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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良、消滅小三”的口號,將這件事傳的鄰里皆知,結果,可想而知。
那段時間,鄭可班也不能上,爸媽家也不敢回,只能住在我為她安排的酒店裡。我知道她很後悔,覺得那天晚上不應該為了一時的心裡不平衡,覺得白白為那人守身如玉這麼多年,就上了我的床。我能怎麼說,只能安慰她,不是她的錯,是我不好,沒經住誘惑。
後來,學校還是抵不住外界的壓力,把她給開除了。幸好她是個樂天派,覺得不用工作能在家做米蟲也挺好。
她爸媽提出要我娶她,說出了這事壞了名聲,我要不娶她,以後就沒人敢要她。
雖然那陣子我難過的恨不得跟著我的小丫頭去了,但身為一家之主,我不能那麼懦弱,我有兒子要養,還有那麼多員工要靠我生活,所以,就答應了負責。
鄭可其實也不愛我,心心念唸的還是她的竹馬,但頂不住父母的壓力也不得不同意。
原本我們兩人說好領個證就好,可她家裡人不同意,說一定要風光大辦才能給她正名。都到這份上了,我也就隨他們去了。總之,要錢我給,要配合什麼,也照做,反正心都已經沒有了,一具行屍走肉而已,還計較這些做什麼。唯一擔心的就是,小丫頭要是知道我娶了別人,恐怕更不會原諒我了。
婚禮還算熱鬧,雖然我這邊沒幾個親友參加,但女方的賓客就有幾十桌。原本以為齊麟會來搗亂,出點么蛾子,也沒有,他只是一個人默默地收拾東西搬出去了。
鄭可過意不去,後來幾次試圖緩和和他的關係,叫他搬回來,他要麼置之不理,要麼陰森森地回一句:“不了,我還是住外面,後媽她每晚都哭的好慘,我聽得心裡特別難受,睡不著,要不,你勸勸她?”
這臭小子!
我倒希望他說的是真的,要是她有靈魂,哪怕讓我再看一眼也好。
鄭可被嚇得毛骨悚然,說什麼也要我搬出去,也好,這個地方是留給我們三個人的家。
沒想到那件事後一向吊兒郎當的臭小子居然還發憤圖強了,成績好的把我都嚇一跳。他說,萬一我和鄭可再生一個孩子,他可不能當個草包被比下去,那樣,他後媽知道了會生氣。
其實,是他多慮了,婚後我們就一直沒同床,哪來的孩子。不過,這話我沒告訴他。
雖然搬出去了,也一直在生我的氣,但我的錢是卻沒少拿,說要替他後媽管家。上大學以後還要了一大筆,說是創業基金,後來那個公司搞的還挺有模有樣,真不愧是我兒子。
學習和工作我都不用替他操心,唯一不放心地就是他的男女關係。這些年,女朋友是換了一個又一個,就是不肯找個人安定下來。跟他好聲好氣說,只會用“跟爸學的”這話來堵我。更讓我害怕的是,我在那些女孩兒身上多多少少都看到了她的影子。不!一定不是那樣!是我想多了,只是我們父子倆的品味比較相像而已。
還有一個人一直也忘不了她,就是當初要帶她出國的衛嵐。
兩年前,他辭掉了國外知名律所的工作,回國繼承家裡的公司。聽說了她是怎麼走的,就利用衛氏開始瘋狂打壓齊氏,那陣子讓我損失了不少。眼看我這邊快支撐不下去了,他卻突然收了手。
他來找我,說是不能原諒自己當初沒有強硬點直接把她帶走,那樣,至少現在她還能好好活著。
是啊,要是她還活著多好,哪怕不在我身邊也好。
衛嵐說,他之所以收手是因為夢到了她,她在夢中為我求情。
寶貝,如果你有託夢的能力,求求你,求求你讓我再見見你!公司我可以不要,我只想再見見你,你來我的夢裡好不好!
是不是……你還不肯原諒我?
可是,我好想你啊!真的好想。
……
日子就這樣渾渾噩噩地過著,但最近有兩件事算得上是好事。
一件是鄭可的竹馬和他老婆因為性格不合離婚了,而且他和鄭可這對錯過了三十幾年的小冤家終於有了要戀愛的跡象。
這些,鄭可都沒瞞著我,有時候還會讓我幫忙出出主意。看她那麼高興的樣子,也算了了我一樁心事,多兩個人能幸福也好過大家都痛苦。
我們已經商量好,下週就去把離婚手續辦了。
到那時候,我就真的自由了。可以堂堂正正地想我的小丫頭,到她曾經讀過書的校園看看,到她安睡的地方陪她聊聊……再也不用顧忌別人了。可以隨心所欲地喊她的名字,告訴她,我想她,還有那句從沒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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