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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進來,那人身材健碩,虎背熊腰,絡腮鬍子遮住了大半張臉,露出來的臉呈紫紅色,如果不是在這窮鄉僻壤見到他,她一定以為他是行伍之人。
走到李清婉身邊,老婦人笑著給她介紹,“這是我兒子,你叫他戈叔就行,他有啞疾,不過能聽到聲音,他給你上藥,弄疼你了你就跟他說。”
老婦人說話的時候,戈叔一直含笑看著李清婉,那高大的身軀配上憨憨的表情,竟不覺得違和。
“麻煩戈叔了。”李清婉笑著對戈叔說道。怪不得之前一直沒有聽到他的聲音呢,原來是不能說話啊,現下所有的疑惑都解開了。
藥材都已經處理好了,戈叔小心翼翼的把藥塗抹在傷處,之後又用乾淨的布條把傷口包的嚴嚴實實。雖然戈叔很小心,但是還是不可避免的弄疼了李清婉,她一直咬牙忍著,不讓自己發出一點兒聲音。戈叔見她這個樣子,欣賞的點了點。
等傷口包紮好,戈叔和李清婉都已是滿頭大汗。
忙完之後,戈叔才和老太太出去吃飯。
靜靜的躺在床上,李清婉還能聽到老太太對戈叔的叮嚀,“戈郎,多吃一點,今天一定累壞了。明天就不要進山了,好好歇一日,家裡還有餘糧,夠咱們吃上幾日的了……”
她雖然看不到戈叔的表情,也猜的到那個大漢一定是笑著聽老太太絮絮叨叨,還時不時的點頭附和一下。
真好,這樣的日子真好,自己什麼時候才能擁有這樣的寧靜呢?懷著對美好未來的憧憬,李清婉很快就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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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打獵
更新時間2013…11…15 17:48:18 字數:4110
戈叔的藥很有效,李清婉在床上休養了半個月,腳上的傷就已經退了痂,額頭上的痂雖然還沒有退,但是已經沒有眩暈的現象了。
這段時間,她對這對半隱居的母子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
老婦人姓餘,年逾六十,當年是隨父母逃難至此的,把她嫁給一個常年進山打獵的獵戶,後來父母去世了,丈夫也在一次進山打獵後再也沒有回來,只留她一個人孤零零的生活在山下,靠採食山菜野果維生。
大約是十年前,她進山摘野果的時候撿到了身受重傷渾身是血的戈叔,餘氏把受傷的戈叔帶回家悉心照顧,戈叔昏迷了三天三夜才醒過來,醒過來之後就不會說話了。
等戈叔完全康復之後,就認了餘氏做乾孃,兩個人相依為命一直到現在。
至於戈叔的名字,據餘氏講,當初戈叔傷愈之後,苦於不能說話無法和餘氏交流,就拿出餘氏發現他時在他身邊放置的一支戈,對著餘氏比比劃劃,餘氏以為他想要告訴她他叫戈,於是餘氏就一直稱呼戈叔為戈郎。
至於戈叔要表達的是不是這個含義,現在也就只有戈叔自己知道了。
天剛微亮,李清婉就起來了,在床上躺了半個月,渾身都要生鏽了。
已經是十一月份了,天氣漸漸轉冷,早上起來只在裡衣外面穿一件外衫還是能感覺到涼意。深深的呼吸一口山間的清新空氣,伸了伸懶腰,李清婉覺得自己又生龍活虎了。
“清郎,怎麼這麼早就起來了?你的傷剛好應該多休息。”正在李清婉陶醉在山間野趣的時候,餘氏的聲音傳了過來。
對於清郎這個稱呼,李清婉很無語,她告訴餘氏和戈叔自己叫李清,雖然他們對自己很好,但是她的真實身份太敏感,不僅自己隨時可能遭遇不測,還可能連累他們,所以她就選擇了名字中的前兩個字告訴了餘氏和戈叔,至少,她說的也不全都是謊話。
戈叔還好些,不會說話也就不會稱呼她了,餘氏卻一口一個清郎叫開了,聽不好,就像是在叫情郎,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叫一個十幾歲的少年情郎,想一想這個畫面就很詭異。
“嫲嫲,您起的好早啊,這麼早就準備朝食,是戈叔要去打獵嘛?”李清婉見餘氏生火,趕緊過去幫忙。
“不用你不用你,你就好好的歇著吧,嫲嫲自己能行。”餘氏把李清婉推出灶房,自己動起手來,她歲數雖然大了,但身體強健,幹起活來也是乾淨利索。
“你戈叔啊閒不住,幾天不進山他就渾身不自在,他想趁著現在還沒下雪,多進山幾次,採些藥物,也打些小獵物,進城換些銀錢,你還沒有過冬的衣物呢,嫲嫲給你添置一些。”餘氏接著說道。
原來,是為了自己。此刻李清婉的心被感動填的滿滿的。
“謝謝你嫲嫲,以後我一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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