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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翔居士’這個稱呼,只是我行走江湖,隨便起的一個名字而已。用這個名字的唯一目的,就是為了方便而已。說不定明天,我就可以穿上一身尼姑服色,其一個尼姑的法號,同樣行走於江湖。所以說,對於道門之術,我是既沒有天賦,也沒有興趣。”
也不知道是不是李唐的幻覺,眼前的龍翔居士經過一番談話之後,非但沒有變動越發虛弱,眼中反而暗暗恢復了一些神采,說話也流利多了。
李唐一聽這話,正要繼續追問龍翔居士的真名姓,卻聽龍翔居士說道:“還是言歸正傳吧!由於這修習‘天眼’之術的人功力淺薄,要破解他的功法也不困難。只是,我經過這些天的觀察,發現那人這些日子並沒有其他任何的異動,只是監視著你的動向而已。所以,我覺得你即使想要破解他的功法,也不必急於一時,否則就有打草驚蛇之虞。你大可以到了必須要隱秘行藏的時候,再破去他的功法。”
李唐點點頭,道:“然則他這功法如何破解呢?難道也要學鄭玄那樣穿著木板子踏在水面上裝死不成?”
龍翔居士搖搖頭,道:“那自然不行。因為追蹤你的人未必就會象馬融一樣,只測算一次,得出結果後立即就放棄了追殺,若是你脫下木履,腳面離開水,他又再次測算,那豈不是就暴露了?我倒是有一個辦法,就是改變你身上原先讓人認出的氣勢,對方失去了追蹤的憑據之後,自然束手無策。”
李唐惑然道:“然則又如何改變自己身上的氣勢呢?”
龍翔居士道:“這有兩個辦法,一就是改變自身境遇。打個比方,你以前是殺豬的,身上難免帶有殺氣,但如果你放下屠刀,皈依佛門,身上的氣勢自然會大變;又或者,你本來是一個目不識丁的農夫,忽然開始從師學文,數年之後,你的氣勢當然也就會大變——”
李唐苦笑道:“你這話,聽起來更像是耍笑,若是像你這般改法,等我擺脫了追蹤,也已經華髮如霜,青春不再了。”
龍翔居士臉上露出一絲笑意,道:“那就只有一個辦法了,就是貼身攜帶一些能夠發出強烈氣勢的物事,這樣就可以掩蓋你自身的氣勢,達到隱匿的作用。”
李唐一聽,眼睛一亮,道:“這法子倒是好,哪裡有這樣的物事呢?”
龍翔居士臉色露出一種奇怪的神色,道:“這樣的物事倒是很多,但大多數卻並不適合隨身攜帶。不如說,宰殺牲畜的刀,高僧的舍利子等等。但是這些不是不好藏在身上,就是貴重難得,倒是有一件物事,既易得,又容易攜帶,但我想你恐怕不會願意攜帶——”
李唐暗道:“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還有什麼不願意攜帶的!”他連忙說道:“你說——”
龍翔居士忽然爬起身來,一雙妙目如清泉流波,掃在李唐的身上:“那就是胭脂。”
第32章 告辭
她本來以為李唐一聽是女子所用之物,立馬會斷然拒絕,不想卻見李唐毫不在意地微微一笑,道:“不就是胭脂嗎?我明天就買上幾盒,帶在身上!”
回頭見到龍翔居士一臉驚訝的神色,李唐忽然想起其中緣由了。WWw。女子之物,在這個時代是被認為不詳的,帶在男子身上,會給人帶來災難。而且,一般人見一個大男人身上帶有女子日常所用的物事,就會把這個男人歸為貪圖妝臺畫眉之事,沒有進取之心的那一類人,自然會在心下暗暗鄙視。
但龍翔居士不知道的是,李唐所來自的那個社會,男女在低位上已經可以說是相當平等了。一般的男人出差回來,給女友老婆帶上一些日用之物,非但談不上不思進取,反而更能受到讚譽。
因此上,不要說只是區區胭脂,就是女子的衣物,讓李唐帶在身上,他也不會猶豫的。
龍翔居士本來是打算看李唐的尷尬的,不想人家根本毫不在意,她自己心下不免心氣大洩,怏怏地說道:“那也不必這麼急。胭脂這物事,只要藏入內衣之中,立即就能隱去你的行蹤。我覺得你還是出發北上之日再用也不遲!”
李唐點點頭,忽然又說道:“我的問題就這樣解決了,那說說你自己吧!你方才不是說,過了今晚就要走了嗎?你如今傷成這樣,怎麼走?還是留下來再修養幾天吧,我想那兩個爪子蠢如鹿系,膽小如鼠,一定不敢再回來了,你養好傷再走不遲!”
爪子,就是這時代市井方言裡所謂的“笨蛋”“傻瓜”一類,不過那是市井俚語,一般讀書人很少說的。因此,龍翔居士乍一聽,不免有些哭笑不得,她搖搖頭說道:“來不及了,我還有事要辦,方才我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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