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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怎麼樣?南方的獨立,已經是無可逆轉的潮流!
支援南方獨立的,除了廣大南部人民的意願之外,從美國憲法上來看,南方各州擁有這個神聖權利!
南方各州是否具有脫離聯邦的合法權利?它們有這個權力!脫離聯邦的法律依據可以在憲法第十修正案中找到。那條修正案說過:任何未被各州授予聯邦政府的權力。憲法也不禁止各州擁有這些權力,將一如既往地是各州或人民的權力。憲法對脫離的問題是沉默的,而各州從未授權聯邦政府鎮壓脫離行為的任何權力。因此,脫離聯邦一如既往的是各州自留的權力。
另外還有一種支援脫離權的權利,涉及到弗吉尼亞、紐約和羅得島三州。這三個州在簽署憲法的時候;附加了一個條款:如果這個新政府變得具有壓迫性,那麼它們就可以從聯邦中退出。正是在這個基礎上,這三個。剛才加入了聯邦。
而有一些北方人,甚至堅定的認為北方應當脫離聯邦!
威廉,勞埃德加里森;美國最有名的廢奴主義者,經由他的美國反奴隸制協會透過了一個決議案,堅持認為:致力於解是各成員州的義垂張紋觀點。部分的是因為弘一曰與南方分離,在道義上將不再和奴隸制有牽扯而揹負汙點,他宣佈:“不與蓄奴者結盟!”也是因為他相信北方脫離聯邦將瓦解南方的奴隸制。
如果北方各州是一個分離出來的國家,北方就不再受憲法義務的行束而把逃亡奴隸送歸其主人。北方各州將成為逃亡奴隸的天堂。在南方強制實行奴隸制的代價將令人望而卻步,這種制度因此就會崩潰。
威廉繞勒,費城的一位同情聯邦的律師,並不是奴隸制的朋友,在《憲法之我見》中承認。在一定條件下,一個州從聯邦退出,相當合法。從;82一;840年,西點軍校一直用繞勒的這篇文章來教憲政法律。
支援美國各州脫離聯邦有合法權利的權威人物之多,令人歎為觀止。把他們歸攏到一起。那就相當於說脫離權的存在實在有值得嚴肅對待的證據:托馬斯傑斐遜、約翰昆西亞當斯、威廉勞埃德加里森、威廉繞勒,以及美國事務的法國觀察家亞歷克斯德托克維爾。
有了這麼一些人物,那麼在早期新英格蘭各州三番五次地威嚇脫離聯邦。以及這種威嚇的結果,在實際上就是不可避免的。
脫離聯邦的合法性,儘管不曾意見一致地得到支援,但在這個國家即將陷入戰爭之前的許多年一直是被視為理所當然的。
就在這個時候。美國現任總統詹姆斯布坎南宣佈:
“自己是反對奴隸制度的,但奴隸制有法律依據。他作為總統必須維護憲法,凡事都以法律作為評判的準繩,因此《逃亡奴隸法》和堪薩斯成為蓄奴州都是合法的;做為美國總統的首要使命是維護憲法和聯邦的統一。”
總統先生的這一宣言。極大鼓舞起了美國南部諸州的信心!
現任總統先生看起來,起碼要比那個林肯順眼多了!
但是北方人卻完全不這麼看了,他們絕對再法容忍南方脫離聯邦!
當然絕對不是因為什麼黑奴問題,如果南方被允許脫離聯邦,並且建立自由貿易,商人將看重南方的低關稅或者自由貿易政策,那麼對外商務將大量從北方港口轉移到南方港口。讓南方實行自由貿易制度,《每日芝加哥時報》警告道,“北方的貿易必定會縮減到目前的一半。”俄亥俄州的議員克萊門特法倫第格漢姆相信,在勸說北方社會的重要階層支援戰爭一事中,關稅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一旦美洲邦聯議會實行低關稅制度,法倫第格漢姆說:“貿易和商業”就開始對南方趨之若驁。”
矛盾既然已經無法調和,那麼就讓戰爭來結束這一切罷!
無論誰當選了總統,都無法避免戰爭爆發,哪怕讓尊敬的摩爾先生站到美國總統這一位置上。也絕對有理由相信戰爭一樣都會到來!
“大選日,獨立日”已經成為了美國南方唯一相信的口號!
一八六零年四月二十日,中華聯合帝國之二等長水伯,攘辯將軍洛根哈布斯堡,二等長山伯,攘軍將軍維克多洛根率領先頭兩百義勇軍到達德克薩斯。
這是讓美國南部人歡欣鼓舞的一天,當然,這些義勇軍並不是中國派來的,中國和這些義勇軍之間也沒有任何關係。
南方人為洛根和哈根舉行了隆重的歡迎儀式,也許洛根和哈根在接受這些人歡呼的時候。做夢也都不會想到,自己居然成了美國人的英
!
六具,在中華聯合帝國都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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