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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軍令!”
此言一出,全場一片譁然,連法官和陪審團都大吃一驚!只有許德昌用胖胖的拳頭擊了一下胖胖的手掌,開心地說:“這小子,終於出手了!都快急死我了!”
葉母又驚訝又激動地問許德昌:“這是真的嗎?”
許德昌使勁點點頭說:“當然是真的!我兄弟說話那還有假!”
葉靈鳳在一旁高興地拍著手連道:“太好了,太好了,我哥哥有救了!”
許德昌低聲對身邊留著一字須的大漢說:“你讓你的兄弟們撤吧,這裡用不著他們了。”那大漢擰著眉頭,抹了一下鬍鬚說:“還是看看再說吧。”
那三位檢察官也吃驚不小,都等著下文,沒想到李權這小子竟不說話,抬頭望天,得意洋洋,顯然他是在等檢察官們出手。
其中一個檢察官沉不住氣,站起來問:“那你是質疑我們提供給法庭的證據的真實性?”
李權說:“你們提供的證人和證詞都是真實的,我不懷疑。”
“那你憑什麼說被告不曾假傳軍令?當時中軍大帳有五位高階將領都在場作證,連來的柯爾納將軍也可以作證。是不是柯爾納將軍?”檢察官說完望向柯爾納,希望他能當堂做個證。
柯爾納擺擺手說:“老柯我腦子笨,搞不清楚這些彎彎繞的道理,你有什麼話跟他說吧。”
李權問檢察官:“請問檢察官大人,傳達軍令的條件是什麼?”
“這個誰不知道?”
“請回答我?”
“當然是一個發出軍令的人,一個傳達軍令的人,還有一個接受軍令並按照執行的人。”
“錯!應該是一個發出命令的軍人!如果發出命令的不是一個軍人!那就不是軍令了!而是一種要求或者請求!”
檢察官們心裡突然明白了,來者不善,只要讓這小子把柳明秀作為軍人這個前提推翻了,假傳軍令這條罪名也就無法成立。那老成持重的檢察官略加思索說:“據我們調查,當時柳明秀大人正在代替柳琛公爵大人管理公國的日常事務,大家都知道,公爵大人在咱們大公國是有軍政大權的,所以柳明秀大人當時也是擁有軍事指揮權的,她下的命令怎麼能說不是軍令呢?”
李權從懷裡掏出一張紙,展開來放到法官的桌上。三個法官看過之後,又遞給陪審團傳閱,最後又傳到了法官手上。法官舉起那張紙對李權說:“你能保證這紙上所有的證言和簽名都真實無誤嗎?”
“當然。我不僅帶來了證言還帶來了證人。只是他們年老體衰,根本就擠不進來。”
法官大聲說:“傳證人上庭!”
在幾個警衛的保護下,大公國的四個元老級的大臣緩緩走進法庭,來到證人席上。
會場又是一陣騷動,大家議論紛紛,都認為這個李大律師來頭不小,這麼大的官都能搬來作證。
法官敲了下醒木說:“肅靜!”然後又問四位老臣:“四位大人,當初公爵大人離開之前召你們和柳明秀大人一起議事了嗎?你們能陳述一下當時的情景嗎?”
為首的一位老臣說:“當時公爵大人確實是把政務委託給了我們五個人,沒有說讓誰代替他行使大公的職權,只說平時讓我們四個帶帶柳明秀大人,教教她怎麼處理政務,如果遇到大事就五個人一起商量,少數服從多數。是不是這樣?”
其他三個老臣紛紛點頭。
“那軍權呢?”未經法官同意,那位老成一些的檢察官就連忙逼問,檢察官和法官都是司法系統的官員,低頭不見抬頭見,所以法官也就沒有追究。
那個老臣繼續說:“根據慣例,如果公爵大人委託誰代替他指揮軍隊就會給他一個印符作為信物,但那天開會時,公爵大人並沒有提及這個信物,也沒有跟我們提起委授軍權的事。我們都是些文官,包括柳明秀大人當時的職務也是文官,所以我們根本就沒有想到有關軍權委授的問題。”
那位檢察官不依不饒地說:“這麼說就是柳明秀大人越權指揮軍隊!我們將向帝國監察院提起訴訟請求,起訴柳明秀越權指揮軍隊之罪。”
“法官大人,我有話想問檢察官大人!”李權舉手申請。
“問吧。”法官說。
“你們如果起訴柳明秀大人越權指揮軍隊之罪,就說明你們認為柳明秀大人無權釋出軍令,既然被告所傳的並非軍令,也就不存在假傳軍令的問題。請問檢察官大人,我的被告是否無罪。”
“被告如果無罪,那就是柳明秀有罪!”顯然,在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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