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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澤宣佈預備立憲,邀請全國各屆人士,共赴南京,商議起草大明帝國憲法。
成百上千名法學界知名人士、各黨派政治家、以及工商界代表匯聚南京,整個會議過程持續了一個月之久。這期間,黨派間不斷進行磋商,皇帝數番接見了各界代表,聽取他們的意見。
最終經過漫長的爭論與妥協。曾紀澤於3月1日正式下旨頒佈了《大明帝國憲法草案》,該草案共計七章七十六條,主旨是在維持皇權神聖不可侵犯的前提下,進一步推動大明帝國民主程序。
憲法草案第一章即規定,大明帝國當由皇帝統治,皇位依皇家宗範規定,由皇族男系子孫繼承。皇帝之權乃天賦,神聖不可侵犯。皇帝總握帝國之統治權,依憲法規定實行。
以三年期為預備立憲期,三年之後,皇帝將召集帝國最高議會,並且議會之召開、停會、乃議院之解散,皆以皇帝之命而定。
皇帝擁有中央及省一級帝國行政部門之文武官員任免權,統率陸海軍三軍,其餘授爵、大赦、戒嚴、宣戰之權力,皆由皇帝行使。
憲法草案中,雖然皇帝的部分權力被削弱、下放,但軍隊之統率,要員之任命卻仍然牢牢握在手中,這使得曾紀澤手中的最高權力不受威脅,能夠為改革繼續維持一個穩定的環境。
帝國議會方面,將以貴族院、眾議院兩院組成。貴族院由皇族、公侯爵,以及皇帝特選之議員擔任。眾議院則依選舉法之規定。由公選之議員組織。凡政府提出之法律案,經由議會表決透過方能實行。
草案中關於國民權利與義務中提出,大明帝國國民擁有服兵役、納稅之義務,亦擁有自由遷徙、言論、著作、集會、結社及宗教信仰之自由權力。
國民非依法律,不受逮捕、監禁、審訊及處罰。除法律規定之外,未經國民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闖其私人住宅,其書信秘密不受侵犯。
國民擁有依法選舉與被選舉權。
但國民之權利,只限於和平時期,戰時或國家發生事變之時,國民之權利。將不可以妨礙皇帝行施皇權。
草憲規定大明帝國實施內閣制,國務總理由皇帝任命,其餘各部總長亦由皇帝任命,總理名義上為國務院各部之首,但實際上與各部總長屬於同級,國務總理之職責,只在於輔弼皇帝。
內宮之中,設樞密院,其職責在於為皇帝決策提供建議與諮詢。這相當於皇帝身邊所設的智囊團,目的就在於有效的制衡“外宮”的國務院。
《大明帝國憲法》是中國乃至亞洲第一部近代現法,其中雖然有不少條款是為了維護皇權的**統治,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是數千年來最為進步的一部最高法律,在維護皇權不可侵犯的情況下,國民的權利最大化的受到了保護,三權分立之權力制衡體系進一步得到完善。
用曾紀澤在詔書中的一句話來講,《大明帝國憲法》乃是使大明國體延存萬世的根本,為了這部憲法,他整整的奮鬥了二十多年。
憲法之頒佈,天下沸騰,歐美列國亦為之震動。外媒紛紛盛讚曾紀澤乃東方之華盛頓,而國內的報紙則將他們的皇帝與上古之堯舜並列,尊之為華夏數千年來當之無愧的第一帝。
如些榮重之名,曾紀澤自然是受愉悅,內心中頗為享受這種為世人發自內心的崇敬。
虛名虛名,雖說是是虛的,但人非草木,曾紀澤自然也放不下這虛名。但依他之性情,所謂的虛名,絕不是他自削其權,推動民主改革的決定性因素。
老實說,曾紀澤是有點累了,二十多年來,每一個日日夜夜,他都身處在時代的風口浪尖上。他的敵人數不勝數,洪秀全、李秀成、慈禧、奕※#59460;、曾國荃、左宗棠、法國人、俄國人、英國人……敗在他手下的人連他自己也記不清有多少。
與人鬥,並非如某些人說的那樣是其樂無窮。相反,這耗去了曾紀澤太多的精力,他真的是有點累了。而他的兒子們,選擇了各自喜歡的生活,無論他們真心與否,在曾紀澤看來,都是無法接過他的班,帶領著大明帝國在不久將要到來的爭奪世界霸權的洪流中立於不敗之地。
當然,作為穿越之人的他,正是根植於他心底,那種從未實現過的夢想,促使他決心順應世界之潮流。
他不想讓百年之後大明,仍然是一個逃不脫王朝更替宿命的封建王朝。
貪官遍地、民眾苦不堪言、國家內憂外患、某一天,導火線起,烽煙遍地,再推倒重來……
這樣一個可悲的輪迴,曾紀澤決心親手終結它,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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