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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的往後縮了一下,緊接著又退了兩步。
“不招惹不招惹!”他又退了兩步,“再也不招惹了。我走了!”話音都沒落,他便連滾帶爬的跑走了。
雁回拍了拍手,但聽天曜在身後道:“我們這便去天香坊探探。”
“不急。”雁回沒有回頭,只理了理自己的衣服道,“我們先回忘語樓一趟。找絃歌一起,吃個午飯。”
天曜不明所以,雁回瞥了他一眼,不打算解釋,本只想甩個高深莫測的眼神,但與天曜四目相接的那一刻,雁回便瞬間不由自主的臉紅了,她只好轉了頭捂住了臉,急吼吼的喊:“別看我別看我,心又開始跳了!”
“……”
雁回與天曜回到忘語樓時,絃歌仿似才懶懶的起床似的,她坐在桌子旁邊,長長的黑髮還沒有盤起,柔順的落在了地上,一副慵懶的姿態讓她更先柔媚。
她看了雁回一眼:“知曉我醒得晚,你便這般把男人帶到我房裡來了?”
雁回都沒回頭看天曜一眼,便道:“他不愛女人。”
天曜:“……”
其實雁回說得沒錯,在經歷過那樣的事情之後,但凡是個有感情的動物,都極難再去愛了,即便眼前之人再似天仙,在天曜眼裡,也不過一朵繁花而已。
可看見絃歌聽了雁回的話之後,意味深長的“哦”了一聲,饒是善於隱忍的天曜,也衝動的想把雁回的嘴巴縫上。
絃歌招了招手:“先都坐吧,但聞早上那王家公子又來找你,你還追出去了,都幹什麼了?”
“王小胖子給我下了狐妖血做的迷香,但卻犯了傻,讓我愛上了這傢伙。”雁回隻身後往後面指了下,“然後我就去揍王胖子,讓他給我解藥了。”
絃歌本是隨口寒暄一句,但得到了這個答案,絃歌端茶的手微微一僵。她抬了眼眸,目光婉轉的落在雁回臉上:“哦……”
“我問他上哪兒買的迷香,他說是在城南天香坊,鳳銘手上買的。”
絃歌吹了吹茶,喝了一口,沒有搭腔。
“我要是沒記錯,鳳銘是七絕堂的副堂主,而絃歌,你這忘語樓,也是屬於七絕堂的吧。”
聞言,天曜一驚,但當事的兩人——雁回與絃歌卻都沒有太大反應。
天曜皺了眉頭,心裡只道雁回沖動,既然這絃歌與七絕堂同屬一窩,那他們探得迷香線索一事,又如何能直接告訴絃歌!
可天曜還沒擔心完,絃歌便放下了茶杯,頗為無奈的一笑:“那般告誡你,讓你不要蹚渾水,你還非得往裡邊邁腿。回頭泥足深陷了,我可不管拉你。”
絃歌這話帶著打趣,而雁回卻一反平日嬉皮笑臉的神態,正色道:“此事有關辰星山名譽,有關我師……凌霄。絃歌你知道,別說蹚渾水,前面便是架了口鍋燒沸油,我也會跳下去。”
絃歌一嘆:“痴兒。”
雁回這時卻笑了:“彼此彼此。”
絃歌放了茶杯,看了天曜一眼:“不是說藥下到他身上了麼,你不去在乎你的‘心上人’卻還那般著緊辰星山的事,你那迷香,當真對你管用了?”
“管用啊,我現在一看他就跟看到太陽一樣,閃閃發亮的。”
天曜頗有負擔的按了下額頭。
雁回接著道:“但這不影響辦正事。”
因為對於雁回來說,辰星山和凌霄,從來不止傾慕與喜愛這麼簡單。那是她混雜了無數種感情,永遠不可能放下的……
心結。
☆、第三十四章
“談正事吧。”雁回道,“我素來便知道這七絕堂雖是亦正亦邪,給錢就辦事,但該有的大義與人性卻並未磨滅,這狐妖迷香的買賣,怎麼看也不是你們的一貫風格。”
七絕堂本是江湖一個神秘的組織,十幾年前名不見經傳,卻在這十來年間漸漸發展壯大,成了赫赫有名的一個情報與暗殺組織。
其名氣之大,勢力之深,不僅在江湖之中,便是仙家門派裡也有他們的探子,傳說只要付得起錢,就算想知道皇帝昨晚親了幾下妃子的臉蛋都行。而暗殺的人上至朝堂下至江湖,七絕堂除了不殺皇室中人與仙門中人,別的,沒有哪個活路不接。
天曜這十幾年在偏僻的銅鑼山裡,對外界的訊息少有涉獵,即便有,他的心思也落在各大仙門中去了,哪裡會關注這些江湖門派的訊息。
是以對這七絕堂可以說是一無所知。
而雁回,則是早在當年認識絃歌的時候,就對這些事情有個大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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