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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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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公司上班,都是殺豬的屠夫,哥哥一直希望屠非將來他能有出息,光宗耀祖,當得知屠非要棄學從軍時堅決不同意,而屠非已經被那個高原特勤隊隊長說服,一門心思要投筆從戎保衛祖國邊疆。兩兄弟還為此大吵了一架。後來的事就不消說了,如果當初聽了哥哥的勸誡,老老實實讀書,不去那特種部隊的話,那麼他也就不會出現現在藏身遊輪受命刺殺與他無冤無仇之人的這一幕了。

想到此,屠非心如刀割般刺痛,咬咬牙,暗說一聲:“毛啊,真他媽傻!”

大抵人生就是如此,一個選擇錯了,有時就會身不由己地繼續錯誤下去,直到所有的錯誤累加重疊在一起,將人生引向絕地,引向毀滅。屠非從揹包裡抽出一把刀,輕輕摩挲著。

這是一把式樣古樸的刀。刀長五十七厘米,刀把纏裹著金絲銀線,刀身上面雋刻雲雷紋,刀身近把處刻著四個篆體字——“陳勝自佩”。陳勝是誰?就是那位二千多年前秦朝末年因不堪苛政而率領勞夫揭杆起義的領袖,“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和“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這兩句話就是從他嘴裡說出來的,這把刀就是他的佩刀!

二千多年過去了,這把刀不知和多少兵器砍殺過,飲過多少鮮血,砍下多少頭顱,到今天依舊鋒利如斯。當年老郎中將這把刀傳給屠非時曾當著他面用力一砍,就將一根拇指粗的鋼筋砍成兩截,而這刀刃上不僅沒卷,甚至連一絲擦痕都沒有。毫無疑問,這是一把削鐵如泥的寶刀。

這把刀有三個奇怪之處。其一,它並不是一把完整的刀,刀身中部齊整折斷了,斷折處露出黑得發亮的茬茬,換句話說,這是一把斷刀;其二,刀身通體烏黑,金屬質地很怪,並不是通常用來製作刀劍的鋼鐵或者青銅合金,像是一種奇特的未知金屬;其三,這把刀一旦跟鮮血接觸,就會有一種奇特反應,原本烏黑的表面就會發出藍光,無數根深紅的血絲會浮現出來。老郎中曾告訴屠非說這把刀是他當年在一處山洞裡得到的,對其傳承來歷一概不知,他給這把刀取了個名字——“嗜血屠刀”。

屠非用鱷魚皮給這把嗜血屠刀做了個刀鞘,裡面襯了一層薄銅片,他抽出屠刀,輕輕地用拇指肚在刀鋒上刮弄著,心裡權衡著自己究竟該如何處理這次刺殺任務。

屠非有極好的武功底子,而且他對格鬥搏擊有驚人的天賦。他參軍入伍後僅僅訓練三個月就達到了特種作戰所需各項技能指標,六個月後他跟隨分隊潛入某國,成功搗毀境外某叛亂組織基地,他親手射殺了五人,那是他第一次殺人。隨後他又執行了七八次任務,死在他槍下刀下的有二十七人。

從內心裡說,他殺那些人並不好受。可是作為一個軍人,他並不想去也不能去了解這些人是否是叛國者恐怖分子,是否有該死的大罪,他深知自己只是軍隊的特種殺人工具,他殺這些人僅僅只是秉承軍令,無須承擔任何殺人後果,非但無罪反而有功,一年半的軍旅生涯,他憑殺人就立功五次,獲得三枚軍功獎章。可他也因為拒絕分隊長要他開槍擊斃受傷倒地的兩名女人一名少年而受到過嚴厲處分。

殺了那麼多人,他唯一感到殺人是件痛快爽事的就是那次他一腳踹死那個副市長兒子。那是一年半前他被部隊處分後回家休假探親,順道去某城市看望了一個戰友的父母,這個戰友的老家朋友請他去夜總會喝酒。屠非酒量如海,那天他足足喝了三斤白酒,有了八分醉意,路過一個包廂時聽到包廂裡傳來女人的慘叫,他推開門一看,看到那副市長兒子把一個服務小姐剝得精光,將啤酒瓶塞進她下體裡,還用菸頭燙這女孩胸脯。他見狀大怒,衝上去一腳踹過去,酒醉中的他完全忘記了控制力道,結果這一腳就將這傢伙給活活踹死了。

殺死這個人,爽是爽,可這種行為卻是酒醉行兇故意殺人,被判處死刑。這時神秘的“公子”就出現了,他也就從軍隊殺人機器轉變成了“公子”的個人殺人武器。

屠非至死都記得當年他和“公子”在電話裡對話的內容:

“屠非,我把你救出來,你幫我做三件事,做完後我安排你去南美,給你新身份和四十萬美金。如何?”

“我一個殺人犯能幫你做什麼事?”

“你最擅長的是什麼?在特勤部隊乾的又是什麼?”

“殺人。”

“很好,我就是要你去殺人。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罪大惡極卻逍遙法外的壞人,法律懲罰不了他們,那麼就只有我們來動手把他們殺掉。嗯,你放心,我要你殺的那些人都是該千刀萬剮的,你殺死他們絕對沒有半點負罪感,相反,你還是為國家為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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