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部分(第1/4 頁)
確實量足,春花只能吃半個,看著最小的錫花都吃了一個大饅頭,春花只能羨慕地看了看幾朵花的天足。
飯還沒有吃完,就有兩個兵士在院子喊盧總旗,說是要給他接風。原來今天是沐休日,盧總旗拿著手中剩下的半個饅頭要走,舅母攔住他,對院子裡的人說:“夢生還有一點事,你們告訴他去哪裡,等我同他說完話再讓他去。”
院子裡的人說了個地方,好像是什麼演武場,春花聽得一頭霧水,接風還能到演武場?但她並不打聽。
等吃過了飯,春花就打算回盧總旗的房子裡,舅母有事要與盧總旗說,她還是要回避一下的。沒想到舅母卻讓她留下,春花只好把範娘子她們打發回了盧總旗的院子,讓她將帶來的行李衣服曬一曬,洗一洗,一路上不方便,現在有了條件,是該收拾乾淨了。自己坐在炕上等著舅母說話。
舅母將幾朵花也趕走,才開啟一個包袱,拿出一件青緞暗紋的文士袍對春花說:“衛城指揮使看上了夢生,想讓夢生做他的女婿,就等著夢生回來相看,我給他做了件衣服,但昨晚比了幾次,都覺得不大好。於娘子是有見識的人,給我出出主意?”
說著說讓盧總旗換上那樣青色的文士袍。
春花見盧總旗在家裡只穿了一件尚不及膝的黑色的短上衣,黑褲子,腰間繫了根黑腰帶,簡捷利落,接了舅母的衣服,就直接穿到了外面,結果,結果很是慘不忍睹。
盧總旗本來長得就黑,一身黑衣,配上青色很不搭,何況他身材高大,粗獷雄武,偏偏臉上還有傷,與文士衫的風格完全相反。再加上可能是提到說親,盧總旗的黑臉透著紅,又偏偏做出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簡直好笑極了。
春花在心裡偷笑,努力繃住臉不露一絲表情,說:“舅母既然問我,我少不得直說了,為什麼要準備這樣的衣服?還不如總旗平時穿的合適。不知總旗還有沒有其它的新衣服,也拿出來試一試。”
“夢生才出孝,哪有什麼新衣服,”舅母也知道自己這件衣服穿著不好,有些尷尬地說:“我想去指揮使家裡相看,總得穿得體面點,特別跟王百戶夫人借了衣服做樣子。現在可怎麼辦?”
不待春花問,舅母就說了大概的情況,原來衛城的指揮使想把自己的一個庶女嫁給盧總旗,這女兒的生母就想先相看一下。
春花分析這名庶女應該是沒上族譜的,否則指揮家中是不會讓妾室做主安排女兒的親事。但同樣也說明這個妾室也很受寵,在指揮使面前能說上話。雖然沒上家譜,但陪嫁卻不能少了,而且有個做指揮使的岳父,對盧總旗的前程大有好處。
“聽說指揮使的女兒不只長得好,從小還按大家閨秀養著,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特別賢良淑德,不像我們這些拋頭露面的普通女人。”舅母說著看了一眼春花,“我就想還是打扮得體面些好,才做了這件衣服。”
時人重文輕武,所以文士袍就成了老百姓口中的體面衣服了,春花便說:“去相看怎麼也得穿件新衣服,也顯得重視這門親。既如此,不如我陪舅母去布店幫總旗買兩塊布,趕著做兩套衣服,還來得及嗎?”
“來得及,來得及,總得等夢生臉上的痂掉了再相看。”舅母又嘆氣說:“偏又在這時候臉上受了傷。”
春花安慰她,“男子漢大丈夫,就是有點疤也不要緊,倒顯得英武。”
舅母顯然不同意她的觀點,說:“到時候我讓夢生留些鬍子,把疤擋住。”
春花不語了,但她知道,盧總旗的性格肯定不會這樣做的。
既然說好了,舅母就要與春花立刻去布店,“夢生跟著我們一起去,也好在那裡比一比,看看合適不合適。”
春花在盧總旗臉上看到滿心的不願意,有些男人,讓他們去試衣服,要比去受刑還難受呢。於是她就笑著說:“不用盧總旗去了,不是有人在等著他開接風宴嗎?我在布店做過生意,知道什麼樣的布合適,舅母聽我的就好。”
果然盧總旗就像遇到了大赦一樣跑了,留下了一句“我不回來吃晚飯。”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盧總旗在春花眼裡一直是嚴肅端正的樣子,很是老成,沒想到在舅母的面前倒露出了些朝氣,其實他也只是二十歲上下的年青人。
舅母與春花就要出門,錫花跑進來說:“娘,你帶我去吧,我也想去布店給大哥買布,好去相看親事。”
原來這孩子一直在門外偷聽。
舅母打了她一巴掌說:“這些事情不許說出去。”
錫花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