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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像是點醒了莫吳氏一般,渾濁的老眼驟然一亮:對啊,她咋就沒想到姓吳的賤人生的兩個小賤人呢?
柳清清將她眼底的貪婪看的清清楚楚,嘴角的嘲諷一閃而逝!
……
第二天,莫顏就收到了暗衛傳來的訊息,得知莫洪氏一早進城,四處尋摸“可靠”的人販子,覺得時機差不多了,當天夜裡就帶著一隻雞、一隻野兔、一條肉去了柳楊村莫氏一族的族長莫方家裡。
莫方雖為莫氏一族的族長,但是家裡的孩子多,兩個老人也健在,日子跟莫氏其他人家相比,甚至還要難過。若不是時不時的給莫家做工掙些工錢,恐怕一家子的肚皮連大半飽都混不上。
莫顏拿來這麼多的肉,莫方家的老人、孩子俱是歡喜不已。莫方卻蹙著眉心,顯然明白這些肉食不好拿。
在莫顏的暗示下,莫方將家人打發到古楊樹那邊乘涼。隨後兩人關上大門,在屋子裡說了好久的話,期間傳出過莫方堅定的拒絕聲,隨後又沒了聲響。
這一番談話的內容,除了他們,沒有第三個人知道。
莫洪氏費盡心機的在城裡轉了好幾天,終於讓她找到了“可靠”的人販子。這一回,她學聰明瞭,知道把人販子直接帶進家裡,不僅會被人看笑話、戳脊梁骨,恐怕還會連累到女兒的親事。
所以,她連騙帶哄的把三妮兒和石頭帶去了城裡,來到了人販子的落腳地。到時候只說兩個孩子被人販子拐走了,誰會知道是她把人賣掉的呢!
莫洪氏自覺萬無一失,可是正當她喜滋滋的接過人販子遞過來的六十兩銀子時,不太紮實的大門被人一腳踹開,當頭之人正是面色鐵青的鐵頭,在他身後,是臉色沉凝的莫方以及莫氏的其他族人。
……
還在莫家村時,莫氏一族有一條流傳了幾百年的族規。這條族規的大致意思是凡莫氏一族的族人,不到萬不得已,不得出賣子孫後人,違者按族規處置。
為何會有這麼一條族規已不可考,幾百年下來,總有村民因日子艱難或其他原因,將孩子賣掉換銀子,族長和族老們也是睜隻眼閉隻眼,到了最後,這條族規已經形同虛設,對族人沒有半點約束。
畢竟莫家村並不富裕,遇到災荒年,人都要餓死了,誰還在意族規?賣掉一個孩子,一家人就能活下去,為什麼不賣?
這一次,正是從原身的記憶裡找出這麼一條族規幫了莫顏的大忙,她找到族長莫方,就是想讓他把這條族規重新立起來,並且在新定的處理後果中,規定出賣孩子的那人除了要承擔族規的懲罰外,被出賣的孩子可以另立門戶,今後的大小事務,那人不得干涉。
這一條,可是莫顏特意用來對付老莫家。
莫方肯答應立下這條不算合理的族規,不是因為那些肉食,也不是莫顏的理由多麼充分,而是原因他根本拒絕不了莫顏開出來的條件。
建宗祠、立祖墳、開辦莫氏族學……樁樁件件都是有利族人的大事,莫方身為族長,可以說比任何人都希望莫氏一族能夠興旺發達起來。不說其他,光是開辦莫氏族學著一點,就讓他無法拒絕!
有了族學,孩子們就有書念,就算不是每個孩子都是念書的料,可是總有希望不是?就算到了最後真的沒有一個孩子能成才,將家族發揚光大,也總比當睜眼瞎強,以後就是去城裡謀差事,也能讓人高看一眼,比土刨食要強態度。
同時,他也看重莫清澤的才學,覺得今年的秋闈,榜上必有他的名字,說不定還能更進一步。如此一想,“犧牲”一個老莫家根本不算什麼,況且,本來就是他們做事太絕太狠,怨不得別人!
在莫方的偏袒及擁護新族規的族人的幫助下,莫洪氏等人根本掀不起風浪,鐵頭十分順利的帶著弟妹們離開了老莫家,暫時住進了莫顏家,只等新戶籍下來,蓋了新房子,一家人就搬出去重新生活。
不過,莫洪氏以撫養鐵頭兄妹三人多年為由,索要一百兩的“撫養費”。這個要求還算合理,吳氏和鐵頭也為了今後能過安寧的日子,便答應下來。
只是幾個孩子在老莫家根本沒有過上一天的好日子,平時也幫著做活計,根本用不到一百兩。最後在莫方的干涉下,用三十兩銀子,徹底買斷了這份沒有親情的親情。
吳氏一家終於團聚,在新戶籍下來後,喜氣洋洋的買了一塊地,開始買磚買瓦,只等秋收後天氣涼快些,就請人蓋房子。
莫洪氏當時正為還了柳清清一百兩銀子的事肉疼,聽說吳氏要蓋磚瓦房後,像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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