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4 頁)
沒想到易欣會選擇走法律程式,只是仔細想想,這事除了自訴之外還真的沒什麼特別好的解決方法了。
易欣丟出的律師函沒什麼特殊的,就是指控了水軍損害她的名譽權,要提出精神損失巴拉巴拉的。
說實話,這樣一封律師函沒讓大家覺得她是被冤枉的,反而讓更多人覺得重點在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
“求不要丟藝術家的臉,我還從來沒見過藝術家這麼愛名愛利的!”
“直接說我要錢不就行了,說那麼一大堆有什麼用。”
“說實話,我覺得律師函只是發出來搞笑的,那麼多人發過律師函,你見誰起訴過沒?”
“我還以為會有反轉,前幾天都不敢開口說話……”
“感覺有反轉,繼續沉默。”
“沉默 1”
易欣看著網上的評論很滿意,她要的效果就是越大越好,誹謗罪的判刑標準裡寫了: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
蕭耀逸有一個十分良好的習慣,他喜歡複製東西,特別是別人發的資訊,寫的字據等等,用過的手機從來不丟,他覺得有人會恢復他的各種記錄來對付他。
和易欣喜歡刪除各種東西不一樣,蕭耀逸在複製的時候,他向來不進行篩選,全部一股腦拷進去,萬一什麼時候就能成為什麼證據了呢?
易欣知道蕭耀逸手上有王椏當年發的資訊,但是她沒向蕭耀逸要,畢竟夫妻本是同林鳥啊,現在沒大難何苦各自飛呢。
她已經做好後手了——“我說會就會”每隔一個星期就會回來一次,據說七維界有打卡制度……
只是沒想到,蕭耀逸主動給她發了資訊:“有些東西我覺得你應該能用,發在你的郵箱裡了。”
第20章 第二個世界
蕭家別墅裡,蕭靜怡看著網上越傳越盛的流言,又看見易欣的律師函,不免有幾分慌張。
“媽,這會不會有什麼事啊?那女人都請律師了!”
蕭靜怡抓著王椏的手,希望她給自己一點力量。
王椏嗤笑一聲:“律師函?那玩意兒嚇唬嚇唬普通人還有用。你怕什麼,就算她知道這是我們做的,她拿得出證據來嗎?”
蕭靜怡想想也是,最初的微博不是她們發的,後來轉發點贊評論她們也沒參與,說起來還真和她們扯不上關係。
——
易欣開啟郵箱,將蕭耀逸發的附件儲存開啟——東西比她想象中多得多。
有王椏這些年進出某些會所的照片,有她和水軍公司交易的回單,有她在車上惡狠狠說要易欣身敗名裂的影片,但是卻沒有王椏發給蕭耀逸的那些資訊。
略一思索,易欣就想通了。
蕭耀逸是一個利益至上的人,他雖然當時沒怎麼回覆王椏,但是最後他和王椏在一起是事實。
如果那些資訊發出去,網友們估計會給他蓋章渣男等一系列稱號,這個可是會影響蕭家公司的。
雖然蕭耀逸給的資料很有用,但是給人當槍使的感覺並不好受,這麼齊全的資料,只怕蕭耀逸早就想對王家出手了。
而且看那影片,說不定蕭耀逸一直知道王椏要如何對付自己,只是他不說,在事發之後,才甩出資料讓兩人去鬥,他只需要隔岸觀火就能拿到最大的利益。
易欣給蕭耀逸發了資訊:你為什麼不自己動手?
蕭耀逸很快回復了:我動手王家會查到。
易欣:那我能得到什麼?
蕭耀逸:你不是素來討厭王椏,正好解決她誹謗你的事。
易欣:我有兩種解決方法,第一種我在網上找幾個水軍把這事壓下去,發一點她的破事就可以了。第二種,我聽說誹謗罪嚴重者三年以下?王家只有這一個女兒,要是出了這事,只怕全部身心都要投在王椏身上了吧。
蕭耀逸:我還從沒發現你對這些事也有專研,你不是素來只對藝術上心?
易欣:你選吧,不要打感情牌,談感情傷錢。
蕭耀逸:第二種,三千萬。你要做的不多,這個價格不低了。
易欣:成交。
果然,和商人談事還是要用商人的辦法,易欣很滿意這個價格,她想對付的不僅僅是王椏,還有背後的水軍公司。
在王椏出手的那天,應該是觸動了關鍵劇情,易欣就收到了原來易苓的結局。
在原結局中,王椏依舊動用了水軍,
因為易苓自己都不確定易欣和蕭耀逸什麼關係,所以對於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