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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孩,都住在學校教工宿舍裡,一起長大的。那幾個大點的,似乎知道得多一些,但講起來也是藏頭露尾,叫幾個小點的摸頭不是腦,如墮五里霧中。
記得有個女孩曾經很鄙夷地講過,說某某的姐姐象等不及了一樣,還沒舉行婚禮就結婚了。在靜秋聽來,這個說法簡直狗屁不通,不合邏輯,結婚不就是舉行婚禮嗎?怎麼可能沒舉行婚禮就結婚了呢?
還有就是總聽人說誰誰被誰誰“搞大了肚子”,但從來沒人告訴靜秋,一個人的肚子是如何被搞大的,自己悟來悟去,也就基本上悟出跟男的睡覺就會被搞大肚子,因為她媽媽一個同事的兒子被女朋友甩了,那個同事很生氣,總是對人說那個女孩“跟我兒子瞌睡都睡了,肚子都被搞大過了,現在不要我兒子了,看誰敢要她。”
那件事給靜秋很深的印象,因為她媽媽告誡過她,說你看看,我同事還是人民教師,遇到這樣的事,都會在外面敗壞那女孩的名聲,如果是那些沒知識的人,更不知道說出什麼難聽的話來了。一個女孩子,最要緊的就是自己的名聲。名聲壞了,這一輩子就完了。
把這麼多前人的經驗教訓、再加上道聽途說、以及自己的邏輯推理全綜合起來,靜秋得出了一個結論:明天可以跟老三一起走那段山路,只要自己時時注意就行了。在山上是不會睡覺的,所以不存在搞大肚子的問題,最好讓他走前面,他就不可能突然襲擊,把她按到地上去。另外,注意不讓他碰她身體的任何地方,想必不會出什麼問題了吧?
唯一的擔心就是被人看見了,傳到教改小組耳朵裡去,那就糟糕了。但她想那段山路好像沒什麼人,應該不會被人看見吧?要不,明天跟他一前一後離遠點,裝做不認識一樣,只不知道他肯不肯。
第二天,才七點鐘,靜秋就起來了,梳洗了一下,跟大媽告個辭,就一個人出發了。她先走到河的上游,乘渡船過了那條小河,然後就開始爬山。今天幾乎是空手,沒背行李,比上次輕鬆多了。
她剛爬上山頂,就看見了老三。他沒穿他那件藍色棉大衣,只穿了件她沒見過的茄克,顯得他的腿特別長,她就喜歡看腿長的人。她一看見他,就忘記了昨天晚上為自己立下的那本書{炫…書—網}提供下載些軍令狀,只知道望著他,無聲地笑。
他也一個勁地望著她笑:“看見你出門了。開始還以為你不會來呢。”
“你——今天不上班?”
“換休了,”他從隨身背的包裡拿出一個蘋果,遞給她,“早上吃東西了沒有?”
她老實回答:“沒有,你呢?”
“我也沒有,我們可以走到K縣城去吃早點。”他把她背的包都拿了過去,“你膽子好大,準備一個人走山路的?不怕豺狼虎豹?”
“志剛說這山上沒野物——,他說——只需要防壞人——”
他笑起來:“你看我是不是壞人?”
“我不知道——”
他安慰她說:“我不是壞人,你慢慢就知道了。”
“你昨天——好大膽,差點讓大媽看見那個紙條。”她說了這句,就覺得兩個人象在搞什麼鬼一樣,有點狼狽為奸的感覺,好像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她的臉一下子紅起來。
不過他沒注意,只笑著說:“她看見了也不要緊,她不識字,我寫得又草,還擔心連你也看不清呢。”
山頂的路還有點寬,兩個人並排走著,他一直側著臉望她,問:“大媽昨天找你幹什麼?”
“她叫我在K市幫志剛買毛線,幫他織件毛衣——”
“大媽想讓你做他兒媳婦,你知不知道?”
“她——說過一下——”
“你——答應了?”
靜秋差點跳起來:“你亂說些什麼呀?我還在讀書——”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你沒讀書——就答應做她兒媳婦了?”他見她臉龐漲得紅通通的,好像要發惱一樣,不敢再問了,只說,“你——答應給志剛——織毛衣了?”
“嗯。”
他象吃了大虧一樣叫起來:“你要給他織毛衣?那你也要給我織件毛衣!”
山楂樹之戀(7)
靜秋笑道:“你怎麼象小孩爭嘴一樣?別人要織一件,你也要織一件?”說到這裡,又有心試探一下,“你還要我幫你織毛衣?你不會叫你——愛人——幫你織?”
他急了:“我哪裡有愛人?你聽誰說我有愛人?”
她見他沒愛人,心裡很高興,但嘴裡卻繼續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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