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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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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蒐集資料邊整理故事線,偶爾還寫信去詢問江夏王他們這些送親使具體細節。

一個多月下來; 李元嬰把“文成和親”的故事編了出來; 先用漢代公主和親的種種遭遇作為對比,襯托出和親的不易,接著便是著重描繪文成的聰慧、大唐的慷慨。

這一段立足於商隊帶回來的吐蕃風土人情; 圖文並茂、十分真實:吐蕃的人衣物簡陋,大多是皮毛經簡單縫製做成,只有實用性; 缺乏觀賞性; 大唐的衣飾華美精緻;吐蕃沒有精烹細炙的習慣; 大多粗吃粗飲,不會燒製精美的餐具;這些還是其次,重要的是吐蕃無人學醫,大多信虛無縹緲的巫術,有傷病要麼努力熬過去; 要麼去求助部族裡的巫師。

文成帶去的工匠、醫者、繡娘正在改變著這一切。

吐蕃也有許多值得一玩的東西,兇猛的犛牛,成片的羊馬,無邊無際的草原,經年不化的雪山。提到玩李元嬰可是專業的,他逮著自己想玩的東西吹了一通,最後表示不走一次吐蕃算不得大唐人,不騎一騎吐蕃的馬不是好男兒!

李元嬰寫寫畫畫到六月初,終於把《文成和親》弄出來了,託人把稿子帶去給李淳風,讓李淳風幫忙儘快印出來,先分給宗室子弟,然後對外也賣一些,給日後的出遊做鋪墊。

忙活完自己心心念唸的事,李元嬰還沒來得及快活玩耍,又從媚娘那裡看到篇特殊的文章。

這文章的作者是個外地來的讀書人,叫張柬之,是襄州人士,今年年方十七。張柬之到長安後一下子被圖書館迷住了,每天幾乎都早早在圖書館外排隊,館報更是一期不落地讀完了。

後來光是讀不夠過癮,張柬之決定自己動手寫,內容他早在打腹稿了,下筆洋洋灑灑就是一篇完整的文章。張柬之寫完,自己檢查一遍,覺得沒什麼大問題,就把文章投到了館報上。

雖然武媚也進了國子監,但還是會定時收取館報那邊的文章細讀,看到張柬之的文章後大受震動,很快把他交到李元嬰手裡。

這篇文章寫的是關於“福手”“福足”的事。

隋朝末年,隋煬帝屢徵高麗,又搞了許多勞民傷財的大工程,直接導致百姓賦稅繁重,日子越發艱難。為了逃避賦稅,許多百姓自殘手足,以殘缺之身示人,表示自己不符合徵集條件!

這種事情李元嬰以前沒聽說過。因為不堪賦稅之重,百姓寧願弄殘自己的手或者腳,還稱它們為“福手”“福足”,這朝廷的賦稅得是多可怕啊?

更可怕的是,這隋末興起的風氣,到大唐立國之後仍未根除,比如張柬之家鄉就還有人這麼做。

張柬之出身寒門,家中累世都沒出過官宦人士,獨他一人聰明機敏、得了重重舉薦,這才有機會到來長安求學。

少年離家,他自是想要闖出一番名堂來的,這文章就是他投出去試探的小石子。

現在看來,這顆小石子扔得很準,至少李元嬰讀了就覺得張柬之文章寫得好,有條有理又發人深省。李元嬰道:“沒想到世上還有這樣的事。”他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和魏姝她們感嘆,“我手上哪怕破了個小口,都覺得疼得受不了,他們怎麼下得了手?”

魏姝道:“不到迫不得已,誰會想傷自己的手腳?這約莫就是苛政猛於虎。”

李元嬰也是讀過禮記的,自然知道苛政猛於虎的故事。

那講的是孔子帶著弟子路過泰山,遇到個居住在猛虎出沒之地的婦人,一問,才知道婦人一家三代男丁都是被老虎咬死的。孔子問婦人為什麼不搬離這個地方,婦人說他們更害怕苛刻的暴政。

於是孔子便感慨“苛政猛於虎”。

武媚另有一番見解:“比起隋末,大唐的賦稅已經輕了許多,不至於如此。這裡頭應該有一些人單純是為了逃避苦差事,寧願廢了自己一隻手或者一隻腳當個別人眼裡的‘廢物’,長此以往,投機取巧、好逸惡勞的人可能會越來越多,應該下令禁止這些做法。”

狄仁傑也讀完了張柬之的文章,他也贊同武媚的看法。賦稅重的時候這麼做可以理解,而且很讓人同情;賦稅輕的時候還這麼幹,那就太不應該了,不管對朝廷還是對自己都是不好,應該儘量禁絕這種做法。

唐璿道:“聖人應該會有決斷。”

李元嬰點頭。館報雖然不是什麼正經刊物,但是百官之中愛讀館報的人還是有的,肯定會有人把這篇文章呈到李二陛下面前。

當然,坐著等人辦事不是李元嬰的習慣,他說道:“這張柬之文章寫得真好,想法也很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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