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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淩河戰事趨於平穩之後,小朱也開始了偷懶行動。大臣們也知道他的這個習慣,所以,近幾天,有關遼東那邊的軍務,全由孫承宗處理了。
“皇上,皇上!”
是張彝憲的聲音,他這些年一直在外面瘋跑,不是下到田地裡負責紅白薯種植,就是滿世界的亂跑,將收成上來的紅白薯分配到各個地方。再就是回到浣衣局,安排好各個方面清退人員的安置問題。可以說,內宮之中的諸大臣,張彝憲最是忙碌,當然,同時也是最富有的一個。
現在大明帝國內的紅白薯種植,是國家行為。首先,由國家出錢收購種蔓秧苗,然後連同薪金髮放到張彝憲那裡。張彝憲這個團隊一共24個人,通常會提前在十二月到二月份,就將新年的播種計劃制定出來,等到國家下撥時,便按照事先做好的計劃書,直接劃轉到各個地方。北地四十六個縣的縣衙,在薯疏的問題上,都要聽從張彝憲的安排。
開春之後一直到秋收,張彝憲會來回各地的遊走,一方面監督勞作耕種的情況,一方面從各地縣衙之中鬧點好處出來。同時,根據各地的氣候土地情況,制定詳細的秋收計劃。
先將預計的收成,上報到戶部和內閣那裡,皇帝會同內閣討論之後,會下達批覆。等到實物收割完畢,戶部會同皇商杜宏門對這些糧食作物進行聯合收購,各地在保留口糧之外,所有作物都要銷售出去。
這樣做的好處是,在農業社會里,整個國家北方的物價將受到嚴格控制。試想,北地一年的產糧之中,高達60%都銷售給國家,那麼,即便有奸商想哄抬物價,也和找死、找破產差不多了。整個收購的銀兩是包含稅賦在裡面的,因此,國家的收購價格要比皇商的收購價格略高一些出來。
但不論是戶部的銀兩,還是皇商的銀兩,這些現錢都先是存放在各地的縣衙之內,然後三司會審,當著各地推薦義師、鴻儒的面,將這部分銀錢,那些是稅銀,需要上繳;那些是民銀,需要發放;那些提留份例,需要留存。分成幾個倉庫存放。
老百姓和戶部的稅官,在義師和三司的小吏的指引下,按照當初交糧時得到的告契,各自領取自己應得的銀錢。由於之前張彝憲就已經上報過糧計劃冊,所以,銀錢會提前就送達縣衙,因此,大部分的農民會在交糧的同時,便拿到了銀錢。這其中,因為有部分銀子需要從市場中兌換銅錢的環節,各地縣衙,還有一個‘兌耗’的份例可拿。
因為皇商和戶部的收購價格不同,因此這個制度最初剛剛開始時,很多農民都希望買給戶部,而不是皇商。這樣,在頭一年裡,張彝憲的‘決策’便十分重要。但是很快,各地縣官和義師聯名寫了一份疏奏,希望能統一收購價格,但為了保證皇商的利益,內閣不得以,提出了‘價差歸公’的概念,就是改由縣衙統一價格收購,然後再和戶部、皇商進行內部協商,這樣,農民拿到手的銀錢,便固定下來。至於其中的價格差,則依靠國家糧稅的降低來彌補。
在以農業經濟為基礎的社會里,糧食價格,基本等同於指導性物價機制。依靠國家力量於秋收時進行收購,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左右全年的經濟走勢。現在大明的白銀過多,已經造成白銀貶值的現象。
戶部收購上來的糧食,同樣根據各地提前在上年年末報的用銀度冊,直接劃轉到各級官吏手中,作為薪俸發放和國庫積存。因為實物計薪,已經沿習數百年,各級官吏在領到這些‘薪俸’後,都輕車熟路,該儲存的儲存,該販賣的販賣。加上都是足額髮放,大家倒也沒什麼怨言。
皇商將這些糧食在來年上半年對外銷售時,通常是按照戶部收購價格來銷售,這樣既保證了皇商的利潤,又在整個一年的開始時間裡,便消化了因為秋收價差的因素。
這樣是為了保證給各級官吏發放的薪俸水平,不讓他們的薪俸打了折扣。
在天啟之前,各部尚書全年的俸銀只有152兩;七品知縣的年薪為90石大米。摺合月薪,分別是13兩和7。5兩白銀。如果按吳思先生的換算比例:
中央部長的月薪是3800元人民幣,縣長的月薪是2250元人民幣。哇靠,這點工資連白領都算不上吧?要知道,這個時候可是單職工家庭,家裡的老老少少都要靠這些月薪生活的。確實太少了。
雖說以道德約束行為,以法制約束現象,是明代通行的做法。但在這些年裡,國家還是不斷提高了薪酬水平,現在的年薪是之前的四倍到五倍之間。提高薪金之後,誰要是再貪汙就不應該了。不但國法絕不相容,就是親族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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