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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人。”我大聲念出他的格鬥名字。“資料上看起來沒什麼傷害性。”我對譚雅還有自己說。“高一米七三,卻只有六十四公斤?對一個男人來說太瘦弱了。”
“在泰拳中屬於雛量級,之後他增重肌肉,參加自由搏擊。”譚雅頭埋在我的戰鬥服裡翻找,衣服清洗過後整齊掛在衣架上。“我聽說他是最糟糕的愛咬人的拳手。離他的嘴遠一點,他很喜歡扯掉對手耳朵,用牙齒。”她找出一套黑得發亮的橡膠服,詢問地看著我。我拒絕。“可是這套很適合啊。瘋人只穿白色。”她企圖說服我。
我陷入思索中。“在我們協會才參加過三場比賽?”顯然這是所有的資訊,真的只有一張紙,幾乎乏善可陳。“他服用興奮劑嗎?有沒有這方面的線索?”
“沒有,他不是季風那種藥蟲。如果你是指這個的話。”譚雅把剛剛那套放回去,又開始找另一套服裝。“據說他過著禁慾生活,還去參加僧侶修行。用痛苦與戒律自我放鬆,蠢蛋。”她揮揮我的金屬衣,“這件呢,海兒?丁當悅耳。”
我再次說不。“他動作一定很快。”我大聲說出心裡想的事,“所以我需要好行動的衣服。”
我指向一件會露出整個乳溝的黑色皮上衣,上面點綴暗紅色符號。“另外給我黑色皮熱褲與高筒軍靴。”
譚雅嘖了一聲,眼睛閉上三秒。“簡潔利落,但太性感了吧。”她聽話找出服裝,放在我面前。“如果瘋人沒有真被搞瘋的話,顯然是修行過頭了。”
我們的小小儀式再度開始。她蹲下幫我穿靴子。我知道她看見女人的腳踝、卑躬屈膝,或是被輕打幾下懲罰時,會很興奮。
如果我是女同志,絕對會毫不猶豫就跟譚雅交往的。她美麗動人、聰穎慧黠、非常善良。但我不是,不再是,不管是什麼。譚雅屈身前傾,形狀美好的乳房被馬甲強調得更豐滿,面對這一幕,我用不著的回憶鮮明閃耀。
“謝謝,我自己來就好。”我給了她一個軟釘子。
“我做錯什麼了嗎?”她受到驚嚇,想擠出一絲笑容,卻隱藏不住失望。這是我第一次想獨自準備應戰。
“沒事。我不……我希望獨處一下。”
譚雅優雅地起身,想從我的眼神中探詢自己被拒絕的原因。“如果你改變想法,我人就在外面。”
她一關上門,我不禁自問,跟自己還有自己的想法獨處,是不是一個好主意?我死盯著瘋人的照片,他的神情甚至把我從回憶中拉開。我機械式地換衣服,蹬蹬跳跳套入緊身短褲,穿上貼身小可愛,將腳上的靴子換成軍靴。
對手的眼睛與精神錯亂者沒兩樣。
不知道為什麼,我從腰袋扣夾拿出匕首。突然有種不好的感覺,一陣寒噤。
我把武器塞進靴筒,完全沒入。刀有點壓迫小腿,必須重新綁鞋帶。抽刀時得小心不要割到腳。
配件帶來安全感,讓我馬上平靜下來,轉眼間,已能毫無障礙地全神貫注於打鬥,期待扭斷瘋人的頭。憤怒、狂野需要我給一個出口,否則它們會自己找,屆時事情將一發不可收拾。我知道那代表什麼意思。
我戴上面具,頭後面垂下三條皮帶。面具裁成灰色蝴蝶形狀,上有圖案,鼻樑與嘴裸露在外,臉頰、眼與額頭全被遮掩。若是仔細看,圖案宛如風格獨具的骷髏在微笑。
瞥了鏡子最後一眼,武裝完備齊全。為安全起見,我全身上油,以免瘋人抓住我。“咬耳根”像是年輕人的後現代慣用語,我卻不想看見這事發生。
敲門聲。“海兒?”譚雅在我應門後走了進來。“時間差不多了,最後一場熱身賽已經結束。”她站在門邊,幫我撐著門。
我讓她效勞,經過時故意擠她,一點油沾上她的黑色皮外套。對我們兩個來說,那代表我攆人的舉動不是針對她,錯不在她。她嘆口氣,放鬆地笑了。她釋懷了。
“今晚有多少觀眾?”
“登陸的有四百二十萬訂戶,另外大概有兩千個駭客潛入,並透過即時串流轉送給朋友。”譚雅抹掉外套上的油,用來滋潤下唇。“由此推論,我們約有五千八百萬至六千萬個觀眾。當然是國際化的。”
“還不錯,對吧?”我跟著譚雅走過通道,聽見我的歌曲響起,臉上露出微笑。又回到格鬥場了。
“可以這麼說。”有人在我們經過時遞給譚雅一張記錄最新賭注比率的紙條。她瞥了一眼,突然停下腳步,動作突兀,我差點在出口前撞上她。“不可以!”她氣得脫口而出。
“什麼?”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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