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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趙春蘭的電報很快就過來,電報內容都很簡短,為了省錢,趙春蘭就發回幾個字:“我還好,勿憂。”
作者有話要說: 著急去做飯,所以沒查錯字,等一會兒再修改吧……
第64章 花生
趙春蘭不是一個死心眼的人,既然她看清了父母對她的態度,自然也會多為自己考慮,白靈覺得,這反而是一件好事,早日看清秦海芬的嘴臉,總比以後受更大的拖累強。
趙春蘭後來寫信告訴她,男方沒因為這件事跟她分手,說工作以後可以再找,別讓她胡思亂想。
這麼看的話,這也是一個值得託付的人,趙春蘭的福氣都在後面呢,什麼孃家撐腰不撐腰的,這樣的孃家還不如不要。
白靈提筆前猶豫幾回,到底還是把話跟趙春蘭說了,以後趙家的事少管,結婚後維持面子情罷了,母慈子孝,母親不慈愛,更不要要求兒女孝順。
趙春蘭的婚事提前了一些,本來還想晚點結婚,她被親媽傷了心,決定兩個月後就結婚辦事,現在都要領結婚證,打了結婚證可以買一些稀缺的物品,趙春蘭手裡幸虧還攢了點錢,她先試探秦海芬的心意,說嫁妝怎麼置辦?
秦海芬跟她哭窮,先不說家裡條件沒那麼困難,趙春蘭可是知道,當初白靈父母出事,她媽得到了好幾百塊錢,幾百塊錢啊,她爸十幾年也賺不到這些錢啊,趙春蘭忍不住問出口,秦海芬眼光躲閃:“這些錢還有其他的用處,和你沒關係。”
可不是麼,她是女兒,哪裡有家裡的兩個男娃金貴,趙春蘭如果之前還對秦海芬抱有一絲幻想的話,到了此時也徹底涼了心。
秦海芬不僅不提嫁妝,反而問男方有多少彩禮錢,趙春蘭冷冷的說:“沒彩禮。”
秦海芬一愣,撒潑耍混,說好好一個姑娘出嫁,怎麼能不給彩禮呢,這也太不像話之類的。
趙春蘭說你還知道你是嫁女兒啊,不知情的還以為是賣女兒呢。趙春蘭心裡明鏡似的,彩禮到了秦海芬手裡,還是得給兒子留著,一分錢都不會貼補在趙春蘭身上。
秦海芬的思想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養這麼多年是賠錢貨,要不然也不會只讓趙春蘭唸到初二,就強行讓她退學,要知道那時候按照趙春蘭的學習成績,考上大學是沒問題的。
趙春蘭本來還顧忌一下臉面,既然一切都撕扯開,她也不怕別人看笑話,看就看,看誰丟人,大雜院的左鄰右坊都來勸,有像李嬸這種真心勸的,也有是看熱鬧的,秦海芬坐在地上拍大腿嚎哭,說什麼還不如一生下來就掐死。
誰也不是眼睛瞎,雖然都有些固化的重男輕女的思想,但女兒也是自己的孩子啊,說不疼愛也是假的,像秦海芬這種人真是難找。
李嬸拉著趙春蘭去家裡歇會,問她是咋想的,趙春蘭抹抹淚:“以後除了逢年過節,我不會回家來了。”
李嬸心裡贊同,心說這就對了,可面子上還得勸:“親母女沒有隔夜仇,你媽就是嘴硬,說不給你嫁妝,哪能一分錢不貼補?”
秦海芬還真能一分錢不貼補!趙春蘭的工資自己攢了點,但是各種票據,大多都攥在秦海芬手裡,結婚總得扯身新衣服,買雙新布鞋吧,這一切都沒有。新衣服還是婆家給做了一身。
好在憑藉結婚證,可以買到肥皂、瓷盆等生活上的必需品,內部訊息說,男方年後能分房,兩個人現在得先將就一下,跟婆家人擠在一起住。
趙春蘭也不想在家裡待,條件艱苦點也不在乎,她沒管婆家人要彩禮,不然錢也落不到她的口袋裡,婆婆說了,錢呢肯定是會給,悄悄的給趙春蘭,當小兩口的生活費。
好在這個年代也不講究辦酒席,雙方親戚朋友聚聚,熱鬧一下結婚儀式就算完成了,趙春蘭給白靈寫信,問她有沒有時間,如果有空閒時間,希望能參加婚禮。
趙春蘭身邊朋友不多,結個婚孃家一個人沒有也太寒酸,白靈說有時間,問了日期,正好趕在週六,她可以坐火車過去。
鄒城知道她要回省城,說道:“我也要去,正好回去看看我爸媽,到時候咱們可以一起回來。”
白靈不方便帶鄒城去趙春蘭的婚禮,她到省城後跟鄒城分開,然後去了跟趙春蘭約好的地方。趙春蘭的物件叫王爭軍,人很憨厚,對趙春蘭也不錯,家裡孩子不算多,算上他一共四個,住在城西的紡織廠家屬樓。
不到三十平的面積,住著家裡所有人,趙春蘭跟王爭軍領證之後,就在裡屋拉了一張簾子,給小兩口住,半年後反正能搬去新房,就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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