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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蘭敏君的幾個男人,從正夫到側侍,清一色金流城胡人的打扮,窄身長袍寬襠小口褲,梳著長長的辮子,一根或者兩根,又或者好幾根,左耳上戴著大大的耳環,有的耳環下面繁複的寶石琉璃墜子甚至都垂到了肩上,讓潘毓覺得那就是耳朵上掛了個大圈兒,囉嗦冗長,讓人難以適應。
進了三伏天,金流城裡不下雨的時候,感覺那地面上都能蒸出煙來,別院角門上的狗成日躲在大樹蔭底下,還伸長了舌頭,使勁地“哈哈”,見了主子都不搖尾巴了,潘毓打這門上進來,渾身已然被汗浸透,小廝打了井水,他也不管不顧,直接拎過來就往頭上澆,一瞬間暢快無比。正在這時,掌事跑過來說賀蘭大娘子家的小爺等候多時了,他應了一聲,以極快的速度換了一件廣袖紗袍,一腳踏進了大廳。
梨木交椅上坐著的年輕男子看見潘毓,刷的一下收了摺扇,起身作個長揖:“哥哥教我好等,這樣的天氣,不在金窩裡待著,還跑出去做什麼?”
說話的人正是賀蘭敏君的側侍李氏,因為是漢族人,因此又與潘毓走的格外近些。
潘毓淡淡道:“有事出門而已。不知賢弟找我何事?”
“無事就不能來麼?我前些日子在園子裡種了些波斯菜,沒想到竟長成了,特意給你送來些,嚐嚐鮮。”李氏眨著一雙桃花眼,朝潘毓笑道。
“勞你費心。”潘毓招呼掌事端了些金流城裡比較稀欠的瓜果招待李氏,大廳裡擺著窖裡起出來的冰塊,冒著絲絲冷氣,讓人愜意無比。
李氏不由得嘆了嘆,“哥哥真是好福氣,金流城裡的獨一份兒,成日裡錦衣玉食也就罷了,只怕這屋裡的冰一塊就值一兩銀子呢。”
“賢弟說笑了。”潘毓有些尷尬,武思芳待他自是不必說的,供給別院的花銷不比大宅的差,喜歡什麼就買什麼,從不吝嗇,就怕怠慢了他。如此說來,武思芳確實對他很用心,可惜總是見不到面,一想到這層,面上不由一黯。
李氏看在眼裡,會心一笑:“咱們兄弟不是外人,我就直說了,武家娘子對哥哥的這份心意全金流再挑不出第二個來,哥哥雖是獨寵,也該小心留意,女人麼,保不齊就遇上新鮮的了,即便娘子身邊只你一人,但也要為將來打算才是,若是自己今後能有個一女半兒的,有了盼頭,那心才能往肚子裡放呢。”
潘毓不由蹙了蹙眉,李氏說的也有點道理,話糙理不糙。
李氏見他似乎聽進去了,又接著勸道:“旁的不說,要討得妻主的歡心,就該多想想她的喜好才是,俗話說的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可我自打遇到哥哥,就總見你還是漢族人的打扮,這樣似乎不妥呢,你可曾見過你家妻主也是這般穿著麼?那頭髮不能再束著了,該辮起來才是。”
“。。…。我不習慣。”潘毓不以為然。
李氏唇角微勾,“那就換個想法,告訴你個巧宗兒,哥哥若是梳了辮子,到晚間服侍妻主的時候,可就用得上了……”
潘毓聽了這話,面上雖然尷尬,心裡不免好奇,卻仍是擺個正經的樣子淡淡說道:“我家妻主並不要求我梳什麼髮式,隨我喜歡就好。”
“這裡頭是有些緣故的;哥哥若是不試試,怎知道內裡的情趣?”李氏望了望四周,壓著聲音在潘毓耳邊低語了幾句,末了又笑了一下:“咱們同是漢人,原本也該親近些,這事兒上自不會誆你,不然憑我一個異族人,又比不得胡人體格彪壯;好端端的怎會得妻主青睞?”
潘毓的臉咻的紅了一下,很快恢復了正常,“嗯…。。我試試。”
李氏看著潘毓頗不自在的神態,有些起疑,“哥哥莫不是還沒…。?”話到這裡忙又打住,潘毓看著溫和,要是這話惹惱了他,那性子裡頭的刺兒就扎出來了。
潘毓咳了一聲,“她只是忙…。,並沒有…。”
“哦——,”李氏拉長了聲音,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又點點頭,笑道,“金流這裡的講究多著呢,既然服侍了妻主,就該將妻主送的耳環帶上,等日後哥哥換上多項人的衣服,要記得佩戴,不然會被以為是那沒有主的郎君,再不然就是不受妻主待見,引起誤會可就不好了。”
潘毓雖然淡淡應著,到底還是記了一些在心裡。李氏或許是最近榮寵甚多,言談之間不免有些興奮,此刻話題一轉,頗有顯擺的意味,“別看我只是個側侍,可妻主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