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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柒柒這才驚醒,回過頭,對著來人一笑,“阿木。”
“不是說好了明天就走嗎?怎麼今天又來牧羊?”他向來好脾氣,就連責怪的語氣都聽來極舒服,夕陽下的輪廓,越發的輕柔俊美。
方柒柒垂下眼睫,淡笑,“就算作是,我和這裡最後的道別吧!”
“渴不渴?”他遞來水囊。
方柒柒接過,喝了一口,發現裡面竟然是酒。
“果然還是你懂我。”她笑笑。
“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也沒什麼能送你的,知道你喜歡酒,我自己釀的,嚐嚐,味道如何?”
方柒柒仔細品了一口,實話實說,“差點火候。”
阿木撓撓頭,“這已經是我最好的成果了。”
“不過,這種美中不足的感覺獨一無二,我很喜歡,謝謝你。”她又補充。
阿木抬起頭,看到了遠處的雲安曜,雖然瞧不清楚容貌,不過他能肯定,那個人就是柒柒愛了多年而不得的男子,看來柒柒今日是特地過來與他道別的。
收回視線,阿木問:“跟他說了嗎?”
方柒柒但笑不語。
雖然沒說,不過,那一瞬的眼神交錯也足夠了。
她愛過他,他知道,他心動過,她也知道,只是,他們最後沒能走到一起。無關乎誰比誰更愛或者誰不夠愛,他有他的顧慮,她有她的考量。
早已脫離年少情愫萌動的他們,選擇站在了最理智的那一面,微笑著,放開彼此。
“大將軍,天色不早了。”副將低聲提醒。
雲安曜回過神來,再看向那處,早已沒有了羊群和牧羊姑娘的身影,她該是已經找到自己的歸宿了吧?
調轉馬頭,雲安曜沉聲道:“回吧!”
——
俊美的大將軍侯三十歲未娶,將士們都知道他心中住著一位姑娘,不過沒人知道那姑娘是誰。
而立之年,他為南涼打贏了無數場戰爭,累積了數不盡的功勳,成了新一代戰神,然而儘管身上籠了這麼多榮光,他的後院還是空蕩蕩的,不管是京城還是北疆,他的身邊從來都沒出現過女子,只是某回副將去他房間奏事的時候見到他的書案上擺放著一個香囊,繡工奇差,毫無美感可言。
可就是這樣一個扔在路邊都沒人要的香囊,卻似乎很得大將軍重視,一看那乾淨的布面就知道經常洗,裡面放的也並非香料,而是曬乾了的苜蓿花。
從這件事,將士們又得了一個資訊:大將軍心裡的那位姑娘不善女紅。
若是換了十幾年前,那幫將士很輕易就能猜出方柒柒來,不過現在是雲安曜主帥,早就“改朝換代”了,這幫人並不認識什麼方柒柒,就算有幾個認識的老人,他們也不一定就知道雲安曜心悅她。
所以,大將軍的意中人再一次成謎。
四十歲,不惑之年,雲安曜還是雲安曜,依舊是北疆赫赫有名的大將軍侯,戰神,只不過,他徹底褪去了年輕時候的浮躁,由內而外地散發著一股子陽剛和沉穩。
手握二十萬重兵的他在戰場上的表現越來越有當年雲衝的傑出風範。
容顏在變,心性在變,唯有一樣習慣,數十年沒變過——一旦打了勝仗,慶功之後必定會一個人騎著馬去牧場,不遛馬,也不做別的,就那麼靜靜地站在同一個位置,然後眺望著某個方向,像是在等一個永遠不可能歸來的人。
迄今為止,持續了將近三十年,換了數十匹戰馬,站的卻始終是同一個位置。
其間有一年,北疆政府是想把牧場改造成林場的,卻被雲安曜出面干預了,所以這片牧場才能存留至今。
只不過再怎麼儲存,都幾十年過去了,地貌肯定是有所改變的,但這似乎一點都不影響他的興致。
好似每次來牧場站一站,就能把自己得勝的喜悅與某個再也見不到的人無聲傾訴出來。
五十五歲,他在大戰前一夜收到家書,母親病危,第二日發揮失常,重傷倒地。
朝廷那邊得到訊息,很快就安排了接替人選,讓人將雲安曜接回京養傷安度晚年。
離開北疆的前一天,雲安曜堅持要去牧場,沒人敢阻攔,他牽了匹馬,艱難地踩著馬鐙坐上去,慢慢到了常去的那片牧場,天藍草青,雪山下的苜蓿花開得正好,遠遠望去,像一片紫色的霧,與三十多年前他最後一次見到她的時候是那麼的相像。
天還是三十多年前的那片天,苜蓿花還是三十多年前那樣美麗,然而三十多年前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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