮四處結的冰,愈發璀璨。
……
承和十三年歲末,俞眉遠和霍錚在回朝的征途中過了年。
大軍駐紮在桂豐城外的三里坡上,因為攻打濟陽大捷,再加上又是過年,故而霍錚下令在此休整三日。
伙伕搭灶生火,拿碩大的鍋煮了滿滿肉,肉香四飄,饞得人口水幾乎流下。
篝火生起,烤架支起,從城中採買的整隻整隻的羊被架在火上,撒上香料,勾得人兩眼發直。
美中不足之處,便是行軍過程中仍不能飲酒,但有肉也足慰軍心。
入了夜便是所有人縱情之刻。
篝火熊熊,照著著人臉紅紅火火,痛快地吃了一頓肉,有人不知從哪裡摸出了三絃,咿咿呀呀彈起,唱一曲思鄉之情。這場戰從薩烏進犯開始,已經長達五年,將士們五年未歸過家。
終於,戰事了結。
“我軍大捷,你唱那喪氣的勞什子做什麼。回了京論功行賞,就能回家老婆孩子熱炕頭,如今要唱就唱點痛快的。”姜夢虎抓著羊腿走到篝火前,笑聲如雷,“取戰鼓來,隨我再唱一曲戰歌,願我大安千秋萬代永世長安,再無戰事,願我與諸位同袍之義永存。”
戰鼓擂動,震徹河山。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姜夢虎放聲吼起,四野將士附和,聲傳百里。
戰歌叫人沸騰,有人衝到篝火前踩著鼓點跳起舞來,很快就其他人也跟上,手舞足蹈。
“晉王殿下,俞帥,難得大夥如此高興,你們一起來吧!”姜夢虎吼過幾闕,轉頭看到霍錚和俞眉遠站在帳外朝著這裡直笑,便喊道,“兄弟們,快把殿下和俞帥拉過來!”
“得令!”幾人行了軍禮,而後嘻笑著圍向霍錚和俞眉遠。
霍錚和俞眉遠被眾人拱得不行,只得上前。
“久聞俞帥昔年天祭弓舞英姿,與晉王殿下九宵長劍絕妙,不知今日兄弟們可有緣一飽眼福。兄弟們,來!請殿下和俞帥與我們共舞!”姜夢虎又是一聲笑喝。
“晉王!俞帥!晉王!俞帥!”四野便響起他二人之名。
“弓沒帶在身上,我用長鞭,給殿下奏曲舞劍吧。”俞眉遠便不再推脫,揚聲長笑。
霍錚將長劍出鞘,劍花輕挽,笑望她。
長鞭三響,她嬌喝:“起鼓!”
戰鼓再起,戰歌再興,長鞭落地如裂,與戰鼓同動。
九霄劍舞如蛟龍,瀚海清光,長芒掠空。
俞眉遠輕叱一聲,縱身掠起,折身擰腰,碧影鞭空抖,帶起四周落葉卷向霍錚。霍錚長劍疾揮,接下這陣落葉於半空疾劃。
震劍長鳴,如龍吟撕空,落葉捲成鳳形,盡數奔入篝火,燃起一陣青煙。
他飛至她身邊,攬過她的腰,與她一起落地。
這一生,她是妻,是友,也是同袍,是他一世所守。
作者有話要說: 注:“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詩經·國風·秦風》
此章如名,明日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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