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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執政後相繼採用了幾項措施來解決財政問題。一項是更定鈔法,於當年三月頒行至元寶鈔。另一項,最重要、反響最大的,是鉤考中書省和全國各地錢穀。首先檢校中書省,查出虧欠鈔四千七百七十錠,昏鈔一千三百四十五錠。桑哥志在嚴厲整治中書以張聲威,遂審問省官,參政楊居寬自辯:“實掌選,錢穀非所專”,桑哥令左右拳擊其面,責以用人不當。
參政郭佑被“多所負,尸位不言以疾為託”,也遭到毆辱。十月,楊、郭二人均被處死。以失職之罪竟誅參政大員,殊屬苛重,桑哥當總制院使時少人走他的門路得內旨授官,其中必須透過中書的,有些被楊居寬裁掉,裁不掉的也被記下其得官之由,因此桑哥懷恨,乘機報復。
當時凡倉司無不鉤考,聲勢甚厲,御史臺吏王良弼與人議論說:“尚書鉤校中書不遺餘力,他日我曹得發尚書奸利,其誅籍無難。”桑哥聞其言良弼,以誹謗尚書省政事罪殺之,籍其家。
桑哥遂以鉤考事重,奏置徵理司正三品,專治合追財谷。十月以各行省欺盜、虧欠錢穀必多,除湖廣省已委其平章要束木自查徵償外,奏請派尚書參政都、戶部尚書王巨濟等省、院、臺官十二人理算江淮、江西、福建、四川、甘肅、安西(陝西)六省錢穀,每省兩人,特授印章,並給兵以備使令和護衛。
於是鉤考範圍擴大到了全國(除雲南、吐蕃外)地普遍進行清查和追徵積年欠錢糧,期限嚴急。鉤考的目的完全是為解決國用不足問題在桑哥上奏中說得很明白:“國家經費既廣,歲入恆不償所出往歲計之,不足者餘百萬錠。自尚書省鉤考天下財谷陛下福,以所徵補之,未嘗斂及百姓。”由於旨在多徵錢糧,所委任鉤考官又多貪饕邀利之人,行省承風,嚴厲督責下屬,唯求增羨,除責償於虧、盜錢糧的官吏外,勢必主要逼取於百姓。
透過實行鉤考追徵欠錢穀,只能暫時補足一下國用,桑哥提出又一項措施,即增加賦稅:鹽課每引由中統鈔三十貫增為五十貫;茶課每引由五貫增為十貫;酒醋稅課增額十萬錠,大增商稅為25萬錠;有協濟戶18萬,入籍以來只輸半賦,今增為全賦。
桑哥還提出了另兩項增收節支的措施。至元二十五年四月,他奏言:“扈從之臣,種地極多,宜依軍、站例,
之外,驗畝徵租。”準行之。“扈從之臣”係指怯量土地而不納地稅,現在令他們按軍、站戶體例,佔地超過四頃的都要交地稅。
其年十二月,他又提出:“有分之臣,例以貧乏為辭,希覬賜與。財非天墜地出,皆取於民,芶不慎其出入,恐國用不足。”世祖令:“自今不當給者,汝即劃之,當給者宜覆奏,朕自處之”。賞賜諸王貴戚(即“有分地之臣”)是當時一項巨大的財政支出,在國用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桑哥不得不予以裁抑。
按照桑哥的建議,還收繳了安西王相府印。皇子忙哥刺之子阿難答嗣封安西王,另一子封秦王,桑哥認為一藩二王不妥,遂詔罷秦王之封,收還其印;東道諸王勝納哈兒用“皇侄貴宗之寶”,桑哥謂“寶”非人臣所宜用,奏改授“濟南王印”。以上幾條都觸及蒙古貴族以至皇室成員的權益,桑哥也敢於提出,並被採納,可見忽必烈對他的寵信程度。
除了任用桑哥之外,為了集中力量首先征服海都,忽必烈南宋的各種行為也採取極為剋制的態度。的意圖只在鎮邊,並不急於攻宋。宋私商違禁越境買賣,詔宥之,還其貨,聽榷場貿易;甚至當對於四川正在進行的招降王立,也吩咐在暗中執行,不得暴露國信,虛稱當待“秋高馬肥,水陸分道而進,以為問罪之舉”,藉以慰撫軍心。
對於江南卻是十分示好。詔命江淮釋教總統楊璉真加遣送南宋宗戚謝儀孫、全允堅、趙、趙太一回江南省親,然後又以留夢炎等南宋故臣為首展開了新一輪的議和活動。
正在江北打的火朝天的時候,大宋卻接二連三的遇到了喜訊,首先是乃顏遣從日本轉到而來,要與大宋結盟,攻擊忽必烈。這個事情還在考慮之中的時候,海都嚐到了火器威力的甜頭,也向蒲壽庚下了大量的訂單,請求給予補給,三方互相約定,永不侵犯。
正在得意之間,江北忽必:卻是命令自己的孫子答剌麻八剌為南王,前來洽談議和事宜,由答剌麻八剌的封號上就可以看出,忽必烈暫時對於大宋沒有什麼敵意,因為北方韃子,無論是女真還是西夏、蒙古,只要對南方封王,無一不帶有“平”、“鎮”“掃”之類的征服之詞,而對於答剌麻八剌的封號僅僅是南王,而不是平南王,就可以看出了向大宋示好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