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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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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強烈以至於動搖道心,換句話說,“愛情”和“友情”都是發自內心的。

——當然也會發生因為太發自內心所以殺掉愛人或者朋友這類扯淡的事情。

——就是“殺×證道”流啦。

但顯然,在這個世界,畫風突變。

這個世界裡的妖魔鬼怪諸多修士真的就像志怪小說裡的那樣,嬉笑怒罵皆有、七情六慾皆存,愛你時與你做對鴛鴦,恨你時要你不得好死。大家也都追求大道,但並不摒除享樂,也不太講究清修。當他們混跡在人群,就是人群中的一份子。

即使有更強大的力量,掌握諸般神通,從本質上說,他們和普通人沒什麼區別。

好吧,要怎麼看這個所謂的“聚居區組織”呢?水杏說的不是沒有道理,科技的應用增強了普通人的攻擊力,也大大削弱了他們之中道行不長的小輩的力量……可是槍炮炸彈誰不能用?猴子拿把手。槍沒準兒都能統治森林!就算是飛機坦克潛艇,不會開難道不能學?他們身體素質完爆頂尖特種兵好麼!

我深深注視著水杏,就像當年初至彼世,出了洞府,第一次見到御劍的修士。但我不再有驚愕和惶恐了,更沒有期待和歡喜。與其說我很難打動,還不如形容為漠不關心。

儘管當我聽她描繪時,幾乎能想象出這個組織為了確立地位曾掀起的常人不可得知的腥風血雨,和它蟄伏在現實世界下投射出的巨大陰影。

“不幹,找別人去。”我說。

甭管你們是想重現輝煌還是想爭取地位,我都不陪你們玩兒。

“真的不嗎?”水杏噘嘴,女漢子這樣做……好吧顏值拯救了她,挺好看的還,“我是會長哦!你來了我罩著你!”

“免了。”我順口問,“話說你們組織叫什麼?”

“居委會。”水杏輕快地答。

……我真心實意地誇獎:“挺好的。”

作者有話要說: 水杏的屬性大概清晰了_(:зゝ∠)_

憋問作者主線,主線和爭權奪利無關。

第14章

盛情難卻,再加上考完了試處於放假狀態,我在水杏家住下了。

經驗證明,讓能說會道的人閉嘴的最佳方式就是不要給任何反饋,所以後來水杏說的一大堆我都沒怎麼認真聽——反正不管她怎麼說我都不會同意。

我早就過了熱血上頭的年紀了,而且哪怕在真正的十九歲,我也不會為了“理想”、“正義”、“真相”這類東西付出實質性的行動。這些聽上去很偉大的東西,實際上就是很偉大的,偉大到普通人會不堪重負,而且通常它們出現時的形象都會讓人失望。

就好比我爸媽追求的理想,他們心懷的正義,他們所尋求的真相。

那三千年中我也無數次思考過事情一步步發展的原因,無論找多少藉口,有多少理由,儘管我也是受害的弱者,但真正造就現在的我的並不是折磨,而是折磨下的我自己。

這世界上英烈不算少,我不是其中的一個。我是個受不了嚴刑拷打的懦夫。

沒有必要。我知道。但我曾長時間為此羞愧。

大概是我曾把自己想得太好。

當我思念我的家鄉,家庭的愛只佔有極小的部分。讓我支撐著沒有崩潰的,是老街的甜品店,那裡有我吃過的最棒的班戟,我能鉅細無遺地形容出奶油口感的綿密和果肉的甜美;還有院子裡的桂樹,每一年的某一天醒來推開窗戶,湧來的香氣是從不失約的驚喜;我尤其愛回憶歸家的路,途經的每一家店都很熟悉,我看著店門能想象出店中桌椅擺放的規律。

還有閱讀時手指摩擦書頁的質感,寫字時筆尖傳回的力道,漆黑的電影院裡爆米花和可樂的合奏,散步時低著頭看斷斷續續的磚縫,冬天照在身上不太溫暖的陽光,新洗的衣服上淡淡的芬芳,戴耳機聽音樂時快節奏的轟鳴,像巨錘擂打著心臟。

要在最痛苦的時候,才能注意到這些瑣碎的細節。

快樂微乎其微,但已經很夠用。

“你紅了。”

這天早上喝粥的時候,水杏嚴肅地對我說。

她把手機豎到我面前,螢幕上是一幅圖片。我瞄了一眼,就是我撞見的那位錢錚姑娘屍體的現場。顯然是手機拍攝,看得出照片特意被修過,地面關於屍體的部分截掉了,只留一灘血跡,我背後的人群、店面打上了馬賽克,整個圖片從各個角度都凸顯出了主角,也就是我。

我長得也就那樣吧,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還不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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