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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大隊長艾白等10名八路軍和根據地幹部,準時放出。
第三天,山田少尉被林村派出的人平安接回。
第四天,17名根據地幹部和民兵回到自己的家。
據說,山田少尉回去後,岡村寧次十分高興,很快運用特權,把他安置到了空勤部門,再也不敢讓自己的侄子開轟炸機了。
藤田師團長不辱使命,雖然洋相百出,但畢竟幫領導完成了任務,不久後掛上了中將的軍銜。他和特務機關的合作更加緊密了,以前,各玩各的,現在,林村遇到啥事,藤田沒有不幫忙的。
李峰因為在敵人獄中堅持鬥爭,寧死不屈,受到了渤海軍區的通報表彰,經山東軍區同意,繼續擔任公安局長一職。
對了,昨兒有朋友問起,質疑江湖關於李峰的職務問題,我想他的觀點也代表了不少人的想法,所以江湖利用這裡,插幾句。
都知道解放前的國民黨管治安的叫警察局,對。
都以為解放以後**管治安的叫公安局,錯。
公安局這個概念早已有之,國民黨時候就有,但**第一次使用,正是在抗戰時期。
自從兵力強大一點了,佔了抗日根據地,八路軍的很多職能部門就慢慢進行了分工。
有了根據地,有了治安問題,有了敵人破壞問題,尤其是山東八路軍按照延安要求,根據地域和敵情,劃分為五個二級軍區、22多個軍分割槽以後,二級軍區和軍分割槽面對的地方事務明顯增多,地區管理壓力增大,所以,這樣的單位,往往設定了公安局,這是對內、對根據地內部使用的,對外,絕大部分依舊稱為社會部。
當然,有的地方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有的地方,就是兩幫人,各幹各的,但大家穿的都是一樣的八路軍軍裝,那時候可沒有警服。
公安局長,記得,絕不是新中國以後才有的新玩意,抗戰期間,**一些主要根據地,都有了這麼一個崗位。
再說,一個日本俘虜,換回了27個幹部,這在古今中外俘虜交換中從未有先例,如果勉強一點,也就是不久前以一個色列士兵,換回巴勒斯坦的上千個囚犯,有得一比。
喬向文辦了這麼件大事,本來可以稍微放鬆一點了。
不料,那天下午,司令員羅榮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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