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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母就是因為自己想不到好法子,才過來找好姐妹商量的。
張母就不是個多智的,自然也沒折。
兩人都想到張草花,她到底是個婦女主任,見識比她們大多了。
張草花聽到兩人的來意,也不推辭,當下就給趙母分析起來,“現在擺明了志義那小子就是逼你同意這門婚事,要不然他就不好好上工。可你大兒媳婦又不樂意,天天這麼吵,也不是個事兒。我看你不如分家。分開後,你家大兒媳婦也不能管到小叔子。你呢,就讓你小兒子自己攢錢,什麼時候他攢到錢,再去娶媳婦。”
趙母有點懵,咋讓她分家呢?她還想當說一不二的婆婆呢,分家之後,誰還肯聽她的?
張草花一眼就猜到她的想法,“你呀,思想不要這麼古板。你想想你還能當幾年家?撐死了等志義結婚,你們就得分家。要不然你大兒媳婦能讓?你現在也就是提前而已。”
趙母有些猶豫,張嘴想反駁,可又找不到合適的理由。
張母也覺得小姑子說的對,“我看分了好。你看看,我們家就相當於是分開了。我一點煩惱都沒有。而且我還是跟老大兩口子過的。他倆也不敢不聽我的話。”
趙母哀怨地看了她一眼,“你家能和我家一樣嘛。你男人是大隊長,我男人就是個老實頭,他屁用沒有。我們家要是分家,可沒人願意聽我的。”
張母總算是看出來,她哪裡是不肯分家,根本就是捨不得放權。
張草花也不催她,這畢竟是她的家事,當然要由她自己做決定。
過了兩天,趙家到底還是分家了。原因很簡單。眼見著小叔子三不五時就請假,趙家大兒媳婦終於爆發了,她“病了”,不能再上工了。
趙母看著她紅光滿面地躺在炕上,用腳趾頭就能猜到她是在裝病,心下十分不滿。
婆媳二人大吵一架之後,趙父做主分了家。兩人跟著老大兩口子過,把趙志義一個人分出去。
不過趙父還算公道,給趙志義分了兩百塊錢,大兒子才一百。趙志義打算再攢點錢,到時候好讓人幫忙在城裡找份工作。
現在趙志義已經搬進他們家老房子那裡。這房子是泥草房,外牆還裂了幾條縫。屋裡幾乎沒有任何傢俱,條件很艱苦。
可讓他再待在那個家裡,有點不合適。
搬到這邊,他掙的錢不用避諱任何人就能給明秋開小灶。給她吃些好的補補身體,省得她老是暈倒。
這不,白天他剛跑了趟縣城,換了一點大米,熬了一個多小時,把大米都熬出米油來了,用砂鍋裝好,他端著走到兩人相約的地方。
他們每回都是約在學校裡見面。這個點學生都已經下課,所以學校裡也沒什麼人。
李明秋坐在最後一排教室前面的石階上,看到他端著砂鍋過來,臉上不禁帶了幾分笑。
“這是什麼?”等他坐過來,李明秋忍不住開口問。
趙志義把蓋子開啟,從包裡掏出一個木勺塞到她手裡,“趁熱吃吧。”
李明秋低頭一看,只見裡面是熬得濃稠的白米粥,眼眶瞬間紅了,她動了動嘴,微微皺眉,“你哪來的?你該不會是把那兩百塊錢拿來買米了吧?”
見她誤會了,趙志義忙否認,“哪能呢。我今天跟人換到半斤白米,今天熬了兩把,等明天我再給你熬。”趙志義心情很不錯,現在的日子有了奔頭,他也不擔心養不活媳婦了。
李明秋鬆了一口氣,喝了一口粥,只覺得這碗粥比她以前吃過的都要香。
她也舀了一勺遞到他嘴邊,“你也吃。”
趙志義忙推開,“不用不用,我一個大老爺們哪需要吃這麼好的。醫生說你這病得多吃些好的補補。”他有些自責地低下了頭,“都是我沒用,讓你很我受這麼多苦。”
聽他這麼自責,李明秋忙把勺子放下,握著他的手,眼淚汪汪,“你別這麼說。你對我好我都知道。是我身體不爭氣,這幾年要是沒有你,我早死了。”
趙志義見她哭了,給她擦乾淨,故作不在乎地道,“這有什麼。你是我媳婦,我不對你好對誰好。”擔心她哭個不停,他忙催促她,“快吃吧。等會兒有人過來,看到就不好了。”
雖然他們是男未婚,女未嫁,正常談物件,可到底沒有結婚,還是需要避諱的。
李明秋點點頭,很快把這小半鍋粥吃完。
趙志義見她吃得這麼香,心裡無限滿足,握著她的手許下承諾,“明秋,等我當上工人,我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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