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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過程圓滿順利。
隨手道士會水淨五方,進行破穢安鎮儀式,宣《五方安鎮真文》,再以糯米及草龍除煞氣,逐出地上原有的煞氣和穢氣,安鎮土地。
最後由領事者,行動土儀式。
一應事情辦好,已是晌午,上百民工立即開工,工作半個時辰便準備吃飯。
李鳳梧等一眾官老爺和鄉紳士族,便各自上轎回府城。(未完待續。)
第二十六章大氣分贓
李鳳梧知道朱文修通判襄陽是給自己來找不痛快的。
可沒想到這貨已經明目張膽到了這個地步,而且這貨是個通判,可以說就連知府狄少生也要對他客氣相待。
通判的職責,主要掌管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項。
但通判還有個職責:對州府的長官監察。
別看通判在知府之下,其實是可以上奏呈彈劾知府的,是以狄少生對朱文修真得友善著來。
對此李鳳梧終於感受到了什麼叫官大一級壓死人。
縣衙諸事,只要涉及到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一旦到了朱文修那裡,肯定要被批駁下來,雞蛋裡挑刺,就是不讓李鳳梧好過。
是以從朱文修到任以來,李鳳梧只做好了兩件事。
一件是修繕黃家堤。
這件事朱文修不敢亂來,畢竟是襄陽民心所歸,且此事上呈臨安後,自己貌似也能沾點光。
第二件事則是魏疏柳和盧震的私奔案。
朱文修或是終於明白襄陽城的情況,沒敢在這件事上得罪魏族。
當然,朱文修做夢也想不到,他已經被坑了。
如今魏族對他忌憚著吶。
修繕黃家堤的款項一到,李鳳梧就讓黃斐弘將魏疏柳、盧震帶回襄陽,並同時公告,上元燈會時魏家女子魏疏柳失蹤一案告破。
其實很簡單。
既不按私奔處理,也不按失蹤處理,而是找了個替罪羊出來,按誣陷處理。
於是襄陽人便知道了這樣的真相:
魏族之女魏疏柳和襄陽縣衙典吏盧向東之子盧震情投意合,雙方喜結姻緣,但盧向東老家在江陵府,是以魏平江便帶著魏疏柳前往江陵府,去登門拜訪盧家族中長輩,商定婚事。
而魏族一個奴僕因為單相思魏疏柳,怨恨盧震,於是心生一計,便到縣衙誣告盧震,說其拐了魏疏柳,此案便成了失蹤。
後經縣衙大力查證,又請縣尉黃斐弘親赴江陵府,這才查明真相。
懲罰了誣陷盧震的魏府奴僕,此案便告破。
因魏府那個奴僕深得魏家老爺子魏半山的喜愛,又念其年輕,且是初犯,便為之求情,於是縣衙只判了其三十杖責,收押一年。
知曉此事後,襄陽街頭巷尾關於魏疏柳和盧震私奔的流言不攻自破,銷聲匿跡。
魏族對此事大為滿意。
而那個奴僕也得到了莫大的好處,從大牢出來後不僅又回到了魏家謀職,甚至還娶了個魏家府上的丫鬟,最後一路奮進,成為魏家的老管家。
這是後話不提。
此事落下帷幕,縣衙後院裡,李鳳梧、甄士德和黃斐弘三人正愜意的分賬吶。
因修繕黃家堤只需要一萬貫左右,而鄉紳士族一共出了兩萬貫,剩下的錢怎麼處理……三人心有默契。
李鳳梧倒是不貪這點錢。
但自己若是不拿,甄士德和黃斐弘也拿得不安心。
況且這事還真算不上貪汙。
為了穩妥起見,在修繕黃家堤一事上,一共拿出了一萬兩千貫,確保工事順利,不會是豆腐渣工程,如此還剩下八千貫。
按理是要送入縣衙財政庫房的。
不過三人心知肚明,忙活了一大陣,不就是為了孔方兄麼。
李鳳梧看了一眼甄士德,“盧典吏那邊靠譜不?”
對此李鳳梧其實是有疑問的。
自己隱約記得,典吏是元朝設定的,其職責負責衙門文書、檔案、表冊等案牘之收取、送發、啟緘、保管等事務衛作。
明代為中央和地方政權及其所屬部門中之低階事務人員,為司吏下屬吏員,在六房佐助司吏辦事,在架擱庫、承發科則為主管。
清代為外省衙署如司道府廳、州縣所屬吏人之一種,承當書寫文稿等事,五年役滿更換。
按理說宋朝是沒有典吏的。
但襄陽縣卻有,不僅襄陽縣有,記得建康時候,上元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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