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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
如今想來,他的心裡該是怎樣的煎熬!他愛的人是仇人之女,他還是仇人的臣子,曾滿腔熱血的為仇人做事!他是謙帝的兒子,而她的母親又是邵和長公主,跟謙帝是血脈相連的兄妹。所以論血緣,她還是他的表妹。若她是趙顯,真不知該如何對永安。
趙顯的選擇很乾脆,他不僅選了她,還選了為父報仇。
當她死在他眼前的時候,許泠知道他後悔了,他分明說了不再報仇了,只要她好好的活著。但是仇恨鑄滿了她的心,她辨不清是非,只一味的恨著他、逃避著。
如果當時她多想想他為何會突然變成那般,結果是不是就不一樣了?
其實趙顯對她從來都不設防,他的書房她隨時都可以出入,即使是在最難熬的日子,他扳倒了仇人,又除了仇人的一個兒子,他依然不曾對她防備過。
或許他心中是希望她知道真相的,畢竟這樣沉的擔子,他一個人揹負不起來。只不過她只會逃避,心裡認為是他害了她全家,全然不知她的家人對他的至親做過什麼,或許長寧侯的死也跟她的家人有關!
這一切終究是無非求證了。許泠仰面躺在床上,任淚水染溼了枕巾。
楊祁在沙場上有如戰神附體,不到半旬就將韃靼趕回了大草原上。後來又使計生擒了韃靼的小王子——頗吉。
頗吉不僅極有野心,為人也非常的狡猾陰險,更是極其自負倨傲,他這般落入一個尚未及冠的少年手中,簡直氣的要吐血,被押送進京的路上若不是有楊祁親自看著,他只怕都自盡好幾次了!
楊祁不比他良善,他就眼睜睜的看著頗吉折騰自己,然後在頗吉瀕死的時候找大夫給他治,灌了狼虎之藥讓他活了下來。頗吉還得忍受著身體上的疼痛,心裡恨不得生啖其肉!
快入京的時候,頗吉的一條胳膊廢了,沒了半條舌頭,大腿上還有一個窟窿,肋骨也斷了幾根。只能被小兵們抬著走。楊祁還裝模作樣的用繩子綁著頗吉,義正言辭的說這樣才能防止他逃跑。
如今無論是西北的將士們還是朝堂上的官員們,對楊祁都推崇到了極點,西北還有一座城的老百姓湊錢為楊祁建了一座廟,每日香火供奉著。
楊祁一下子上了神壇。
而趙顯的下落依舊是毫無訊息。好些官員都認為趙顯已經死了,沒有必要再去尋了,小皇帝卻把進言如此說的人通通痛罵了一頓,還扣了他們一月餉銀。
盛攬琛很是痛心疾首道:“攝政王為我大盛做的如此之多,你們這些只知道享受安逸的人就是這樣對他的?只要一日未尋到,攝政王的位置就一日還在!”
這話說的擲地有聲,群臣都誇盛攬琛有情有義,還深深的為自己的行為檢討,盛攬琛的臉色才好看些。
當楊祁的大軍入京的時候,才從西北傳回訊息,說是尋到了攝政王的屍體。
是一個漁夫尋到的,他正打魚,不經意間發現河面蓮花深處似有什麼一樣。他壯著膽子把船擺過去,才發現那是一具男屍!
男屍全身已經腐爛,腐肉被魚啃食了,臉上都是坑坑窪窪的,深處可見骨,連眼珠子都被魚吃了。
漁夫被駭的不輕,但發現那具男屍穿的衣服價值不菲,雖然破破爛爛,但洗好也能換些錢,再加上男屍頭上還散散的束著玉冠,漁夫就戰勝了心中的恐懼與噁心,拔掉了男子身上的衣飾,帶回家,讓他家婆娘洗了一番,過了幾日拿到鎮子上去賣。
正巧那鎮子上還有人在尋攝政王,無意中見到了那漁夫懷裡揣的衣飾,心中起疑,跟著漁夫進了當鋪,才尋了機會仔細看。這一看不得了了,這衣飾,分明是攝政王失蹤那天穿戴的!
作者有話要說: 入v前三章留評的小天使們我都會發紅包,小天使們記得查收呦~
☆、第 103 章
聽說屍體被撈出來的時候; 已經腐爛了個徹底。本就燥熱的天氣,又在水裡泡著,腐爛的肉都被魚啃了大半。壓根就辨不出相貌!
被派去的人只能根據身材來看; 攝政王生的高大精壯,尋常人還真沒有他那樣好的身材; 所以辨屍的只瞧了一眼,就大致確定了。
衣飾、玉冠都在,又是在燊水裡找到的,身形也頗為相似,還有什麼不能確定的?
趙字營的人半點也不信; 私下派了不少人去看,但終究沒有什麼旁的發現。他們都眉頭緊鎖,打死都不相信他們的主子就這樣輕易的餵了魚,還趁著晚間看屍的人不注意,把屍體悄悄換走了; 勢必要找出不是攝政王的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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