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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雜誌社,他們給我寄過來的包裹被表哥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拿走了,我想找他把東西要回來。”
“你什麼意思?是說我家進尺偷你東西唄?”莫愛美的聲音瞬間尖銳了起來。
“大姑,我就是來要回我的東西的,現在我們還在外面呢,您不請我們進去坐坐嗎?”莫長安說。
旁邊的武旭華聞言把胸脯一挺給莫長安撐場子,雖然瘦瘦黑黑的,但他高啊,勉強還算有氣勢。
“怎麼著?就一本雜誌你還想盯著我家進尺拿回來?你小時候要的哪樣東西我家進尺沒有送給你?一本十塊錢的雜誌而已,你至於這麼盯著嗎?”
莫愛美的聲音更高了,聽得莫長安的耳朵非常難受,他總感覺莫愛美的對門正從貓眼在偷看他們。
至於他小時候要孫進尺的東西,那更是滑稽之談。他爸媽把他教得很好,他從來都不會去要別人的東西,那些都是莫愛美為了討好莫建國主動送給他的,孫進尺為此還跟他鬧了好幾次。
“姑媽,這不是樣刊不樣刊的問題,樣刊我可以不要,但是裡邊有雜誌社寄給我的別的東西,這是我必須要拿走的。”
“你非要拿走是吧?來來來,你進來搜,只要你找得到,你想拿什麼拿什麼。”
莫愛美一副潑婦樣,把家門一敞,把路讓了出來,讓莫長安頗為頭疼。
“阿姨,我說句公道話。莫長安也不是想要那本雜誌,他就是想把雜誌社寄給他的合同拿回來,孫進尺同學拿著那合同也沒用不是?”
“我家進尺拿著合同怎麼就沒用了?怎麼?只許你莫長安寫小說不許我孫進尺寫小說不成?”
“阿姨,話不是這麼說的,那是雜誌社寄給莫長安的合同,要籤的也是莫長安的名字。就算孫進尺拿去了,簽了他的名字寄回去,雜誌社也會重新寄一份過來給莫長安的。”
“那你就讓雜誌社重新給他寄一份怎麼了?合同還不是紙打出來的?要幾個錢?”
莫愛美的極品莫長安一直有心理準備,畢竟扒著莫父摳了這麼多好處,真的需要錢的時候居然一分錢不借。只是他沒想到,莫愛美已經難以溝通到這種程度。
莫長安臉一黑,嚇唬莫愛美道:“大姑,我實話跟你說了吧,那信封裡有我的稿費,大概是七千塊錢,那是要給我爸用藥的錢。如果孫進尺自己花了,那我就去報警讓警察來幫我要。”
莫愛美一頓,顯然是把話聽了進去,但是她絕不服軟,梗著脖子喊道:“你說裡邊有錢就有錢啊?我還說裡邊沒錢呢!”
“你胡說,這裡邊除了那本雜誌就一本合同,根本就沒有錢。”孫進尺從房間裡趕出來,手裡拿著的正是一個明顯被拆開了的包裹。
莫愛美雖然看起來蠢,剛才居然給他們來了一場空城計,重點是他們居然還信了。
“既然沒有錢那你怎麼不肯把東西還給我?”
“唷,原來你在家裡啊?”
莫長安和武旭華一人一句把孫進尺堵得說不出話來。
“我關心我表弟,想看看他寫的小說怎麼樣不行嗎?”
“不問自取視為偷,而且你居然窮到連一本20塊錢雜誌都買不起了?我大姑不是這麼苛刻的人吧?”
“拿走你的東西。”武旭華把包裹往莫長安懷裡一摔,將他媽推到了一邊,“啪”地一聲關上了門。
“快看看裡邊東西壞了沒有,要是從這裡走了他們估計就不認賬了。”武旭華催促莫長安將東西拿出來檢查。
莫長安從包裹裡拿出了一本約有半厘米後的雜誌,還有一小跌A4紙,A4紙上列印的正是要他和他媽籤的協議。
書有明顯被翻閱過的痕跡,而且樣刊和外邊發行的雜誌不一樣,可以把它理解為普通雜誌的金裝版。而那一小疊協議,有一個角被撕破了一點,應該是孫進尺開啟包裹的時候不小心撕到了。
回去的路上,武旭華撞了一下莫長安問:“哎,你稿費真有那麼多錢啊?”
“差不多吧,說是還要扣稅,我也不知道扣多少。雜誌社挺大方的,給我千字一百五,我前後投了一篇兩萬三的,一篇六萬左右的。”
“那錢呢?”武旭華的眼睛直往莫長安手上的包裹裡瞅。
他不是沒見過這麼多錢,而是沒見過這麼小的人就靠寫小說賺錢了。新聞上的天才兒童比比皆是,而在他身邊的可就莫長安一個。
要不是他實在背不來文科的東西,他都想去寫小說試試水了。
“唬他們呢!稿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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