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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的傷痛後鮮血淋漓”
“你有多盲目,還不明白嗎”
觀眾激動地跟上了節拍,宣洩起他們平日遭受的不公,宣洩起他們壓抑許久的憤慨。
什麼是搖滾?
不是留下一頭長髮,披上一層夾克就是搖滾。
沒人能給搖滾下出準確的定義。
但搖滾所能表達出的獨立精神,人生的態度和不同於商業流行樂的強大感染力,讓無數人為之沉迷。即使不是搖滾愛好者,在這樣的現場氛圍帶動下,也情不自禁地揮舞起雙手,跟著一同沉浸到音樂之中。
“啊啊啊啊啊——”
那些剛剛還在談論著HELL樂隊的女粉絲們,早在看清檯上主唱的臉時,就興奮地尖叫出聲。
“太帥了!!!好酷啊!!!”
人的視覺是接受外界資訊最快速最重要的橋樑,有時只需一眼,就能調動起全身的感官,讓整個人都隨之亢奮。
都說男人是感官動物,其實女人也不例外,誰不喜歡長得漂亮的人,顏控屬性到哪裡都是存在的。
“他是誰!他叫什麼!嗚嗚嗚,我有真愛了!”有女粉捂住了自己的心臟,一雙眼睛緊盯著臺上的人影,眼神迷離,臉紅不已。
“這場是Blood Death的表演秀,主唱的話,應該就是那個……King?”HELL的粉頭略顯遲疑道,她是第一批粉上HELL樂隊的人,也是組織起HELL粉絲的領頭人。
原先會喜歡上HELL樂隊,就是因為這個樂隊全是由帥氣小哥哥組成,這樣年輕帥氣的搖滾樂隊,在她看來極有潛力。等聚集的粉絲多了,初具規模後,她這個粉絲便和HELL樂隊成了正式的“合夥人”,她負責幫助樂隊管理粉絲群,樂隊對她的辛苦付出也會給予一定的獎勵和福利。
更何況,她和HELL樂隊的主唱路西法,還有一段曖昧的關係。雖然不是什麼男女朋友,但她相信只要自己持之以恆的支援路西法,說不定哪天就能夢想成真,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
路西法討厭King,她是知道的,以她職業粉絲的眼光來看,Blood Death樂隊早晚會被市場淘汰,她並不擔心這個樂隊會對HELL造成什麼影響。可現在她看到了什麼?Blood Death樂隊竟然轉變了風格,他們的主唱竟然有那麼好看的一張臉,連她聚集起來的這群粉絲們都要叛變了???
“King太棒了!!”
“我感覺他像中世紀的吸鬼血,優雅、高貴,我好想讓他咬我一口,奉獻出頸動脈的鮮血都沒問題!”
“嚶嚶嚶,別說了,能被他初擁的人只能是我!!”
粉頭望著這群蹦蹦跳跳的女粉們,面色為難地開口道:“我們是來看HELL演出的,你們這樣……不太好。”
“有什麼不好?”粉絲不以為然道:“沒人規定只能喜歡一個樂隊,我們不是不愛HELL,多粉一個樂隊有什麼關係?”
“對啊,多粉一個嘛,Blood Death真不錯,主唱的演唱功力很強!”
粉頭腹誹:你剛才不是這麼說的……
場下們觀眾回應熱烈,臺上季嘉默他們的演出也沒有絲毫懈怠,看著比往日熱情百倍的觀眾,季嘉默的目光不禁轉到了前排最側方的位置上。
那裡站著好不容易擠進人群中的郝顏,她梳的高高的馬尾,在推搡擁擠中變得很是凌亂,季嘉默看不清郝顏的表情,但他能看見那雙熠熠生輝的眼睛,那麼的明亮,那麼的……動人。
她在看著我。
季嘉默一想到這一點,胸腔中就滿是驕傲和愉悅。
他要讓這個女人看看他有多厲害!
季嘉默向身旁的幾個夥伴遞了個眼神,在他們停下演奏後,上前一步,獨自進行起一段吉他solo。
正常情況下,吉他solo應該是由趙鵬這個主音吉他手做表演,身為主唱的季嘉默是節奏吉他手,平時只負責演奏節奏與和聲的部分,不然他這個主唱做的就太吃力了。
這回有心在人群中表演,季嘉默一點都不遜色,他的指尖飛快撥弄起吉他弦,運用多種指法,即興組織起曲子裡的和絃,來了一段長達78秒的個人solo秀。
“啊啊啊——”
這一段表演再次激起了全場觀眾的熱情,叫喊聲、口哨聲吵得整片場地都沸騰極了。
“King!”
“King!”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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