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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同血跡連同有關他的一切,都消失了。
什麼都,沒了。
不,不是隻有公子秦沒了,不是隻有有關於他的一切沒了,而是,整家客棧沒了,鬼婆的客棧沒了。
昨天晚上,花花待了一晚上的一整家客棧沒了。
就這樣子,憑空消失了。還是說,從來沒有存在過。
花花現在坐在一家還沒有開門的當鋪門口。
那我昨天晚上?昨天晚上看見的鬼婆?
昨天晚上看見的公子秦?
昨天晚上找到的東西?
天,不寒而慄。
可是,視力好像恢復了。
張張嘴,說話也很流利。
哈,是恢復了麼?
原來那個女人說的話不假。
——好,我願意用我的聲音和光明來交換。
——娘娘,即使九百年,你還是一樣的脾氣。好,但是奴婢也不忍心讓你永遠的失去聲音和光明,過一陣子,就會恢復的。
第四十二章 回宮吧
接下來的日子,怎麼辦呢?摸摸口袋,裡面的錢不多了。
花花並不願意回皇宮。
於是,決定去找工作養活自己。
誰知道,自己原來是百無一用的米蟲的一條。
做當鋪的夥計吧,沒有專業技能。
當茶樓跑堂的吧,你是女的別人恕不聘用。
找了很多家店,都灰頭土臉的出來了。
這年頭,混口飯吃,我容易呢我?
後來,好在天無絕人之路。
花花進了一家叫做知春堂的藥房,當起了小學徒。
掌櫃的是個女的,人很好,醫術也不錯。
看花花孤苦無依,就收留她了。
給點工錢忒不錯,夠吃夠穿,還能學些醫術。
花花原本就看過些醫術,所以,學起醫術來,特別的快,漸漸的,到知春堂來的小病小患,花花能夠對付了。掌櫃的很滿意,心想倒是請來了一個好幫手。
在知春堂的日子裡,花花過得很愜意。
但是,人就是很奇怪的動物啊。
偶爾,也會懷念,會突然想到,還是當太子妃好啊。
當太子妃,要啥有啥,吃穿不愁。要怪,就怪我命不好,中了一身亂七八糟的毒。要怪,就怪自己脾氣太擰,要當什麼懲惡揚善的俠女,結果,兜裡的錢沒剩多少,還死要面子不肯回宮混吃混喝。
這些日子,花花不僅學醫術,還練字。
話說剛來蔓蘿國的時候,凌辛很嫌棄花語馨寫的一手狗爬的字,還丟給過花語馨一本自創的字帖。
花花練過一段時間,便把毛筆一丟,哼,心想,自己可是現代人,寫什麼毛筆字嘛。
但是出來以後花花才發現,想要做一名好大夫,寫藥方,字太可怕了顯得自己掉價。
於是,花花按著自己的記憶,模仿起凌辛的字來,後來,倒也寫得七八分像了。
而此時的皇宮,有一個很重要的人,不辭而別。
那就是凌辛。
凌辛眼看著端午節的一天天逼近,想著那個治病的老婦人的話,決定,親自去尋找藥引。
他知道,花語馨這個所謂的俠女,一定會在端午節之前回來。
一定會,他很篤定!
於是,凌辛修書一封,連夜策馬揚鞭,出了京城。
只要找到其中毒藥,花語馨就能活下去。
一天,花語馨站在門口篩藥。
兩個老婆婆從花花身邊走過。
其中一個人說:“聽說,失蹤的那件事情解決了哦,這下可好了。”
另一個說:“恩,我們可以過一個好的端午節了。誒,王老婆子,你那包粽子的手藝好,回頭啊,教教我。我家孫女愛吃的很呢。”
啊,失蹤案解決了?
花花跑去城門門口一看。
皇榜果真沒了。
啊,對了,是要端午節了麼?
那麼,即使是死,也得有人收屍吧。
辭別知春堂的掌櫃,收拾幾件衣服,準備回皇宮。
知春堂的掌櫃竭力挽留花花,說實話,想要再找一個得力的幫手,不是件容易事。
於是花花答應掌櫃的,過幾個月,推薦一個更厲害的人來知春堂工作。
花花有花花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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