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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糙米也行,實在不行,地瓜番薯總還能買上一兩個,只要是能吃的……”說到後頭,父親的聲音戛然而止。
福壤在心裡慢慢幫父親把話接下去。
唯獨不能吃人。
自己不能吃人,所以就把撿回來的孩子賣給吃人的人販子。
福壤第一次對父親的決定產生了困惑,他想問問身前高大的男人,這樣,難道就不是吃人了嗎?
父親的停頓只是片刻的事情,他沿著乾枯的河床往家裡走,一路走一路數著能買到的食糧,最後,他終於想起自己的大兒子,於是他回頭,想問問他的意見。
夕陽西下,寬闊的枯竭河床上,除了一道被拉長的扭曲影子外,再不見那沉默男孩的枯瘦身子。
福壤隨地撿了根粗木棍子,貓一般尾隨在那人身後,趁他沒注意,一棍子敲了過去。
買孩子的男人無聲無息地倒下。
那隻小鼠崽掙扎著從男人懷裡爬出來,揚起尖尖細細的一張臉,要哭不哭地看著福壤。
福壤俯身將他抱起來,粗略地用衣服一裹,轉身就跑。
福壤漫無目的地奔跑,他自覺自己搶了別人家的食物,這在這個饑荒的年代,是多麼十惡不赦兼驚天動地的大事,於是他給自己判了死刑。
執行死刑的處所,在村莊後頭的巍巍山腹裡。
一日一夜,或者是幾日幾夜。
福壤不知道自己走了多遠的路,也不知道自己爬了多高的山,他只知道,眼前的森林越來越陰暗,頭頂的日光越來越稀薄,懷裡的孩子越來越冰冷,自己的身體越來越麻木。
以及,越來越餓。
是誰告訴自己,人的身體一旦餓到極致,便會失去知覺,於是你再也嘗不到飢餓的滋味。
仍然能清晰感受到飢餓的福壤驅使不動渾濁的大腦來思考這個問題,他只是吭哧吭哧喘著粗氣,他的背再也挺不起來,懷裡那個死去的孩子像一塊沉重的鉛,不吭不響的,便要壓彎他的生命。
實在走不動的福壤靠坐在一棵巨大的榕樹下,緊了緊懷裡的孩子,呼呼喘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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