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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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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配音,就像讓那個人物活過來了,聽到你的聲音,閉上眼,好像就能看到那個年少孤傲,鮮衣怒馬,冠蓋滿京華的十四爺,風流俊賞,碾碎柔腸……

那時候,我便忍不住想,這是怎樣的一個男子,僅是用聲音,就讓人願意傾注一生。所以後來才有了那個只愛白衣的絕冥盟主。

本來《入骨相思》因為以你為原型,我是想寫一篇暖一點的文的,可是大概是習慣了虐文吧,於是又虐了他們一把,不過番外我也是給讀者留了些念想的。

對了,洛洛跟我說,有影視公司打算簽下《入骨相思》,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們簽下之後,就會馬上著手拍攝,我是真沒想到《入骨相思》會比前面幾本還更受歡迎,果然還是因為男主的原型是你嗎?

啊,怎麼辦?我覺得你這麼帥,都可以去當明星了,如果絕冥是你來演,那我就真的此生無憾了!

其實吧,一開始寫小說的時候,是抱著玩一玩的心態,純粹只是因為愛小說,倒也不能說是天生喜歡寫東西,只是覺得有朝一日能寫一本屬於自己的小說算是一種心願吧。

後來終於有讀者給我留言支援我的時候,我一個人在寢室高興的跳了起來,然後第一本書從簽約,上架到出版,經歷過支援與批評,有故意亂批評的,也有真心為你好的,我也會因為那些批評的言語難過,可是難過之後我就會想,是不是真的做得不好?寫得不好?

但是吧,那種想到了梗,有靈感就迫切的想要開坑的熱忱,那種體驗一遍寫文的感覺,以及完成一本文的成就感,都是快樂的。哪怕會被人認為不務正業,會被許多所謂的有學識的人瞧不起,可是我一直記得一句話:時間是最好的寫手。

一開始的挫折與所有的灰暗,一開始我也只能算是小透明一個,可是也不知是哪來的信念,倒不怕自己一直透明下去,就怕自己沒那個耐心跟隨時間去見證自己的成功。

你別看我喜歡寫虐心的小說,其實每寫一本小說的時候,我都會把自己代入角色裡面,然後用自己的構思與文筆去塑造一個個活靈活現的劇情。

我憑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的朝自己的夢想邁進,現在也終於慢慢的得到更多的人認可!然後還遇見了你!算起來,也是跟小說有關啊,要不是我要去小鎮找靈感,也不會遇見你,你也不會知道我,你說,我這算不算事業愛情兩豐收呀?”

清橙靠在他的懷裡,笑容恬淡,眼眸明媚,此刻的她,好似渾身都在發光,吸引著他的目光,墨辰沒有說話,只是眼裡盈滿了柔和的情感,聽她輕柔的聲音繼續緩緩的說著:“初見你時,覺得你是那種乾淨,疏離,甚至有些冷漠和薄情的人,可是你又是真的很好看,就多了些淡雅飄逸的感覺。我想我大概這輩子都無法忘記,那一日陽光正好,你穿著一件我最愛的白色毛衣,在江南古巷裡緩步而來,如同自一幅水墨畫中淡出的人物一般,雅緻矜貴,姿容清絕……

這段時間,我總在想,自己有好多好多缺點,比如,生氣的時候不愛理人,還很孩子氣,但是呢,我又不會生氣生太久,也許晚上睡一覺,第二天我就不生氣了;還有啊,我還很固執,比如我想要吃一樣的東西的時候,即使再晚我也一定要吃到,不然我睡都睡不好;我還很霸道,我是絕無法容忍你跟別的女人親近的……

可是你吧,無論我做什麼你都一如既往的寵著我,然後,我就在想,你到底喜歡我什麼呢?你說,你喜歡我什麼?”

清橙挺起上身湊到他耳邊,一貫嬌軟的聲音像是格外鄭重,又像是開玩笑一樣輕聲開口。

墨辰將她散落下來的髮絲順到耳後,凝視著她,突然撫上她的臉頰,湊近淺啄一記,而後勾起疏風朗月般的笑容:“你的所有。見到你的那一刻我就覺得,此生,大概可以圓滿了。我從不需要你去改變什麼,因為,有我來習慣你就好了。”

沒有我愛你,可是清橙卻覺得這是世界上最動聽的情話。“我愛上了你”這樣的話語,大概人人都會說吧,而她卻更喜歡那一句平淡中更顯真情的話語:“我習慣身邊有你”。

安妮寶貝說過:“不是愛他,而是愛有他的日子。”

你如果不能適應一個人適應ta所有的習慣,那隻能說明你不夠愛ta,因為我們常常掛在嘴邊的愛其實都在生活中的這些細節裡。

我們所能擁有的,不過只是短短的一生。然而因為有一個人的存在,生命便全然不同,不用誓言,不必承諾,我們只需依靠緣分,以目光為媒,便牽了手,不必緊握,卻永不放鬆。

當一個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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