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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也顧不得尊老,幫我忙,幫幫忙,你們沒拿錢呀?之前孝敬你們,還有分紅包時訂金百分之二十都給你們了?誰幫誰呀?活是幹了,錢是付了,趕緊把錢給我。
姑侄兩個僵持不下,白國光得不到錢不肯走,白娘娘恨得沒法子,雙方為此事爭執來爭執去,白娘娘乾脆眼閉裝暈死。白娘娘丈夫出來說如果老婆死了要找他們償命……
這兩家人鬧得雞飛狗跳,都覺得自己才是遭受損失最大方。其實,全都是咎由自取—— 也該這兩個人倒黴,話說程奕把張遙聘到了自己公司,原是搞生態建築設計開發,但張遙堅持必須要對整個建築部門有個粗略瞭解,因此房產這塊每個部門他都要去呆段時間,時間長短完全由他自己掌握。
張遙理由是,“我是學生化出身,大學並不是學建築科班畢業,所以缺乏對這個行業基礎最直觀瞭解。這種經驗是非常必要。”
程奕和陸雅茹都很欣賞他踏實穩健,於是給張遙開了綠燈,頭三個月隨便他熟悉哪個部門都行。
偏巧張遙在此期間就翻了某個分包合同,看到了個非常熟悉名字——白國光。這個名字是他父親前不久調查了很久,所以張遙印象很深,於是這份本來不會讓任何人關注檔案就見了光,於是經不起任何推敲假資質證明曝了光,於是白國光被剝奪了領取工錢權利——可是之前他已經領著群民工幹完了所有活,等於是白國光免費為程氏做了貢獻。
張遙覺得這樣很好,自己叔叔搞砸了前途那是因為自己嬸嬸行為不檢,白國光老婆女兒犯錯,沒理由他還能來賺程氏錢——對不啦!
雖說從公家角度看完全是公事公辦,合理合法,但張遙指出合同存在問題之後又覺得自己太過小氣,——有點公報私仇味道,因而沒有對任何人提起這件事情真相。
實習期結束,張遙悄悄結婚了,之後並沒有度蜜月也沒有請婚假。
正式上班頭天,他開會時候看見了陸雅茹,覺得生活還是一片亮色。
會議中途,陸雅茹秘書找她聽電話,是程一錦打來。
電話那頭程一錦十分興奮,告訴陸雅茹方芳這丫頭結婚了,陸雅茹道,“是麼,那恭喜了,”
“對方是華人,剛移民去不久,和們方芳一見鍾情,要接和爸爸去那邊住幾個月,享享輕福……”
方芳前幾年去了加拿大,除了要錢也不同家裡聯絡。因為之前鬧得太丟臉,程一錦同親戚們壓根兒就不提; P這個女兒,現在方芳居然結婚了,而且所說對方還很不錯,程一錦覺得下子又可以挺胸抬頭了,於是四處打電話示威。
陸雅茹哪願意聽滔滔不絕講加拿大如何,出國如何,愛顯擺,我還沒時間呢,說了句我還有事,就把電話掛了,告訴秘書,說家人重要是沒錯,但家裡人不包括這位。
說起方芳這次婚姻——嗯,不大光彩。
當然了,這次沒有奉子成婚,更沒有奉別人子騙婚,是做了小三。
對新移民去加拿大夫妻剛開始就租在公寓隔壁,方芳很快就和他們混得熟了,同那妻子好得跟親姐妹似。
人在外面混得久了,方芳自然把原來嬌縱磨得差不多了。表面上看也覺得這就是個很獨立很熱情年輕未婚女子。那對夫妻開始也真把當妹妹,結果這個妹妹可不大地道,趁“姐姐”上夜班時候,和姐夫上了床。
當那女發現自己被兩個最親人給背叛了,當時就走了,然後就同那男離婚了。
那男就只能和方芳混了,若說沒正式在起時候,那真是激情四射,所謂偷情是男人慾望最高時候,現在激情沒了,方芳身上還有點好處,那就是身份。
原來這對夫妻是辦技術移民,辦過來之後也沒剩下多少積蓄了,兩口子離婚,丈夫就把剩下錢都給了妻子,也算是心安理得。
方芳想結婚,非常想,這麼多年,放蕩夠了,想找個老實男人依靠一下,於是把這個姐夫當成了自己港灣。不是不想找一個有錢,實在是有錢男人也看不上她啊。
把結婚資訊告訴給母親,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為了要錢。
頭次打電話當然不能說得那麼直白,但打來打去,就是說結婚得買公寓呀,得需要付首付呀,……
程錦也聽明白了,可惜,當初那三十萬被方芳折騰得也差不多了,可還有個兒子呢,剩下這點兒怎麼也得給方博留著吧。
於是程錦又打起了父親主意,直接問陸雅茹要不靠譜,但問父親要錢還是有點底氣。
許達均聽說女兒來探望自己,聯絡到方芳結婚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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