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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離去,幾個人就出了觀門,見天色還早,就去了一趟東門街。
回到徐府,已到了黃昏,芷花一邊給她倒著茶水,一面埋怨著她,不該吃那冰雪荔枝膏,也不應去醉仙居喝酒。
她火住上竄,這才多久,她自小的丫頭也成了徐知誥的走狗,但冷冷的道,“等你主子回來,這些話對他說吧。”
芷花聞言愣了半晌,她的主子不就任桃華嗎,她一片好心,卻被曲解成了驢肝肺,心中也是不無委屈,含了兩泡淚跺了跺腳跑了出去。
任桃華愣了愣,對知琴笑罵,“這死丫頭,兩句話都聽不得了。”
知琴訕訕的笑著,“二公子走時,千叮萬囑的,讓我們照顧好夫人的起居飲食。”
因為徐宛雁婚事在即,徐溫和李氏親自回來主持婚典,升州那邊就讓徐知誥去坐鎮,徐知誥臨走時召集了她們幾個貼身的丫頭,囑咐了許多,那細緻入微的,吉祥的不是滋味都掩飾不住了。
任桃華卻是心不在焉的,只說了句,“我今兒早些睡,把飯端上來吧。”
因為飲了酒,她這一夜就到了大天亮,趕緊起身去向白氏和李氏請安。
到了李氏那兒,徐溫也在,看樣子也是剛剛才起來,正在一起用著飯,李氏不鹹不淡的敲打了她幾句,意思她昨天出去一天太不象話,徐溫笑呵呵的打了個圓場,解了她的圍,然後就問起她,什麼時侯生啊
“下月初。”
徐溫道,“那也沒多少天了,我讓知誥早些回來。”
任桃華現在可不太想面對徐知誥,但徐溫如此說,她只好做出感激涕零的樣子,徐溫又跟她聊了幾句,話裡話外透著關懷,語氣溫和,可也隱隱帶著窺探,她覺得背脊涼颼颼的。
徐宛雁在婚典的前一天把她找去,兩人抵足而眠。
“知道我為什麼會大病一場?”
徐宛雁那場病是淋了雨,她約了沈煥,跟沈煥陳明瞭一切,她早已是錢傳瓘的人,這並不是流言,她以為沈煥必不會忍下這樣的奇恥大辱,東窗事發,徐沈聯姻鐵定是黃了,可是出乎她的意料,日子一天天的,沈家那邊一點動作也沒有,婚禮卻是臨近了。
“我一直想去找他。”
任桃華沒吱聲,徐宛雁是這樣說,可並不會去這樣做,若是可能早就走了,她放棄了國家姓氏地位身份,也只能成為錢傳瓘成群妻姜中的一員,這一生也許都不會再見到自已的親人,在異國他鄉孤老終生,錢傳瑾若是繼承了他老爹的位,還會好一些,她也許也能弄個妃子噹噹,但這還要在她不失寵的前提下,這賭注太大了,可是回報卻是微乎其微的。
“可是,我不能,過了今晚,還要努力去忘記他。”
過了今晚,她會成為沈家的媳婦,沈煥的妻子,如果沈煥願意接受她,她還會成為他兒子的母親,無論如何,她都不該再思念著敵國的主將,就算努力忘記不了,也只能把他深埋在心底。
徐溫嫁女,婚禮隆重轟動,除了吳國的宗親高官,交好的鄰國也送了重禮來恭賀,那一場盛事的熱鬧之處,她還是聽任子禹後來學說的。
徐宛雁三日回門,小倆口臉上果然是沒有看到羞澀喜色,可至少沈煥和徐宛雁面上都是心平氣和的,也看不出什麼別的狀況來。
她生產的日子臨近,身子愈加的沉重,天氣又炎熱,她每日裡最多隻是在庭院裡轉轉。
這天午後,起了些風,炎熱的空氣摻入了些涼意,她在槐樹下的躺椅上納涼,這時芷花喜盈盈的跑來告訴她,說是姑爺回來了。
她恩了聲,芷花見她不甚熱絡,心想小姐最近是越發的懶了。
任桃華想,按以往的經驗,這回來總得忙上幾天,他們才會見面的。
她看那芍藥開得豔麗熱烈,有些見獵心喜的想摘一些放在屋子裡,見芷花知琴都忙著,便自個去採了幾枝,剛直起身子,卻跌入一個懷抱裡,她嗅到熟悉的味道,僵直了身子。
“忙什麼呢?”
徐知誥磁性悅耳聲音響起來,一如即往的,聲線低沉音質清冷,是她多心吧,居然聽出了點兒熾熱和責備。
她沒抬頭,只舉了舉手裡的芍藥,“採些放在屋裡,好看嗎?”
徐知誥低頭看她,伸指勾起她的下巴,在她唇上輕吻了一下,笑道,“好看。”
任桃華羞紅臉瞪著他,這人十來天不見,怎麼化身登徒子了,可是被這麼俊美不群風姿卓絕的登徒子調戲,那種滋味卻是微妙難言的,她想到登徒子這個詞,心裡又油然而生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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